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搜狐焦點
您好,借名買房風險較大,不建議以此方式買房。
主要風險有以下方面:
1)名義產權人反悔。
如若名義產權人反悔或者偷偷將房產**,而出資人又沒有證據證明其為該房產的實際出資人,想要取得房產或者收回房款便難上加難。
2)名義產權人去世後,其繼承人對借名購房不知情或不認可;
當名義產權人因為意外去世,其繼承人不認可房屋出資人的權利,或者繼承人不知道借名買房事實,出資人的產權無法得到保障。
3)名義產權人陷入債務糾紛。
房屋在名義產權人名下,則被認定為其名下的房產。這時,如果名義產權人遇到債務糾紛或者離婚等情況,房產極有可能被查封或者分割。
4)過戶困難。
當實際購房人滿足購房條件後,如果需要將名義產權人名下的房子過戶到自己的名下,需要名義產權人配合一系列的過戶工作,屆時如果名義產權人不配合,就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2樓:居理買房網
一、借名買房有哪些風險?
1、名義產權人反悔。
如果名義產權人(被借名買房的人,非實際購房者)反悔,而出資人又不能充分證明雙方之間的委託**關係和支付購房款的事實,要想取得房屋產權或收回購房款就會很困難。
2、銀行貸款合同提前解除。
如果銀行查明實際購房人與貸款人不是同一個人,也可能依據貸款合同的相關規定,提前解除合同。而一旦無法取得貸款,房屋的購買就可能出現困難。
3、名義產權人陷入債務等糾紛。
從名義產權人領取房產證,到將房屋產權過戶給出資人的這段時間,一種情況是,如果名義產權人對他人負有到期不能清償的債務,或存在離婚糾紛,則房產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賣。
4、名義產權人私下賣房。
如果名義產權人不守誠信,偷偷將該房產**,而購房者(第三人)因基於對房產登記的信任,購買了該房產,那麼,真正出資的購房人就可能無法追回該房產。
5、借名經濟適用房等特殊房屋,該借名買房合同一般被認定為無效。其法律依據是當事人存在惡意規避法律或國家政策的行為,屬於《合同法》中關於違反法律規定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無效合同情形。即便雙方簽署了這種書面協議後,向公證機關申請公證,公證機關也不予受理。
6、過戶產生的稅費。
即使名義產權人不存在任何違約及有違誠信的行為,那麼將名義產權人名下的房屋轉移登記到真正的產權人名下,也要負擔相應的稅費。
老師可以借名別人買房嗎?
老師可以借別人名廣買房嗎,首先我認為象這種情況完全可以的,因為買房寫訃至的名字開發商發不會去過問的,但是利用別人的名字買房個王往會產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另外以後過戶 賣買 貸款等等,容易產生糾紛,所以無論買房還是幹別的最好還是用自已的名字最好,省的增加很多麻煩。不可以。如果借名給別人買房,又如何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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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商事糾紛爭議解決途徑中,訴訟和仲裁是我國兩種不同的司法程式,兩者在程式上大體相同,但因管轄機關不一樣,形式上會略有不同。首先是受理管轄,仲裁的管轄機構是各仲裁委員會,一件糾紛若要適用仲裁管轄的前提是雙方必須存在約定有效的仲裁條款,也就是說雙方必須明確約定如果出現了爭議,由某家仲裁委員會進行管轄審...
註冊企業有什麼風險嗎,註冊公司有什麼風險嗎?
經營異常風險。現在許多創業者在註冊公司時都會選擇使用虛擬地址來進行註冊,以此來節省公司前期的運營成本。但也有很多人認為虛擬地址註冊就等同於虛假註冊,是不合法的。但實際上虛擬地址與虛假地址不同,虛擬地址是由第三方提供,經國家批准可以用來註冊公司的地址,它是合法的。稅務異常風險。公司註冊之後不核稅 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