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鳳兒青
1、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如果分居兩年的,符合感情破裂的條件,一般都准予離婚。
2、如果對方有病,除非是精神病等可能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一般在程式上沒有影響。
3、如果男方不同意離婚,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了。民政部門只受理雙方都同意離婚的手續辦理。
2樓:陳怡靜
分開兩年多了,一般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准予離的。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
3樓:北門十三郎
帶老公去看看病吧,心理疾病不是什麼大不了的病,誰都有。
4樓:匿名使用者
心理疾病。。哪種心理疾病啊。值當的離婚嗎。
想問一下離婚的事
5樓:
摘要。親你好,夫妻雙方確認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兩種方式解決。雙方可以就離婚問題、財產債務、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的,可以簽訂離婚協議,雙方親自攜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及離婚協議,前往任意一方戶籍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諮詢記錄 · 於2022-07-22
想問一下離婚的事。
親你好,夫妻雙方確認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兩種方式解決。雙方可以就離婚問題、財產債務、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的,可以簽訂離婚協議,雙方親自攜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及離婚協議,前往任意一方戶籍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親如果感覺婚姻無法維持,可以協議去民政局離婚,協商不成只有起訴離婚,起訴離婚涉及到法院管轄、起訴方案制定、起訴狀編寫、證據收集、法院審判程式、判決離婚條件、子女撫養、財產認定和分割等一系列事務。
你是北海那邊的律師嗎。
親這邊是客服的。
如何看待離婚這件事?
6樓:瘋狂糖果屋
離婚是一件需要勇氣的事,也需要能力。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當今,離婚雖然已經不再像過去那樣令人談虎色變了,但是離婚會給夫妻雙方,尤其是女方帶來一定的影響和心理創傷,這是不爭的事實。
一段愛情,無疾而終,難免不甘心。但真的無可挽回,無藥可救,不如學會放手,給自己和對方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勇敢的承認婚姻失敗,比空耗在一段死亡的婚姻裡更值得人尊敬。
我多年前認識的一位姐姐,在倆人感情破裂之後,不能面對這個事實。她去撕過小三,也到男人的單位鬧過,兩個人已如仇人,但就是不離婚。
她說:「她就是要耗死他們兩個人。讓小三一輩子名不正言不順,讓男人跟她只能偷偷摸摸。」她做到了,可是搭進去的還有她自己的幸福和人生。
可怕的不是離婚,而是因為畏懼離婚在一段已經死亡的婚姻裡陪葬自己人生的固執。也有女人明明在一段婚姻中受盡委屈,不敢離婚,只是沒有養活自己的能力;也有女人對自己的婚姻早已死心,不願離婚,只是怕別人給自己貼上「失敗」者的標籤。
她們用孩子做藉口,或自我麻醉,天下男人都是如此,讓自己停滯在一段無望的婚姻裡,日漸枯萎。如果婚姻走到盡頭,我想我會坦誠的跟孩子說明現狀,孩子的接受力其實比我們想的要好。
當你能養活自己,擁有了掌握自己人生方向的能力,勇敢地跟過去告別,迎接自己的新生吧。
7樓:yeva的水仙
現在這個時代,離婚已經成為一種很普遍的現象,很多人在離婚之後,大家或許過的更加開心,更加豁達更加無拘無束。現在已經不是古代那種貞潔烈婦,要為一段失敗的婚姻而守一輩子的時代。每個人都有選擇幸福和放棄現在苦惱的生活的權利。
做人要為了自己而活,但這並不是很自私的那種只為自己而已,一個人或許在離婚之後可以過的更加灑脫,在逃離婚姻多約束之後。
所以我並不反對離婚,更加覺得如果離婚可以活得更好那麼會鼓動這些人去離婚。
8樓:單人
離婚在現在這個社會,已經變得不足為奇。而且就像吃家常便飯一樣,每天進進出出民政局的人多之又多,我估計得有一半兒是去離婚的吧。
但是如果是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去離婚,那就沒有必要了。衝動是魔鬼,不要只顧自己的一時痛快而做了讓自己後悔的事兒。婚姻需要彼此的包容,彼此的理解。
彼此的溝通。它是一門學問,需要我們好好的經營。
如果兩個人一旦有了孩子,就不要輕易離婚。因為父母的離異,對孩子造成的傷害是我們大人無法想像的。不要給孩子童年留下陰影。
這樣孩子長大以後就不會再相信愛情,嚴重的話會產生恐婚的現象。所以要根據自己的真實情況,考慮自己到底要不要離婚。我們作為成年人,不能這麼自私。
不能只為自己考慮,要考慮孩子和父母的心情。
都說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兒,同樣離婚也不是兩個人的事。其實並沒有我們想象中的那麼容易。財產的分割,孩子的撫養權都是我們要解決的問題。
所以說兩個人在一起不容易,如果沒有到非離不可的地步,就不要選擇離婚這一步。
9樓:做自己的女王
離婚在代的這個社會已經不足為奇了!一味的為了婚姻而遷就的過日子,那是舊社會的人才會做的事,害怕離婚後被人指手畫腳,被人說三道四,然後委屈求全的跟不愛自己的人過一輩子,忍受痛苦,備受煎熬,只為了表面的臉面!
