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好我會再加分緊急!緊急!無結婚證的婚約財產糾紛,請有關婚姻法方面的專家進來解答衷心感謝

2022-11-01 00:35:53 字數 5497 閱讀 7729

1樓:法辯衛士

既然你們雙方同居了,本案就是一個同居析產糾紛,審理時就要分清同居前的財產和同居後的財產,這時你就要把握在同居前雙方各自有什麼財產,因為那是個人的,不是共同的。另外就是同居前的給付行為應如何定性的問題,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不得借婚姻索取財物,所以一般情況下在定婚時、商量事時、上車時男方給付女方的現金視為婚約財產,這在《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中有規定,但地方上還有各自的處理規定,地方上講只要有同居的行為後一般就不會是全額返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同時也有相關解釋說吃的東西及500元以下的物品不再返還。本案中你提到的77000元是同居前的全部給付還是隻給付一部分,而另一部分是男方購買的東西是本案爭議的關鍵,所以你要把握,有什麼問題可以聊一下,我的qq1011372982

2樓:八三老人

建議協商解決,男方一般情形只能主張彩禮禮金部分的返還,至於正常的花銷只能視為贈與行為其主張很難得到支援。

3樓:匿名使用者

綜合現有的民事判決,結合你的情況,法院一般會主張禮金禮品返還、合理消費或平攤或視為贈與,也就是說:

1、你的戒指必須返還;

2、傢俱家電的錢你無須賠償;

3、給你買衣服的錢你要賠償;

4、至於你說的酒席兩三萬,如果是男方給你現金,你拿現金去辦的,一般你要返還,否則男方也要擔負責任;

5、你所說的吃飯、車費等日常花銷,應為男方贈與行為,你無須賠償;

5、考慮到是你的過錯,法院可能會對男方適當偏袒,給予少量精神撫慰(這個是隱性的,不會明說)。

綜上,你的賠償應該在4-5w。

但你說的只是大概,我們無從知道細節,所以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具體還要看雙方的舉證。就這種糾紛來說,法院一般都採取大調解態度,真正做最後判決的不多。建議你找一名律師。

4樓:矮憂傷

把是你用的還給人家吧

什麼是婚約財產糾紛

5樓:七禾之葉

所謂婚約財產糾紛是指男女雙方在相識戀愛期間,一方因特定原因而從對方獲得數額較大的財物,在雙方不能締結婚姻時,財產受損的一方請求對方追還財物而產生的糾紛。此類糾紛在民間較為普遍。

我國婚姻法不把訂婚作為結婚的法定程式,並不等於禁止當事人訂立婚約。只是這種婚約沒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它的履行是以雙方自願為條件的,只要有一方要求解除,婚約即自行取消。一方要求解除婚約,可徑行通知對方,無須徵得對方的同意,更無須經過調解或訴訟程式。

因為無婚姻關係的男女雙方的婚約關係甚至同居關係,並不屬於法律保護的社會關係。

然而,訂立了婚約,不等於雙方將來就一定會結婚,一旦雙方結婚不成,就會對此期間的財產往來形成糾紛,由於婚約的解除,往往引起給付財物一方與收受財物一方彩禮方面的糾紛。彩禮屬於財產的範疇,受我國民法的調整,且訴訟到法院的也越來越多。

6樓:陌下鬼隕

一、婚約財產糾紛是指以結婚為目的的男女雙方在婚約關係存在期間因維持該關係而產生的財產糾紛。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了三種情形: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卻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三、屬於這三種情形的,如果給付人要求返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7樓:匿名使用者

是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債務承擔以及撫養費支付等產生糾紛。

8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把彩禮返還糾紛稱婚約財產糾紛。也就是男女雙方因婚約的解除,如何處置彩禮而引發的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9樓:野原原野

婚約,亦稱訂婚或定婚,是男女雙方以將來結婚為目的而作的事先約定。現實生活中,婚約雖然並非結婚的必經程式,但仍然是一種重要的民事習慣並對人們的社會生活產生重要影響。婚約作為一種民事習慣,有其產生的社會基礎和歷史文化背景。

訂立了婚約的男女俗稱未婚夫妻。按我國的民間婚俗,訂婚的男女往往會有一些財物往來,俗稱彩禮。雖然婚約對當事人並無法律上的約束力,解除婚約一也不需要訴諸法律程式,但因解除婚約往往會產生向對方索還彩禮的情況,因而產生財產糾紛。

由於其爭議的標的是與婚約有關的財產關係,而不是解除或維持婚約關係,所以人民法院應子受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婚姻對財產有爭議,產生的糾紛。

11樓:張偉傑律師

參考《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約財產糾紛國家有法律規定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0條有規定,具體建議可以參考下2023年5月1日人民法院報婚約財產糾紛案件的司法處理,希望能幫到您。

