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君然所龍嘯律師
介紹人應該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共犯。
雙方自願買賣兒童,中間介紹人屬於犯罪嗎?怎麼處罰?賣家買家怎麼處罰?
2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犯罪,應當以共同犯罪論處。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3樓:香煙旳彌漫
全部要負刑事責任,判刑坐牢,買賣人口是犯法的!
4樓:默默奮鬥
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施詐、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買家賣家均會受到處罰,該最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僅供參考。
買賣兒童中間人有什麼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刑法》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施詐、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
拐賣兒童的中間人屬於拐賣兒童犯罪的共犯,構成拐賣兒童罪,應當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地位、作用,參與拐賣的人數、次數,以及分贓數額等分別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觸犯了刑法,要承擔刑事責任,中間人構成了買賣兒童過程的環節。分別按刑法240、241條處理。
7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買賣兒童介紹人應當判什麼罪
買賣兒童介紹人如何是否構成犯罪?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買賣雙方構成買賣兒童罪,那麼就可以認為你的朋友也就是買賣雙方的介紹人是同犯,依然構成犯罪,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主要要討論的是買賣雙方是否構成買賣兒童罪,當然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並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從這一點來講,收買人可能不會受到刑事處罰,但是作為出賣人以及其同犯是不能避免刑事處罰的。
9樓:戚廣利
買賣兒童介紹人是否構成犯罪關鍵看具體案情。
根據《刑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介紹人均應以拐賣兒童罪的從犯定罪處罰。
只是對此類犯罪嫌疑人,可以根據其介紹參與的程度、是否獲利、獲利的多少、介紹的次數等情節的輕重,依據刑法對從犯量刑的原則而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10樓:匿名使用者
那肯定啦,按拐賣兒童罪共犯處理.
販賣兒童中間人有什麼罪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刑法》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施詐、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
拐賣兒童的中間人屬於拐賣兒童犯罪的共犯,構成拐賣兒童罪,應當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地位、作用,參與拐賣的人數、次數,以及分贓數額等分別處理。
12樓:
你既然知道對方做的是販賣兒童的勾當,還提供號碼,雖然未參與交易也沒收錢,可以定為從犯:你的行為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便利,而且是故意的。不過你說的這種情況在量刑的時候會比較輕,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
13樓:j昊m仔
對於中間介紹買賣兒童的案件,目前存在爭議,需要具體分析,應根據介紹行為的參與程度、是否有獲利目的、獲利的多少、介紹的數量、後果及主犯構成犯罪與否,參照對從犯的處罰原則,綜合案情具體處理。個人觀點認為:對於偶爾為之,未從中獲利或獲利較少,參與程度較輕、未造成嚴重後果等情節顯著輕微者,可以不認為犯罪處理。
建議聘請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查閱案卷之後提供辯護。此復。
14樓:匿名使用者
真的有罪,重的罪啊!!
通過中間人販賣自己的子女,中間人是否犯罪
15樓:匿名使用者
中間人有沒有犯罪需要先看看出賣人是基於什麼原因出賣,是否具有營利的目的。要區別對版待
1沒有營利權
為目的,迫於生活困難,受重男輕女思想影響,,而出賣親生子女或收養子女可不作為犯罪處理。比如說、想生男孩卻總生女孩,面臨超生的懲罰和養育子女的經濟壓力,而將女子送她人收養收取禮金的。但是情節惡劣的,按遺棄罪處罰。
2有營利目的,那就是拐賣兒童罪。
再說說中間人。也要區分下。
1中間人是幫助買主的,通常不按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共犯論處。
2如果是幫助賣主的。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
如果不是一個人是多人,那就要看各自在這個拐賣行為中的作用大小來區別對待。
16樓:匿名使用者
中間人是否復有明知故意?制就是明知是你bai的子女,為了牟du利販賣給他人,那麼中zhi間人與行為人構成共dao犯,是共同犯罪。如果中間人沒有主觀故意,比如行為人說撿到一個孩子,因各種原因無法撫養,託其介紹給他人撫養,中間人介紹後獲得一定的感謝費,這不能認定為犯罪。
17樓:
要看情況,中間人如果明知是販賣行為還參與,那就構成犯罪,多個就是共同犯罪,罪行輕重要看他們扮演的角色,發揮的作用。
18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就錯了 通過
bai中間
人販賣du
自己的子女,中間zhi人本身就有罪的dao 他不版之情怎麼當中間人 怎樣權找到買家。 在一箇中間人名字這是 販賣人口之情不報這是一罪
他收錢又是一罪 具體形勢情節 請參考《刑法》這裡不多說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共同犯罪。不用考慮了,讓中間人在家裡撥打110等警察來找吧,算投案。
20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犯了販賣人口罪,處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光中間人犯罪,你賣自己的孩子也一樣犯罪。
22樓:一隻鹹魚
我覺得只要知道自己是乾的什麼事,都是一樣的
為什麼拒絕介紹人給自己介紹的物件後,介紹人每次看到我都比上一次看到我時面部表情複雜
第一,如果你說的介紹人是專職的,從商業角度考慮,這是介紹人的工作,從中有機會獲得業績提成,你拒絕了人家當然高興不起來。第二,如果介紹人是熟人,說明人家熱心幫你牽線,也瞭解你的情況和條件,你辜負了好意。因為你拒絕,他介紹物件,也許你早不把這事當事了,可大部分人不同,即使除了小部分心胸狹窄的人可能會因此...
如何做好介紹人?如何向別人介紹自己?
只要你從他的外貌,神態,語言等方面把他描寫好就可以了。1 以三個人為例,其中有一個是介紹者,就是負責為剩下的兩個人做介紹,先後順序得注意,應該先把男士介紹給女士 把地位聲望低的介紹給高者 年輕的介紹給年長的 未婚的介紹給已婚 晚輩介紹給長輩 同級別 年齡 身份的那就把前者介紹給後者。2 作為介紹人為...
我們雙方都是經過介紹人介紹的我們處物件但是沒發現多久我們性格都有點很難合得來,已經鬧過很多
他這是變相的向你道歉呢,至於你要不要主要還是看你自己,一種是接受他的道歉重新在一起,一種是拒絕他的道歉直接分手 要交往下去就要,不交往就不要 要,他應該又要和你道歉,或者表白 性格不合最好不處朋友了。不要為了小錢搭上自己 我經過別人介紹以處物件的形式認識了一個女孩 我們處了三個多月 我發現她討厭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