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公司之間已經產生事實用工關係,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三個月後為正式員工,一年以上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在關鍵是你還做不做。。
2樓:法律教育網
您好。法律教育網有相關的法律諮詢欄目,您可以免費進行諮詢,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祝你好運!
3樓:菜菜
要看你簽約的合同,一般試用期是3個月,試用期的時候公司就因該給你籤合同了,至於漲工資就不一定了,你們只是口頭說明,沒有字據,不加也是合理的,不過,記得要公司買社保。僅供參考。
4樓:廬江白湖
企業作為強勢方,你首先不應激怒它,這樣對你收集有利的證據不利,你首先應該收集你上班時間的證據,如工資條,同事的證明等。最後報勞動仲裁委員會處理。工資的多少的確是企業說了算,只要他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但針對該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這一事實,你可以要求該企業支付從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試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吧,走出了這一步,對你以後都會有深遠的影響,好運!
5樓:
這種問題沒辦法的,你去勞動部門也沒用,社會就這樣。
6樓:匿名使用者
自用工起一個月還沒有簽訂合同的話你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但是雙倍的時間是一年。
這樣無良的老闆建議去仲裁 要求支付社保 簽訂勞動合同。
另外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你看下你們簽訂的勞動合同時間是否違反了上述規定。
7樓:網友
首先,你要提供你在這個公司工作過的證明,例如工衣、工資條、工卡等。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不是從第二個月開始,是每個月都要支付雙倍哦。
你先跟公司提出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要求,看公司的態度而定;
如果得不到解決,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或是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時需提供上面說的證據,沒有書面證據時,同事的證人證言也可以(但一般同事都不願做證的)。
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在公司工作過,你什麼時候入職就是你公司要準備回應勞動仲裁委員會的事了,呵呵。
祝你維權成功!
工作四個月沒有籤勞動合同,說是勞務員工,怎麼辦
8樓:順河小張
公司的做法已經明確違法。
一、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
六、四十七條規定(即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係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籤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二。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時,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2023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檔案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於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當然證據越多越好。
三、建議你就補繳社會保險、工資、經濟補償事項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並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上班四個月了,沒有與公司籤合同是否違反勞動法?
9樓:京諾人才網
無論試用期長短,單位首先要和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僅僅口頭定個試用期不籤合同的行為是違法的。此外,只要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就應該支付工資。
試用期長短與勞動合同期限有關: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按勞動法相關規定,試用期間,在合同沒有特殊條款的前提下,畢業生辭職須通知單位。此外,用人單位如果想在試用期間辭退畢業生,則必須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哪些錄用條件和詳細的情況,否則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才受《勞動法》的保護,勞動者才能享有勞保待遇;勞務合同卻是一種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則》與《合同法》調整的,勞動者是不能享受勞保待遇的。
10樓:閎曉靈幹默
當然是公司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合同,只要是用人單位的原因未簽訂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勞動者未籤合同的月份(第一個月除外)的雙倍工資,即3個月的雙倍工資;
12樓:網友
是的,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你可依勞動合同法第82條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7條要求雙倍工資,並要求籤訂勞動合同,同時收集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然後與單位協商,不行的話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處理。
13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的時間未簽訂勞動合同,則您可以要求其支付雙倍工資報酬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合同如果公司不要你是要賠違約金的,你可以告他沒有給你交金。
15樓:江偉律師
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16樓:諮詢電商
可以要求其支付雙倍工資報酬的!
沒簽合同工作了四個月,現在公司要辭退我們,我們能要求公司賠償一個月的工資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主張從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差額。
1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能夠證明是公司的員工,就基本上沒問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自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當前最主要的是收集你們在公司上班的證據材料,包括工作證件,打卡記錄,或者工資條之類的東西。
19樓:你咋即可
能,不過沒簽合同如果老闆不認賬,可以打官司,但比較麻煩,要找許多中介見證人。
20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3個月的雙倍工資以及一個月的賠償金。
一、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找了份工作,沒有勞動合同,承諾每月4000到時候變卦可能嗎,
21樓:網友
看老闆是什麼樣的人,勞動合同其實也沒有多大效益,如果他不給你,你打你那邊的勞動局**,他們會幫你的。
在公司上班四個月,公司未籤勞動合同,我可以申請仲裁要求雙倍工資嗎?
22樓:知道
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要求雙倍工資?
2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以公司未籤勞動合同為由,申請勞動仲裁,可以有雙倍賠償的,如果需要法律援助的話,可以度搜律伴噢。
24樓:勞動仲裁人員
你好,你所說的這些證據,證明力度是比較弱的,但是還是形成了一定的證據鏈,不知你發放工資是否為銀行發放,如果是這樣,可以到銀行列印工資明細流水,並加蓋銀行公章。勞動者本來處於弱勢,你提供了這些基礎證據後,我想仲裁委會立案的。關於工資是財務個人所發,要公司舉證證明,而且只要查清了財務個人是這個公司的財務,你又沒有為財務個人工作,這個關聯性還是在公司的。
你可以要求未籤合同的雙倍工資。
企業只籤勞務協議不籤勞動合同可以嗎?這樣合法嗎?
25樓:清清小雅
要看勞務協議籤的是多長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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