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的前衛,讓我們現在可以自由自在的戀愛,結婚!甚至一言不合就想離婚!但是也有很多人是比較遵循傳統文化的,害怕自己離婚後名聲不好聽,也有的是自己太愛對方不肯放手的,等。
種種種種,讓我們不知道離婚到底好不好!
對於這個離婚事件我是這麼看的,當我們選擇結婚的時候,是因為我們彼此之間是深愛的對方的,能感受到對方給我們的溫暖於家庭的和諧!慢慢的隨著時間的見證,讓我們在婚姻中看清了對方的優點和缺點,用情過深的一方就會不顧一切的遷就的對方,時間久了,因為總是遷就而不高興,想要離開,但是又放不下自己一直遷就的他,可是他根本就不在乎你對他的遷就啊!人生的路還很長,我們如果一直在遷就對方過日子的話,一輩子都不會幸福的!
所以離婚是對兩個人最好的選擇!
人生本來就是分分合合,沒有誰離不開誰,如果兩個人實在是過的不開心不幸福,還不如灑脫的放手,離婚並不可怕,沒有愛情的婚姻才是最痛苦的!找一個適合自己的人共度一生!
10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離婚的概率是很高的,經常有一些人會覺得兩個人結婚是一種衝動,或者是當時的一種喜歡!但是兩個人結婚之後,因為互相不合適,主要體現在不能夠互相包容,互相遷就,所以導致兩個人離婚,他們的說辭卻是,兩個人已經沒有感情了,又怎麼能夠在一起呢?
往往都是他們對婚姻的不重視,對婚姻的不負責任,所以導致他們在婚姻當中就會輕視這一段婚姻,互相的不去經營,最後走到婚姻的盡頭。
不過我仍然認為離婚是,不負責任的一種行為,既然兩個人要離婚。就說明婚姻中一定存在一些問題,當面對問題的時候,兩個人想到的解決方式是逃避,而不是去共同努力將問題得以解決,有的時候離婚可能是因為性格不合,其實兩個人認識的時候就知道彼此的性格如何,為什麼結婚之後才覺得性格不合呢?是因為他們不願意在彼此的遷就和彼此的包容。
其實雙方父母最大的體現就是不負責任,因為他們沒有考慮到兩個人離婚後對孩子造成的影響,這將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孩子在以後的成長過程中,會有一種缺失的愛,無論是跟父親在一起還是跟母親在一起,都沒有得到一個完整家庭應該有的環境。這樣就導致單親家庭中的孩子孤僻,不自信,自卑。
所以如果兩個人沒有準備好的話,就不要結婚,一旦離婚了,對誰都不好。畢竟結婚的時候不僅僅是兩個人,而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所以一旦離婚了,傷害的也是兩個家庭。
11樓:等待一萬年
離婚其實並不是件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當選擇離婚的時候,說明你們是不合適的。有可能是性格不合,也有可能是三觀不一致,更有可能是和對方的人生觀不一致。無論是什麼原因,當選擇離婚的時候,就說明了你們的緣分已經戛然而止了。
結婚是自由的,當人們相愛的時候可以選擇結婚。但是同樣離婚也是自由的,當感覺沒有了愛情的時候,也同樣可以選擇離婚。無論結婚還是離婚,都是夫妻雙方經過深入的思考得出的慎重的結果。
有的人感覺離婚是對這個人的否定,認為這個人肯定是有了什麼問題才會選擇離婚。但是這是不對的,離婚只不過是因為想換一種方式生活而已。誰也不能說明這個決定是對還是錯,但是卻是兩個人共同做下的雙方都滿意的結果而已。
當你感覺到婚姻生活有很多的矛盾的時候,當你感覺到你不能解決掉這些矛盾的時候,那麼你能選擇什麼呢。只有選擇離婚才能解脫這些矛盾產生的問題時,你還有第二條路選擇嗎。
