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所服刑罪犯保外就醫需要什麼條件

2022-09-12 16:41:45 字數 5657 閱讀 8657

1樓:手機使用者

1、身患嚴重疾病,短期有死亡危險的。

2、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改判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刑期(已減刑的,按減刑後的刑期計算)1/3以上(含減刑時間),患嚴重慢性疾病,符合《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範圍》,長期醫治無效的;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體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4、年老多病,無危害社會可能的。

保外就醫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收監執行:

1、重新違法犯罪的。

2、採取非法手段騙取保外就醫的。

3、保外就醫期限已到、經**痊癒或病情已基本好轉的。

減刑的條件  1、看守所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

「確有悔改表現」是指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方面情形:認罪服法;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改造;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完成生產任務,受到監所表揚或被評為監所改造積極分子的。

「立功表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

(1)檢舉揭發監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動的;

(3)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4)在搶險救災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積極的;

(5)有其他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突出事蹟的。

2、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期間,具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有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5)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的程式:

1、日常考核。根據留所服刑罪犯的表現進行計分考核。

2、監室推薦。各監室對符合減刑條件的罪犯根據其日常得分公開評比推薦,報管教民警同意。

3、集體研究。看守所對監室推薦名單進行集體研究,確定擬減刑人員。

4、公示。將擬減刑名單公示。罪犯若有異議,可以向所領導、駐所檢察人員投訴、舉報。

5、報主管機關審查批准。

2樓:巧米樂

根據法律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保外就醫:

1、 身患而嚴重疾病、短期內而死亡危險的;

2、 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罪犯保外就醫的病殘情況,應符合《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範圍》的規定。

服刑人員保外就醫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3樓:專揀米粒

罪犯在服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醫:

(1)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2)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為有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刑期(已減刑的,按減刑後的刑期計算)三分之一以上(含減刑時間),患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

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4)年齡60週歲以上、體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刑事訴訟法》第265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5樓:達州律師劉江

根據法律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保外就醫:

1、 身患而嚴重疾病、短期內而死亡危險的;

2、 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罪犯保外就醫的病殘情況,應符合《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範圍》的規定

6樓:vip灬無名

要是有錢沒有辦不成的事 問問你朋友他在監獄獄政科有沒有認識的人 然後就在大門口等他 請人家吃個飯瞭解下 裡面具體誰負責這塊就找誰 想保外就醫很難得 就看你願不願意花錢 關鍵在獄政科

7樓:黑山樣

如果刑期2年10個月,已經服刑了1年1個月,不知道你有沒有算上先期羈押的時間,如果算上先期羈押的時間,可能就剩不下多少刑期了。現在監獄的醫療水平還是不錯的,嚴重的疾病會請外面的醫生會診,更嚴重的話也有可能去外面的醫院看,勸你還是別考慮保外的事兒了,這條路很難的,說白了吧,病的沒法治了,短期內可能死亡的才有可能假釋,一個監獄也沒有幾個能保外的。

服刑犯人如何辦理外保就醫的手續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規定,罪犯享受基本醫療保障。

監獄設立醫療機構和生活、衛生設施,建立罪犯生活、衛生制度。罪犯的醫療保健列入監獄所在地區的衛生、防疫計劃。

就上海監獄來說,依據《上海市監獄管理局監獄衛生所設定基本標準》,上海監獄設立了與監獄規模相適宜、與實際工作需要相匹配的醫療機構,並在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在衛生所機構設定、醫務人員配置、醫療器材裝置配置、衛生所用房、制度建設等方面按照標準配備。罪犯就診的醫療機構為監獄衛生所、監獄總醫院和就近定點社會醫院、社會特定醫院。罪犯常見疾病在監所衛生所就診;疑難、危重病轉診至監獄總醫院;危重急症病轉診至就近定點社會醫院、社會特定醫院。

滬司發法制[2006]10號《上海市在押人員就醫保障和管理暫行辦法》,在押人員的醫療保障和就醫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1)醫療保障水平與本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水平基本相適應;

(2)對病員的診治應公平、及時、安全、合理處置;

(3)基本醫療保障與按需自助相結合;

(4)在押病員的疾病知情權與監管安全相結合;

(5)對在押病員的生活酌情給予適當的照顧和區別對待。

9樓:匿名使用者

一、保外就醫的條件

根據法律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保外就醫:

1、 身患而嚴重疾病、短期內而死亡危險的;

2、 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罪犯保外就醫的病殘情況,應符合《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範圍》的規定

下列罪犯、根據法律規定不準保外就醫

1、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的;

2、罪行嚴懲、民憤很大的;