13樓:劉德志律師

婚約財產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9條第1款 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第19條第2款 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婚約財產糾紛

14樓:

從法律上說,只要一方不願意,即使訂婚後悔婚,也沒有法律責任。這是其婚姻自主權的體現。

以結婚為目的送出的彩禮,只要最終沒有結成婚,一方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一方是否屬於無理退婚,法律並不介入,談不上追究責任的問題。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彩禮是要退的,你受到的財產損失也可以要求他賠償。

16樓:

彩禮是需要退的;

婚姻自由表明是是否結婚自由,和誰結婚自由,離婚自由,所以你不能告他,除非因為男方的一些言行對你造成了實際損害

17樓:藍石頭

你所說的訂婚,應該是沒有辦結婚登記,那就不用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當事人請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所謂退婚,法律上沒有依據,訂婚也沒有法律效力,對於法院來說,沒有結婚登記就不算結婚。婚姻也不是合同,事前反悔沒有什麼法律責任的。

18樓:八三老人

依法男方有權所要彩禮。

19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有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要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如果不想退或少退彩禮,就要尋求方式證明那筆錢不是充作彩禮用途,而是普通的贈予,即為這筆錢找個支出的合理的藉口。當然,前提是雙方之前沒有書面訂明彩禮的數額和交付。

此外如果男方悔婚造成女方的損失,也可以對那些直接的損失比如訂房酒席等提出分攤或賠償。

急!!關於婚約財產糾紛

20樓:行政訴訟學徒

根據婚姻法第八條 規定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因此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按同居關係處理舉證期限是有人民法院指定或者當事人雙方協商並經人民法院認可的 提交證據材料的期間

根據證據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三款

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於30日,自當事人受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次日起計算

第三十四條規定

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證據 視為放棄舉證權利也就是基本上是敗訴

證言的效力沒有證人當庭作證高啊 有證人的話建議出庭至於判決問題 我查閱了相關法條沒有找到相關規定有個模糊印象是婚前的彩禮 如果是女方提出分手 應退還男方提出不應退還 有相關的案例你可以去找出來看看個人認為這個應該是贈予的財產 法理上說是不應返還的建議你趕快請律師 沒能完全回答你的問題 分數你留著吧我也很想知道相關的法律規定 我來幫你高分懸賞吧 請高手指點已經懸賞了你可以去 高分懸賞婚前彩禮問題的法律規定與法理解釋中看

21樓:紙影蝶夢

1 不給是主動給還是索要都可以看成是贈送的,贈與的金錢已經交付,所以說是不能夠要求其歸還的。

2 限期舉證法院一般會在舉證通知書中說明的,或者是在第一次**前提交給法院。

3 可以讓證人出庭也可以寫證言,不過證人出庭的話他的證明力是要大一些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是非法同居,這樣的同居是不違反法律的!這個三萬元一般看成是贈與.若這3萬元是按照當地習俗給付的彩禮,應當予以返還,頂多就返還3萬元.

這明顯不是借婚姻索取財物,是男方要求分手的.請相信法律,相信法官!

婚約財產糾紛的女方父母能作為被告嗎

23樓:阿元

婚約財產糾紛的女方父母不能作為被告,因為婚約的主體是男女雙方,不是男女雙方的父母。

最高法院關於彩禮的規定也很明確,是男女雙方,沒有說雙方的父母。

極少數法院將女方的父母列為共同被告,是錯誤的。照此推論,那原告就不是男方,而是男方的父母了,因為絕大多數的錢,不是男方的,而是男方父母出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4樓:橘酪

一般不能,可以列為第三人

關於加多寶企業回答好的加分

加多bai 寶集團是一家以香港du為基地的大zhi 型專業飲料生產及銷售企dao業。1995年推出內第一罐 紅色罐裝容 王老吉 1999年以外資形式在中國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設立生產基地。為配合開拓全國市場策略,集團分別在北京 浙江 福建 廣州設立生產基地。加多寶旗下產品包括紅色罐裝 王老吉 茶飲料系...

心理醫生進回答好的加分

首先不要擔心,你是正常的。沒有任何疾病。你的思維方式,屬於侷限的一種,這對你來說,可能做事情會比別人更專注一些。是你的優點,請善加利用。但是這種思維偶然會出現極端現象,有時候對一件事情,念念不忘,然後重複,後來記憶偏差出現 問題發生在你知道自己這麼思考錯了之後,你會對現在的思維產生疑慮。所以你現在尋...

準備買臺手機,各位大大給點意見(答好再加分)

讓我來說如果你喜歡s60v5的話,就買諾基亞x6,也就2000這樣,比5230.5235.5250.5800.都好而且是電容屏,500w卡爾蔡司,這款的ram要高些,如果喜歡安卓就買三星i5700吧,1500這樣,cpu 800,現在2.1的系統了,支援多點觸控,也不錯的,諾基亞c6 必須的 選擇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