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存在孩子名下的就歸孩子。
房產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也可能是父親個人財產,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婚後買的,一般就是共同的;婚前就屬男方的,一般就是男方個人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假如當時是父親存在孩子下的話,在判定孩子跟母親之前,父親有權利拿回財產,如果結婚超過三年,房產會平均分配,超不過三年,房產歸父親!!
必須要你現在的監護人去辦理,在你換監護人之前,你父親可以拿回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存在孩子名下的財產歸你 房子一人一半。
我以前見過你這種例項就是這樣的。
給不給分隨意 願您能幸福吧 就不多說啦。
夫妻雙方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4樓:華律網
雙方離婚財產怎麼分,我國法律有明確的分割原則:(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是也要嗎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而一般來說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5樓:奇葩葉開
只要婚後無書面協商協議,對房屋所有權歸屬作分配。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產權證只是登記夫妻一方的姓名,也不妨礙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若是夫妻一方用婚前財產所購房屋,並不會產生上述情況。還只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6樓:北京劉輝律師
要分具體情況做具體分析判斷,我們有各種案例供參考。北京隆安律師所劉輝律師攜家事團隊為您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7樓:天狐星月光
是的只有婚後的共同財產才能平均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的繼承問題
8樓:十友華哥
遺產先除丈夫依法應有的一半外,在妻子的那一半中再按二分之一由父親和丈夫分得,如父親繼承了財產,丈夫不再負有贍養前岳父的義務。
9樓:我愛我家
夫妻結婚時買了房,其財產自然當屬二人的共同財產,雖只有一年的婚期和一輩子是沒什麼區別的,至於遺產如何分配這除了法律的界定外,當然還得考慮人情道義問題。
如果其父兄繼承了其遺產,那麼自然也就否定了其丈夫的贍養義務。
10樓:鼓落的風箏
其房產應該由夫妻二人各一半,妻子去世後,如果 有遺囑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即夫和其岳父為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各分妻子的一半。也就是說,丈夫享有四分之三,岳父享有四分之一。其兄長不能繼承。
丈夫再婚後,沒有義務贍養其岳父,就是沒再婚,也沒有義務贍養其岳父。隨著妻子的去世,其翁婿關係就中止了,當然自願關愛是另一回事。法律上的義務就中止了、。
什麼樣的財產才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11樓:醉意撩人殤
以下財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跟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2樓:麥穗兒談教育
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後夫妻雙方約定歸個人所有的部分屬於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3樓:華律網
今天我分享的內容是婚後共同財產包括哪些?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包括(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新婚姻法夫妻財產如何分割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為孩子購買的樓房寫的是孩子的名字,沒有其他人的名字,即使孩子還未成年,這個樓房也是孩子自己的合法財產,與你們夫妻都沒有關係,不是你們夫妻的財產了。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也是不能隨意處置孩子的房產的,不能抵押或者買賣,當然,更無權分割。這房產是孩子的了,不是你們夫妻的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間沒有事先對於房產明確約定產權歸屬於其中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的購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權人是哪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是否載明共有人,不論夫妻雙房的出資份額多少, 該房產均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共有財產就要平均分,有其他情況酌情考慮。
夫妻財產問題,夫妻雙方財產問題
一 前提是這個錢是我自己賺的 1 請問是婚後賺的還是婚前賺的?第。一 要是婚前賺的,就永遠屬於你自己的。第。二 要是婚後賺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他有分割一半的權利。2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18條 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二 請問我和我老公的財產怎麼算?1 你倆結婚後的工資 獎金 生產經營...
夫妻間的財產問題,夫妻雙方財產問題
夫妻財產分為兩部分 1 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 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是指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指定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是指 一 一方婚前的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
夫妻雙方離婚後,財產孩子如何分配
原則上,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若雙方對財產分割有約定的,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分割財產。婚姻法 第十九條規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