離婚的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是對自己的傷害。如果不到萬不得以的地步誰會選擇這條路呢。
但是選擇離婚是很簡單的,人言卻是可畏的。有很多的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對此指指點點的,認為肯定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才會無奈之下才會選離婚的。對此我只想說,還是讓他們安安靜靜的過自己的日子吧。
離婚並不丟人,只不過是沒有共同的語言選擇的和平的分手方式。所以並不需要有太大的壓力。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在現在這個社會,離婚已經不是以前丟臉的事或者新聞了,現在離婚的太多太多了,尤其是新婚夫妻,剛結婚沒多久就離婚的非常多,而且現在人人都比較獨立,已經不在乎離了婚以後會過不好,也不在乎,離婚以後,自己嫁不出去,更不在乎自己的丈夫是天,是家裡的頂樑柱,如果失去了,就失去了天,失去了頂樑柱,現在女性都非常強大,尤其是對於一個沒有什麼能力的丈夫,離婚更不在乎了,沒有什麼能力的丈夫,離婚還要在家裡伺候著他,而離婚以後,自己就輕鬆了,不用整天給他做飯洗衣服了,可以有時間打扮自己了,自己掙的錢給自己花,足夠了,我覺得這完全是一件好事。
可是對於本身幸福的家庭,如果被小三拆散離婚,這樣的可能對女性比較殘忍,因為本身幸福的家庭,或者本身作為全職太太的女性,突然間失去了經濟**,她一開始肯定是蒙的,就想前一陣演的電視劇裡的羅子君一樣,與社會脫軌多年,完全適應不了社會,所以,這樣的就比較慘了,不過在自己努力後,還是會有自己的一片天的。
對於本身夫妻感情不太好的家庭,就不如早離早沒事了,有的婚姻是父母包辦的,一點兒感情基礎也沒有,互相瞅對方也不順眼,趁著沒有孩子,還是趕緊離了吧,去尋找屬於自己真正的幸福。這何嘗不是一件好事。
13樓:靜好
雖然現在離婚越來越普遍,但是我覺得離婚是一件大事,每個人在考慮的時候我希望都可以慎重一些,離婚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情,也是兩個家庭的事情,有的時候離婚最大的受害者有可能是孩子,所以如果兩口子之間,只是因為一些芝麻綠豆的小事在吵架,吵吵就過了吧,不要總揪著對方的錯不放,當然前提是,這些錯並不是原則性的或者犯底線的錯,只要不是這些錯,人適當的學會大度一點,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能過就過吧,因為我聽一個離過婚的朋友說,其實離婚的時候自己也是後悔的,而且離婚之後再找一個人,也比較難,因為離婚之後,孩子可能是一個最大的問題,我相信沒有一個孩子願意接受自己的後爸或者後媽,所以說不是太大的過錯或者是嚴重性的錯,能不離婚儘量不離婚!
當然對於有些事情,只能用離婚去解決吧,和我同齡的一個人,結婚比我早她家姑娘今年12歲了,但是她的老公最近不上進,不去工作也就算了,竟然迷上了賭錢,而且還借錢去賭,我朋友勸他的時候,竟然動手打了朋友,然後我朋友決定離婚,因為怎麼勸都不聽,對於這樣的離婚我覺得可以理解,因為對方做的事情太過火了,賭錢這個東西,玩點小的還無所謂,但是玩大了真的有可能傾家蕩產!所以,如果是這種事情離婚的話,我想以後也不會有人在背後說什麼,因為大家覺得這是應該的!所以當婚姻直接面對不同改變的事情,而且犯的錯誤很嚴重的話,離婚可能是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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