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通過調停人或其他組織使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溝通、共同協商,雙方達成民事賠償和解協議後,司法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或從輕減輕刑事責任的訴訟活動。根據法律規定,公訴案件中因民間糾紛引起的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民事訴訟已經起訴了,雙方仍然能自行和解,私下調解,達成協議後可以到法院申請撤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第二百八十八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2樓:正義貓法律諮詢
這個要看,如果是人身重傷之類的,肯定是可以的。但是就賠償而言,原則上是不可以的
經過派出所調解成功以後還能不能重新提起訴訟?
3樓:白色的明
經過派出所調解成功以後還可以重新提起訴訟,但如果原來的調解結果如果不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等情況,請求一般不會支援。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樓:
可以 但如果之前你也有錯你們雙方有可能被治安處罰
5樓:四哥有法說
經過派出所調解成功後,如果情況發生變化或者顯示公正,一樣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6樓:
起訴是可以的,但原來的調解結果如果不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等情況,請求一般不會支援.
像你所說的情況,如果是之前沒辦法預見的,且能證明就是原來的原因引起的.可以要求增加賠償.
7樓:寧靜泛海
能,只要你能拿出證據來
雙方打架一方輕傷調解完事情過去半年了還能再起訴嗎
8樓:匿名使用者
1.針對
bai這單一打架,已
du經調節完畢,過了zhi時效了,不能再起訴。dao除非重大損失,當時
內沒有及時發現提出,直容
接證據沒有收集到,後來收集到了。法院才會受理。
2.如果調節後再發類似的問題,可以報警並起訴。要求承擔民事及刑事責任。
9樓:劉先生
調解協議書雙方簽字後不能起訴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結合具體案情,建議面談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新發現的嚴重隱藏傷害,一般得不到支援。建議面談
12樓:貝督鐵
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你不知道嗎?你想能起訴嗎?
我前兩天和別人打架了,後來經過派出所和解,過後對方還能到派出所告我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情節和後果不嚴重的,都做簡易調解處理。經調解後,雙方當事人按調解條款執行,若一方當事人不執行的,另一方可憑調解協議起訴。
事後若對方發現身體因此事有其他嚴重傷情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重新偵查。
14樓:匿名使用者
傷勢不嚴重一般派出所不會立案,只是調節。你說傷勢不是很嚴重可見且派出所已經做出了和解的工作所以不太可能立案,那些大的案子都忙不過來,更別說這些本來就沒有必要的! 性質也不是很惡劣吧
15樓:__念你回眸一笑
這個不會的。但是你要小心那個青年報復。
16樓:
除非又確診有與此事件直接關係的重大損傷的,是不可以在告訴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啊,他也可以到法院起訴你要求賠償
打人致輕傷在派出所簽字和解,受害方還可以到法院起訴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從現有的法條上來上講,輕傷案件是刑事公訴案件。當事人手裡有充足的證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訴。
但是,基層公安面對的大部分治安案件都是輕傷案件,如果全部交付刑事公訴程式,國家的人力財力是很難負擔,根據和諧社會的理論,國家鼓勵輕微的傷害案件自行和解或者在基層調解。
按照的法律並沒有規定輕微刑事案件和解、調解之後還能否要求公安機關追究或者向人民法院自訴。免除刑事責任的協議在理論上效力是有問題的。但實踐中,在公安機關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又要求追訴刑事責任的,公安、法院通常不會受理。
除非有證據證明調解協議違反了自願原則,或者對方未按照約定履行調解協議。
只要在派出所的調解下自願達成了調解協議,並且完全履行了調解協議,就不會再判處刑罰。
注意,逮捕和判處刑罰是不同的。逮捕是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強制措施。對方即使向法院起訴,通常這種自訴案件不會逮捕被告人。
19樓:同行不再孤單
受害方是可以起訴的。
首先受害方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你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車旅費等費用,有可能還要求你精神損害賠償。
其次在刑法上規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是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的。但這裡所說的輕傷要遠遠高於我們在現實意義上理解的輕傷,如果你所說的「輕傷」是現實意義上的輕傷,那麼在法律上算作「輕微傷」,不負刑事責任。具體內容你可以查閱《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 ,看是否構成輕傷,規定的比較詳細,估計你自己能做出推斷。
最後,對於你已做賠償的部分,如果地方真的向法院起訴,醫藥費可以不再作賠償。而且**審理中,對方索要的每一項費用都需要其自己提供相應的證據(如車票、醫藥費發票等,精神損害賠償除外),但是精神損害賠償在你這起案件中受到支援的可能性很小。
這些事就你所說的所給出的回答。
20樓:劉軍律師
看看對方有沒有放棄訴訟的權利,如果和解協議沒有明確寫明對方放棄權利,則仍然可以起訴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在和解後還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承擔刑事責任。但是鑑於當事人已經賠償,可以減輕你的形式責任,已經賠償了可以不用再賠償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的,但是如果你已經做出理賠,法院也會考慮這一點,即使還需要你做出理賠的話,也會少一點,或者你勝訴。但是你不會坐牢,因為你已經理賠了,所以你已經沒有觸犯刑法,你們如果打官司也頂多是民事賠償糾紛。
23樓:大成王明軍律師
打人致輕傷後在派出所簽字和解是上上之策,確保不會進入刑事追訴。受害方能否提起民事訴訟,取決於和解協議是否留有口子。倘若雙方約定該協議屬於一攬子解決等類似約定,則受害方不應起訴;如果雙方未約定類似內容,且損失數額明顯高於賠償數額,則其可起訴撤銷該協議,要求你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法院將扣除通過該協議已經賠付數額)。
2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因為對方是輕傷、你已經觸犯了公共治安條例
2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建議你們再找對方進行協商,息事寧人,避免走刑事途徑。
26樓:匿名使用者
1、受害者可以起訴。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
相關法條: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你混淆了一點,你賠錢承擔的是民事賠償責任,坐牢是承擔的刑事責任。
27樓:匿名使用者
都簽字和解了還起訴個屁啊~
28樓:飲水思源
可以起訴,但不會勝訴。
29樓:譙材
受害人起訴法院是派出所起訴嗎
打架後對方要求賠償太多我可以起訴嗎
可以的,起訴的方式有兩種,書面方式和口頭方式,主要以書面方式為主,即原告應當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起訴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法院記錄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起訴狀包括哪些內容?起訴狀應記明下列事項,1.當事人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職業 工作單位 住所 聯絡 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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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輕微傷能起訴對方嗎,打架輕微傷能起訴對方嗎?
故意傷害他人造成輕微傷的,要賠償受害人的醫療費等各項損失,如拒不賠償,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另外,故意傷害他人,也屬於違反 治安管理處罰法 的行為,公安機關可以給予罰款,拘留的行政處罰。如果確實不構成輕傷,而提起刑事自訴,法院可以不受理或是駁回起訴。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