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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依《著作權法》第16條第2款的規定外,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認定職務作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即作者與該單位具有勞動關係,作者有權從單位定期領取勞動報酬,享受該單位為工作人員提供的工作條件,同時就接受單位在勞動合同範圍內安排的任務,並接受單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監督和指導。
2、創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單位的性質而提出的工作任務。3、創作作品應當屬於作者的職責範圍,單位在作者的職責範圍之外並在單位的正常業務之內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雙方有新的約定,不屬於法定的職務作品。4、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創作,而不是依單位意志創作。
如果是按照單位的意志創作的作品,不是職務作品,而是單位作品,即應視單位為作者的作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體、地圖等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歸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作者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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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任命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
關於職務作品的歸屬,《著作權法》規定:
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3樓:匿名使用者
職務作品是指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其特徵是:創作的作品應當屬於作者的職責範圍;對作品的使用應當屬於作者所在單位的正常工作或業務範圍之內。
在我國,除法律特殊規定以外,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於事實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為「一般職務作品」。
這裡"工作任務"指的是公民在該法人或者該組織中應當履行的職責。
這裡「物質技術條件」,是指該法人或者該組織為公民完成創作專門提供的資金、裝置或者資料。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於事實作者。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於誰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完全歸屬於誰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誰?
公民的作品著作權保護期限,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著作權的保護期限的起止時間如何計算?1 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作者的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 日創作了一作品,但沒有發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麼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將從1980年3月4日開始...
委託作品著作權怎樣歸屬,委託作品怎麼確定著作權歸屬的
著作權通常歸作品上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所有,但是還是存在以下幾種特殊情況 一 改編 翻譯 註釋 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著作權歸改編 翻譯 註釋 整理人 二 兩人共同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合作創作人共同享有 三 合作創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單獨享有著作權 四 彙編作品的著...
作品載體所有權與作品著作權的關係?謝謝
作品的載體所有權與作品的著作權不是一回事。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取得作品原件的所有權,不等於就取得了該作品的著作權。例如,某畫家將其所創作的一幅國畫賣給某收藏家,收藏家取得了該畫的所有權,他有權佔有該畫,自己欣賞,提供他人欣賞 出賣甚至丟棄 毀掉該畫,但是,他對該畫沒有署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