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繁華再現
讓派出所打個**與看守所聯絡溝通,人能放出來的。
2樓:獅子座男神
能啊要是出不來可怎麼辦
看守所放人,經過派出所?還是直接從看守所放出來?
3樓:
必須經過派出所,人是屬於派出所的,交給看守所看管的
4樓:安巨集偉安瑩
肯定是從拘留所放出來了,因為執行拘留的地點是拘留所,拘留所是公安局的職能部門。
男朋友被關到看守所30天了,派出所的人說37以內可以出來,但是具體時間什麼時候放出來放出來會通知嗎
5樓:整形就請問我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六章 會見、通訊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
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第三十一條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已經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被羈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訴書副本後,可以與本人委託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會見、通訊。
6樓:奧格瑪的故事
當然會了,會給打**的
人如果被抓到看守所,人放出來了,這樣能在公安局查的到放出來了嗎
7樓:易水冬
現在全國公安系統一聯網,如果你需要查個犯罪人員在什麼地方服刑,上公安網犯罪人員資訊,全部清楚。服刑刑期滿釋放都可以查得到。
8樓:匿名使用者
能的,沒辦案派出所的同意看守所沒權放人,
人在看守所5天派出所有權利放人嗎
9樓:鄭州馬律師
如果經調查沒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或雖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或經提請逮捕,檢察機關不予批准的,公安機關會予以釋放。否則可能就要追究刑事責任,建議及時委託律師會見,瞭解案情。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九十條 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複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10樓:
放人必須關押期限執行完畢
派出所拘完人看守所查不到,派出所拘完人,看守所查不到。
不知你是否當事人,被拘留的情況和在拘留所查詢的情況你都是聽說,實際情況不明,這無法判斷。作為嫌疑人的家屬,你有權利到派出所當面諮詢,也有權利到看守所諮詢,這都是很簡單的事情,還有就是拘留後24小時內必須通知家屬,有行政拘留通知書或者刑事拘留的通知書的。如果對方不告訴你拘留情況,可以直接撥打110 索...
人被關進看守所12天了,案件還在派出所正常嗎
正常。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可再延長一個月 注意,是從批捕之日起算,拘留期限,不算 法律依據 刑訴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 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第一百五十五條因...
鄉鎮派出所所長和縣看守所所長哪個級別大?權利呢
鄉鎮bai派出所是股級單位,所du長高配副科zhi級,教導員股dao級別,副所長副股級回別。注 明 公答 檢 法的一把手高配半級。比如縣級公安局是正科級,公安局長高配副處級,政委享受不到高配半級,所以政委就是正科級,副局長 副政委副科級。公安局看守所所長最大是股級。按一般設定,你說的兩個職位都是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