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要鑑定市政損失嗎

2023-04-16 17:45:07 字數 1345 閱讀 9973

1樓:月夜

一、交通事故要鑑定市政損失,市政損失就是那些撞壞的道路設施。

二、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車輛損失鑑定應該按照下面步驟辦理: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和物品,由公安機關統一保管,經檢驗、鑑定後,委託**事物所進行損失**鑑定。進行車物**損失鑑定時,各方當事人應到場,涉及保險的車輛和物品,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無故不到場的,按缺席論處);

2、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鑑定,原則上在事故發生後7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如情況特殊,經批准可延長7日;

3、當事人對經確認後的鑑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鑑定書》後5日內,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鑑定;並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鑑定結論;

4、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鑑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後生效。

三、注意事項:

車物中的物就包含了市政損失,市政損失(道路)設施是按能維修使用的,按照道路設施維修費用計算損失金額,屬於完全毀壞的,按事故發生時的重置成本計算道路設施損失金額。

2樓:匿名使用者

要的,如果你在事故中有損壞馬路上的隔離欄或是護欄,都屬於市政損失,是要賠付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市政損失,我沒有看到交通事故方面有此方面的規定。

出車禍車輛損壞程度由誰鑑定

4樓:鄭萌

一、出車禍車輛損壞程度由誰鑑定。

1、出車禍車輛損壞程度由具備資質的鑑定機構鑑定。對於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五十四條。

鑑定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鑑定,並出具書面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由鑑定人簽名,鑑定意見還應當加蓋機構印章。檢驗報告、鑑定意見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一)委託人;

(二)委託日期和事項;

(三)提交的相關材料;

(四)檢驗、鑑定的時間;

(五)依據和結論性意見,通過分析得出結論性意見的,應當有分析證明過程。

檢驗報告、鑑定意見應當附有鑑定機構、鑑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他證明檔案。

二、出車禍後如何處理。

出車禍後處理的方式如下:

1、報警,交警隊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責任;

2、檢視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如何劃分責任的,一般分全責、主要責任、對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要多少錢,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十級可以賠多少錢

鑑定費用約需1000元,具體由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雙方商定鑑定時限 鑑定費用及收取方式等內容。見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 第十六條 司法鑑定機構決定受理鑑定委託的,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委託書。司法鑑定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人名稱 司法鑑定機構名稱 委託鑑定事項 是否屬於重新鑑定 鑑定用途 與鑑定有關的基本...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

廣東胡律師 1 傷殘等級是由司法鑑定機構鑑定出來的,沒有鑑定結果談賠償是白談 2 鑑定出來傷殘等級按下面去肇事司機賠償 a 醫療費。包括 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 憑據給付,外地 有轉診單 b 誤工費。受害人收入標準 天 月 年 誤工時間 有實際收入按實際收入,沒有實際收入的按同行業中等標準 c...

交通事故人身賠償求助,交通事故人身損失怎樣賠償

第一,你應該到公安局那裡要求其作出具體的責任分配。第二,申請重新鑑定。第三,等鑑定出來後,很多東西就會確定下來的。第四,依據 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損失日評定準則 可以準確得知誤工的時間,然後你就可以依據這個跟對方算。不過放心,那個損失日對應的數額是不會太高的,只會平均。可能醫院建議暫休息三個月吧。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