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gdljwbd愛好
一,離婚分割財產,按照照顧女方和雙方的孩子、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
婚姻法(2001)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財產分割(1993)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
二,關於雙方的女孩,由你直接撫養。
因為對方有自己的孩子。
離婚子女撫養(1993)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2樓:老千
分割你們共同財產那部分。就是你婚後添置的財產,包括債務。
喪偶再婚財產分配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不是這樣的,因為房子在你爸去世那天就算是遺產了,其中一半是你媽媽的共同財產應得的部分,還有一半在你媽媽和兩個孩子之間分配,也就是你爸爸去世那天,房子的份額為兩個孩子各佔1/6,其餘歸你媽媽。你媽媽再婚的,這個屬於你媽媽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等百年之後,在你繼父,你們,有撫養關係的繼父的孩子之間再分配(是其中的2/3的份額)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涉及到你媽再婚時是否有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另外在你父去世後你們有沒有對父親留下的這房子進行遺產繼承公證。如果有公證的話,屬於你媽繼承的部分就不算是婚後共有財產。
如果沒有的話,這成了現家庭的共有財產了,具體到你母百年後房產的分配原則是要看當時你的繼父是否還在,如果在,則他是佔有二分之一,而佘下的二分之一則要分成五分你們雙方的子女和繼父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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