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教師,辭職,教育局不願意怎麼辦

2023-03-12 08:55:09 字數 1949 閱讀 8474

1樓:育兒**說

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辭職。

目前,我國大部分事業單位人員,比如學校的教師、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員不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部分人員與單位的關係就不適用《勞動法》,其辭職適用國家相關人事管理法規,依據《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

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可以提出辭職,並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向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從收到辭職申請起三個月內,予以辦理辭職手續,發給辭職證明書,並且按國家關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規定,進行人事檔案移交、接轉手續。

一般事業單位人員的辭職是沒有實質性的要求的,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

2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依法提交辭職書,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教育局。

3樓:曾許鵬

老師,建議多跟教育局溝通,瞭解他們不想讓你辭職的原因,如果他們無緣無故的這麼做,那可以選擇讓**來協調。

教育局不同意辭職的情況下怎麼辦

4樓:泰州嚴巨集律師

法律分析:可以協商解決。學校和教育局不同意教師辭職,一般有三個理由: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未到期,教師單方面提出辭職屬於法律違約行為,理賠清楚才可以辭職;(2)師資短缺嚴重,教育局和學校不願意放人走,會以種種藉口搪塞和阻撓教師辭職;(3)特別優秀的教師辭職,教育局和學校捨不得放人走,會盡力挽留和補救,努力不讓教師辭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我是一名教師,想辭職,學校不同意,該怎麼辦?

5樓:王祿

你可以打一份辭職報告的,只要上交辭職報告,一個月之後就可以離開了,勞動法有著這些規定。

6樓:灰灰慧闖天涯

學校不同意的話,你可以走正常的一個流程先向學校提出辭職,然後一個月之後你就可以順利離職了,學校不同意也是沒有辦法的。

7樓:小阿星

遇到這樣的情況,我覺得你應該調整好自己的心態,一定要想清楚,一定要對自己的工作慎重。

8樓:王志剛剛剛

面對這樣的情況,您應該寫好自己的辭職申請,也要用一個無法反駁的理由來申請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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