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會加重處罰。
2樓:法律小凱
肯定會加重處罰的!因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節非常嚴重。而且存在很大程度的社會危險性,屬於法定的加重情節,必須加重處罰!
3樓:
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是否從重處罰和多少人告關係不太大,要根據你的具體情節和事實確定處罰的輕重。這種情況和電信詐騙不一樣,電信詐騙找不到全部的被害人,如果有的被害人不去告訴,又無法查證,可能認定詐騙數額時就會少一些。
4樓:海底岩石獅子
法院會一一調查,會明確處理。
同一案件是否能重複起訴?
5樓:小魚教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14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訴的,如果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144、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四條第八項。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一)請求事項不屬於行政審判許可權範圍的;
(二)起訴人無原告訴訟主體資格的;
(三)起訴人錯列被告且拒絕變更的;
(四)法律規定必須由法定或者指定**人、代表人為訴訟行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人、代表人為訴訟行為的;
(五)由訴訟**人代為起訴,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六)起訴超過法定期限且無正當理由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行政複議為提起訴訟必經程式而未申請複議的。
6樓:關鍵他是我孫子
案件同一標的不一定構成重複起訴,構成重複起訴需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解釋》第247條,當事人就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在訴訟過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後再次起訴,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構成重複起訴:
1、後訴與前訴的當事人相同;
2、後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相同;
3、後訴與前訴的訴訟請求相同,或者後訴的訴訟請求實質上否定前訴裁判結果。
「相同」的含義
1、當事人是否相同與當事人在兩訴中的地位無關,只要是在上述當事人的範圍內,即可以拋開訴訟地位直接進行比對。
2、「相同」不僅僅指當事人完全一致,也可以是後訴的當事人均包含在前訴的當事人之中,但不可以是前訴的當事人均包含在後訴的當事人之中。
7樓:政法西門門主
「一事不再理」是法律的基本原則,即同一案件不能因為一個理由而重複提起訴訟。所以只有再有新證據新情況並且達到法律標準時才能重新提起訴訟。
8樓:李運剛律師
有些案件可以,你最好把案件表述清楚,比如行政訴訟中,行政部門在你撤訴後又做出相同行政處罰,你可以再次起訴。又比如離婚案件也可以
一個人同時涉嫌兩個案件,但是情節都不算嚴重,這個情況可以取保候審麼?
9樓:戚廣利
一個人同時涉嫌兩個案件,但是情節都不算嚴重,這個情況只要符合條件,一樣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10樓:平法平
你可以向辦案部門提出取保候審申請,三日內答覆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九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檢察院告知書上面寫著案情複雜嚴重嗎?
11樓:熱浪人間
案情複雜,並不證明就是案情嚴重。
案情複雜,說明其中存在眾多盤根錯節的環節,案件偵查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些障礙。
同一法院審理,同樣案情,同一原告,不同被告的案子為什麼有的是判決有的是裁決呢
12樓:匿名使用者
1、裁定、判決我先回答一下他們的區別:裁定是法院的在審理案件運用訴訟法來解決程式上的事項,而判決是對案件的實體問題來進行卻確認如你是否殺人或你是否賠償錢款等實體問題,而程式問題是說,法院未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採取怎樣的方式辦案,違反程式法院就是違法了,結果會造成案件有問題,說白了,訴訟法就是控制法院的權利,保護公民權的法律,防止法院濫用權力。
2、我們法院系統的級別,審理案件法院分兩個審級,分為一審和二審,如果一審你們答不成和解或者調解的話,法院會下判決來確定你們誰對誰錯。
如果上訴的話,二審法院必須**審理案件,也是給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也得給你們下二審判決書,但是,也有用裁定的時候,如果是案件非常清楚爭議不大,維持一審的結果,可以以裁定的方式告知當事人維持原來的判決,反之,也可以發回原來法院從審理的情況也是用裁定,裁定和判決效力生效不同,裁定送達後立刻產生效力,而判決需要十五天生效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判決和裁定吧,二者的區別是這樣的:
1、判決中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而裁定既解決實體問題,也解決程式問題。適用裁定解決的實體問題,如在執行期間依法減刑、假釋等;解決的程式問題,如駁回自訴,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以及當事人耽誤期限,人民法院對其提出的繼續進行應當在期滿以前完成的訴訟活動的申請是否准許時,可以適用裁定處理。
2、在一個案件中,發生法律效力並被執行的判決只有一個,而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個。
3、判決必須用書面形式表現出來,而裁定既可用書面形式,又可用口頭形式。口頭裁定作出後,記入筆錄即可。
4、上訴、抗訴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審刑事判決的上訴、抗訴期限為10日,而不服第一審裁定的上訴、抗訴期限為5日。
裁定書是裁定的書面形式。其格式、寫法和署名,與判決書基本相同,只是內容相對簡單。
祝你好運
14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的說,判決是經過審判產生的文書,重點是經過審判,而裁決是在法庭審判人員的主持下,當事人雙方就你們小區物業告業主拖欠物業費一案達成某種協議,性質是你們在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進行的和解。判決是法官對就已經清楚的案件事實,依據我國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作出強制性決定的文書,問裁決主要是在不違揹我國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根據當時人達成的和解做出的一種協議文書。
15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很簡單,因雙方當事人達不成協議,法院即判決業主敗訴;因部分業主與物業達成協議,並給付物業欠款,物業向法院申請撤訴,法院經審查未違反法律規定,即裁定原告物業撤回起訴。所以,你就看到有的是用判決形式,有的是用裁定的形式了。
起訴後法院會調查案情嗎 10
16樓:鄰家楠方姑娘
法院調查取證需要根據案件的需要來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五條規定:
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證據的情形:
1、涉及可能有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
2、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中止訴訟、終結訴訟、迴避等與實體爭議無關的程式事項。
除了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依當事人的申請進行。遇到下列情況,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去調查收集證據:
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儲存,並且必須是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2、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3、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擴充套件資料
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證據收集證據須具備以下條件:
1、提出申請的人必須是當事人或者其**人。
2、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在程式上應該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3、符合申請提交的期限。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不得遲於舉證期屆滿前7日。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決定。
4、提供必要的證據線索,而且該線索應該與證據有實質聯絡。
5、繳納人民法院收集證據所需要的必要費用。
17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會的,這是必要的程式
18樓:匿名使用者
**審理就是法庭調查
再審刑事一案件應該在多長時間內必須結案?
根據法律規定,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被告人及其法定 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 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 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符合法定情節的可以依法延長審理期限。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被告人 自訴...
在某一案件中,abcd系嫌疑犯,下面有一句話是對的,那麼
1說的是bai錯的,3說的是對du的,也就是說ab不是 zhi罪犯 這個做dao為後面的已知條件 這結回論不用答多解釋了吧。問題就是2,我們假設c是罪犯d不是罪犯 1 從句子考慮,c是罪犯,那麼2這個 如果 的句子根本就不成立,這算不算是不對呢?因此假設成立。2 再來從內容考慮,我們按2的話假設c不...
民事糾紛農村抬錢一案
如果小韓欠王玉君錢借款期限已經到期,您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我國 合同法 第73條規定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