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公司幹活,沒有簽訂合同,年底工資壓百分之40年後給違法嗎法嗎?

2024-12-21 10:35:26 字數 3791 閱讀 3072

1樓:在滄浪亭彈奏月光曲的翠鳥

按照我國現行的相關政策規定,二o二一年春節前,農民工工資必須清零。

所以押百分之四十的工資是違法行為,你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若仲裁無果,就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樓:笑談古和今

這當然是違法的。但是因為沒有簽訂合同,所以就會出現各種糾紛,對方一定也有一種冠冕堂皇的說辭。因此就算你去打官司,也很難處理這種事情,法院最終也不一定支援你。

所以遇到這種事情一定要簽訂裝修合同,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約束清楚,這樣才不會出現你說的這種情況。

3樓:初沁逸

我覺得違法倒不違法,但是壓的有點多,壓上10%差不多,畢竟工人都要回家過年,裝修公司也要付材料款。

4樓:洋子

給裝修公司幹活沒簽合同 年底工資壓40%年後給 不違法 因為沒簽合同也就是沒有按月。

5樓:網友

其實這是每個裝修公司的不成文規定,你在裝修公司幹活不管工作多久都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年底工資壓百分之40過年後給違法談不上,但是你也可以不同意因為你們之間沒有合同啊。

6樓:網友

這種行為不違法,年底給40%年後全給,是為了防止來年工人不來影響整體工作,如果是來年還不給就涉嫌違法。

7樓:網友

沒有籤合同本身就不受法律保護。

這種壓錢已經超出質量保證金的範圍,是一種不合法的做法,但也很難說是違法。

問題的關鍵是沒有合同。

8樓:喙慙

我覺得不管幹什麼工作都不許人許 扣押工資的 只要扣押公司都屬於違法行為 。

9樓:最愛

可以帶著打工的證據,去當地社保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維權,索要自己打工的工資,當然,以後就不要給這種黑心公司幹活了。

10樓:韓岱成

首先,根據《勞動合 同 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違法的行為。

其次,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其次,儘管沒簽勞動合同,只要之前有在用人單位上過班,用人單位就應該按照勞動者實際出勤天數及時支付相應工資。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扣押不給。根據《勞動 合同 法》 第三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法 院申請支付令,依法仲裁辦理。

11樓:匿名使用者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應該及時向當地勞動局 舉報投訴,勞動局必須儘快處理,涉及欠薪罪(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應該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 三、..九)落實清償欠薪責任。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承擔直接清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

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五、依法處置拖欠工資案件(十二)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

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範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省級聯動處理機制建設,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

12樓:財源廣進

單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將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解決辦法: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我在公司上班4年了,現公司裝修並與別人合作了,裝修好了營業了但沒叫我上班,給我乙個月工資補償說是

13樓:網友

1、如果你沒有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突然辭退你是違法的。

2、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辭退你,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下面是有關解除勞動合同及賠償金的規定,請你認真地看一下,對你有用的。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做裝修的工人沒拿到工錢。老闆去年答應給沒給今年又說給。他-直拖。拖了兩年了。應該怎樣告他。。我沒簽

14樓:旅芷天

先洽談1、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較大的,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一定要出庭,如果不出庭的話,收監的概率很高。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 第二款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雀歷,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猜臘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頃兆搜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幫助到你。

我爸爸之前幫他們幹活,但沒有簽訂合同,老闆到現在都不發工資,打電

找勞動局,另外要找到證據證明你父親確實給他們工作了。比如發工資時候的工資條或者其他證據。就算是沒有合同,只要證明工作了就有權要求工資。另外,如果打工的物件是企業而不是個人可以去勞動及社保部門投訴,因為沒有合同也就沒有社保。這條也是會受理的。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我爸爸在工地上做事,沒有籤合同,現在...

我在公司工作了月了,可是沒有簽訂合同,現在公司無顧開除我,公司有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工資可以發

首先你們公司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1.沒有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是可以要求滿第一個月後至今的雙倍工資,這個工資包括加班費在內的。你可以拿六個月的工資。2。無故解除合同同樣是可以要求賠償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

外國的公司之間簽訂合同是否也要蓋合同章

合同生效的條件在於雙方 約定,可以約定簽字生效 蓋章生效 公證生效等習慣上國內還是以公司蓋章為基本要求,是否法定代表人簽字不是最重要的國外的習慣是以簽字為準,即使是公司之間,往往也只認簽字人。我國的對外 中也大多如此 國貿中基本簽字就可以 有簽字資格的人,可以是合同的負責人,不一定非得法人 日本和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