3、服刑期間自傷自殘的。

二、審批程式

1、罪犯如需保外就醫、應由監區討論通過、報獄政科審查、初審同意後,進行病殘鑑定。

2、罪犯的疾病鑑定由監獄派人帶領罪犯到省人民**指定的醫院進行。醫院應當根據罪犯的病情組織有關科室醫生成立3人以上鑑定小組、負責出具鑑定檔案、並附診斷、輔助診斷等證明檔案、在鑑定檔案上簽名蓋章。

3、呈報保外就醫之前、監獄應徵求罪犯家屬所在地公安機關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回覆。對罪犯的保外就醫必須有擔保人。

4、監獄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決定後(監獄審查後報省局批准)應及時通知擔保人、擔保人應向監獄交納2000至5000元保證金後辦理出監手續。

10樓:熱帶季節氣候宜人

保外就醫是監外執行的一種。監外執行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於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況,不適宜在監獄執行刑罰而採取的變更執行方法。一般是兩種情況,一是罪犯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是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此外,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罰,而生活不能自理,使用監外執行也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罪犯,也可以適用監外執行。

但是對於保外就醫以後有可能繼續進行犯罪危害社會的,或者會自殺自傷自殘的罪犯,不能適用保外就醫。保外就醫的適用,有非常嚴格的手續規定:必須由省級人民**指定的醫院開具診斷證明,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審批。

保外就醫的期間仍然計算到刑期以內。保外就醫的條件一旦消除(如疾病經**已經痊癒),而刑期未滿的罪犯,應當予以收監執行。罪犯保外就醫後,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執行,對其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

人民檢察院對於保外就醫的實施情況進行法律監督。

保外就醫要省級人民**指定的醫院開具診斷證明

11樓:江舟獨酌

樓上朋友說的比較全面,像你好朋友父母的這種情況是在保外就醫條件內的,也就是說可以申請保外就醫。首先你應該向看守所遞交書面申請,也可以先請一個律師,因為不管警察素質高低,他們對於律師還是比較有些顧慮的,不會那麼為所欲為。必須到司法機關指定的醫院開具診斷證明,診斷後,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提請申請。

不過要花一些錢,純粹走正當程式難度很大,方方面面要給你製造一些麻煩,因為他們認為他們是其中的一個環節,不應該白白讓你順當過去,多少也得落點好處。俗話說,閻王好見,小鬼難纏,看似不重要的一個小角色,幫忙也許幫不了,但使壞卻能。所以,你要打點一下,為了你朋友父母能早點出來,有些氣還是要忍的。

儘管保外就醫後還有病情痊癒後收監的規定,但不管怎麼說,還是先讓人出來再說。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12樓:匿名使用者

前面的朋友們回答都很專業,只是不夠現實。給監獄領導足夠多的錢,很快就保多就醫了!穩妥點的監獄領導會讓他真的患上疾病,外界帶入某致病菌,故意感染這個犯人,再保外就醫!

說白了,有夠多的錢就行

在監獄裡服刑的人員,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保外就醫?

13樓:稀硝酸

在監獄裡服刑的人員,在以下情況可以申請保外就醫:

1、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2、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期限(已減刑的,按減刑後的刑期計算)三分之一以上(含減刑時間),患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

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百六十五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14樓:戚廣利

在監獄裡服刑的人員,在符合法律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保外就醫。

監外執行,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於其具有不宜收監執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規定,由居住地社群矯正機構執行,在監外來執行刑罰的一種執行辦法。但對於被判處死刑或者死緩執行未減刑的罪犯,一律收監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254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檔案。

犯人刑期不滿一年是不是就在看守所服刑了?

一般是這樣的,時間短監獄不收。扣除判決前的羈押時間,不到一年的。看守所在押人員被判處刑罰的,會由看守所負責變更強制措施,投送監獄 拘留所或戒毒所等,投監一般而言就近原則。看守所一般不接收留所服刑人員。如果判刑一年在看守所服刑的可以減刑嗎 符合減刑條件的,可以減刑。如果判刑一年能減刑嗎。刑期只有半年,...

盜竊三次,金額不超200元,已在看守所服刑28天,現在取保且檢察院做筆錄階段,會被起訴嗎?會怎麼判

盜竊金額200元太少了,不構成盜竊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 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 數額較大 數額巨大 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高階人民法...

判刑2年,進看守所,號出,判刑2年在看守所服刑還是在監獄?

看守所在押人員被判處刑罰的,除當庭宣判外,判決結果由法院負責送達至該人手中,由看守送負責變更強制措施。看守所並無減刑職權。應該不能在看守所,表現良好去監獄能減刑。判刑2年在看守所服刑還是在監獄?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