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美麗的德菲
其實樓主的這個問題其實有些兒戲,人家只是拿了你的書,也並沒有造成你的任何的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安全的損失。
有種沒有必要這麼叫死理,如果非要說他違反了哪法法律的話,他應該是侵犯了你的性物質財產權。
這個在政治的教科書上曾經說過,物質財產權裡面包括你的勞動權,包括你的財產權,還有其他的權利,但是無論怎麼樣,如果說是沒有什麼大的問題的話。
樓主還是跟他簡單的說一說把事情解決就可以了,沒有必要造成太大的紛爭以及太大的一個麻煩,這樣的話既費時費力也會耽誤你的時間,耽誤你的工作。。
2樓:唐山
如果你的書價值很高就能告對方盜竊罪!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身邊的人拿了你的書,請不要計較,因為拿書的人跟你關係一定不錯,否則你讓他拿都不會拿的,你們應該好好相處才是呦。
4樓:
樓主所描述的這種違法行為其實並不嚴重,多半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因為他只是簡單拿了你的書。
而如果這本書只是普通的書籍的話,應該不觸犯法律,因為從道德層面來講,拿了你的書屬於拿著你的私人財產應該是受到道德譴責的。
但是如果他跟你的關係還行,或者是你們的普通的親人或者是你的鄰居的話,很有可能法律是不會對其進行判決的。
因為他的這種行為還沒有足夠的社會危害性以及沒有足夠的當事人產生足夠的影響和危害,所以樓主儘量還是協商解決問題吧。。
5樓:龍潭河之殤
首先看以什麼方式拿了你的書,比喻-非法進入你的屋裡!弟二,看你的書價值多少錢,若幾千,則構成盜竊他人財物。其他的,只能報本單位領導,看他違反學校或工廠某條規定,給與相關的處罰。
6樓:採購人生
這是拿你的書而已,沒有觸犯哪條法律,你再要回來。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最多也就是道德上有虧罷了,不會觸犯任何的法律!
8樓:匿名使用者
不經允許拿了你的書,這樣類似的事情很多,如果是偷,就是犯法,
9樓:要淡定
不就是拿了本書嗎?沒必要經過法律。
未經本人同意私自翻閱本人手機裡面的內容,具體犯了哪部法律的哪些條款?
10樓:匿名使用者
隱私權 根據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範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裝置,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佈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檔案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佈。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佈。
9、洩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二條 隱匿、譭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訊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侵犯隱私權怎麼處罰?相關法條?
律師未經我本人同意,有人假用了我的名義對律師做了授權,去看守所看
11樓:淮安浙江人
1、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人的追認,被**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2、**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人的利益的,由**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4、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未經本人允許,別人拿我手機檢視我的qq,違法嗎?違法律哪條 5
12樓:孤鷹
qq是一個交流軟體,如果未經本人允許檢視你的qq,是不應該的,但程度還不至於違法,如果操作了你的qq錢包,根據多少可以說違法。
13樓:
沒有那麼嚴重吧,
就是一個沒有素質的人罷了。
未經過本人同意,他人在微博上傳了我的**和私密**,違反了哪些法律?
14樓:
如果是私密**,你可以報警,正常**就沒什麼用了。
15樓:w老師
侵犯個人肖像權,隱私權。
未經過我的同意,父親私自販賣了我的土地,我有權告他嗎?要怎麼樣才可以提起訴訟。請各位幫幫我
可以向法院起訴。一 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住址 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 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二 根據 誰主張誰舉證 ...
我媽未經我的同意,把我的東西送給了我的弟弟,不是親的,我很生氣,她說以後再給你買一樣的,我還是
呵呵,昨天剛經歷過這種事,我表弟才十歲,我爸媽要把我和我姐的書都送給他,中小學的書不要,硬是看上絕版的精裝書,他們根本就看不懂啊,就這樣我頂著壓力護住了書,然後所有人都覺得我在無理取鬧。從前也是,我每天被罵不知好歹,欠管教,有點自己的想法都要被罵不聽管教,想保留點自己的個人空間要被罵白眼狼,哪怕他們...
未經我的同意其它幾戶業主私自在小區單元口,安了大門,今天來問
這不挺好嘛,也是為了單元的安全。既然分攤那就交唄,有人張羅這事比沒人張羅好呀。否則散發小廣告的,踩點的,什麼人都能進來 如果協商不成的話,你可以向轄區的城管反映,這屬於他們的管理範疇 開發商未經物業,業主同意,允許其他人 私自在小區院牆處開大門,院外是私人樓房,也就是小區裡的道路 10 找齊證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