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九州天極之光
從描述來看,如果是行人在斑馬線上被汽車撞,那麼機動車應該是主要責任,回行人次要責任。答
因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中的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所以結合描述來看,如果是行人過斑馬線被汽車撞到的,那麼機動車是主要責任。
騎自行車過斑馬線被機動車撞的責任認定
2樓:可可粉醬
需要由交警認定責任,一般在斑馬線騎車也應承擔一部分責任。得看路口是否有紅綠燈,自行車是否在人行橫道上,有紅綠燈如果自行車闖紅燈那就是主責,汽車司機賠償僅僅百分之10。沒有紅綠燈則撞上汽車基本主責在於汽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相關規定: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
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根據規定,如果有證據證明樓主沒有過錯,那麼對方應負全責。
如果有過錯,但是對方車速是超速,雙方都有過錯,機動車一方也要負主責。
30%的比例也說明交警是按照對方負主責來判定的。是否合理,也要看樓主的具體運作了。
4樓:匿名使用者
責任在於三輪機動車,由於沒有沒有紅綠燈,就不存在闖紅燈問題,所以從痕跡鑑定上來看是三輪機動車的責任,最少也要負個主要責任,如果出個責任無法認定對你們也是好的
騎車過斑馬線被車撞都是正常行駛,責任怎麼劃分
5樓:七臺河李陽平
如是來是沒有信
號燈的自斑馬線,是機動車讓行人,一般是機動車要承擔主要責任;但是如果是有訊號燈的交通道口,誰違規誰承擔主要責任。這類事故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現場、過錯情形來確立責任的承擔情況,任何人的回答都不能作為維權的依據。
6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處理
交警勘察現場,會做出責任認定書
這裡說的,和你的資訊不對稱
7樓:裴蓁律師
依法由公安局調查取證定性定責
急急急急急急!騎電動車過斑馬線被轎車撞了,請問責任怎麼劃分!**等!!
8樓:知識青年
具體責任在誰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的。但電動自行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因非機動車道被佔用無法在本車道內行駛的非機動車,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並在駛過被佔用路段後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遇此情況應當減速讓行。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九條 交通訊號燈分為:機動車訊號燈、非機動車訊號燈、人行橫道訊號燈、車道訊號燈、方向指示訊號燈、閃光警告訊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訊號燈。
第三十條 交通標誌分為:指示標誌、警告標誌、禁令標誌、指路標誌、旅遊區標誌、道路施工安全標誌和輔助標誌。
道路交通標線分為:指示標線、警告標線、禁止標線。
第三十一條 交通警察的指揮分為:手勢訊號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揮訊號。
第三十二條 道路交叉路口和行人橫過道路較為集中的路段應當設定人行橫道、過街天橋或者過街地下通道。
在盲人通行較為集中的路段,人行橫道訊號燈應當設定聲響提示裝置。
第三十三條 城市人民**有關部門可以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劃停車泊位,並規定停車泊位的使用時間。
第三十四條 開闢或者調整公共汽車、長途汽車的行駛路線或者車站,應當符合交通規劃和安全、暢通的要求。
9樓:開心小馬駒
1 交警扣了機動車 和司機. 已經很是同情弱者了...
這裡說說幾個問題
1 國家規定電動車 不能超過40公斤,速度不能超過20 .超過標準的就算作機動車,需要上牌和駕照. 雖然這個規定很爛特爛不符合實際國情...
但它畢竟是規定. 按照這個規定 你的電動車是沒資格上路的.
2 電動車 不許帶人.
3 機動車如果沒有闖紅燈 那麼他是無過錯的.
4 國家新交規 是保護弱者的. 也就是汽車撞了人,即使汽車不是過錯方,也是需要賠錢出醫療費的. 出多少就是具體的協商了.
5 如果是行人在斑馬線被撞,直接就是機動車的責任. 但是你是騎電動車,這個就有點不好判.
當時你過斑馬線 有沒闖紅燈? 如果你的電動車被沒收,那麼需要拿發票及你本人身份證去派出所取. (注...派出所的停車費很黑...)
綜上所述, 交警的判罰已經很幫助你們了. 不過你也可以爭取機動車的 醫藥費賠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補充,斑馬線騎行也是違章 對方沒超速酒駕脫審等情況你是主責或者對等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電動車載人已經違法了。在斑馬線上應該下來推行電動車
12樓:萬聰
機動車肯定是首要責任!但你車這個問題看是什麼性質的!若你是載客的話交警應該要罰你!若你真是接朋友的話所有費用全由機動車副責!
行人過馬路被車撞了,責任怎麼認定?
13樓:匿名使用者
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八十。
2、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六十。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四十。
4、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十。
5、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百分之五。
6、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7、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於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樓:緱閒戢思敏
如果是人行道綠燈過馬路車主全責,如果非人行道或者闖紅燈則是行人全責(也要看看車主是否超速、藥駕、酒駕、無證駕駛、行車打**等等)
15樓:老故
麵包車至少在主要責任以上,或者全責。其理由:
1、機動車超速行駛;
2、通過村莊和路口(門口離公路僅8米算路口)應減速慢行,謹慎駕駛,安全通過。有房屋、圍牆等障礙物的地方應鳴號告知。機動車存在不注意安全駕駛的行為;
3、如果行人橫穿馬路具有明顯的突然性,譬如跑步通過等,也要負有一定責任。
行人過馬路,走在斑馬線上,被汽車撞了,該怎麼維權?
16樓:匿名使用者
機動車在人行橫道撞行人必定全責,除非有證據行人闖紅燈。
現場勘查記錄必需當事人簽名才生效,因受傷不能簽名,那就先**,等以後肯定要簽字的。
事故認定:
首先,交警扣車,調查取證,包括現場勘查、雙方筆錄、車輛檢測、有可能還有酒精檢測。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後,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對《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意,3天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否則視為同意,無論籤不簽字。
賠償:可選擇協商、交警調解、法院起訴3種途徑。
其中交警調解、法院起訴只能從**終結後開始,因為**期間賠償標的仍無法確定。
鑑於**終結後賠償,**期間的醫療費墊付:
法律明確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75條)只是交強險保險公司墊付1萬元以內搶救費。
非搶救費,以及超出1萬元的墊付,法律無規定必須哪方墊付。
賠償專案
醫療費:憑醫藥費、住院費發票,以及可以確定的後續**費。
營養費:參照醫生意見
誤工費:(住院天數 + 病假天數)×可以證明的因傷減少的收入(或當地平均收入)
交通費:就醫及陪護車票
住院伙食補貼:當地國家機關出差標準
護理費:護工工資或護理親屬的誤工費
......其他專案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賠償方:
交強險保險公司賠償1萬元內
不足部分商業三責險賠償
再不足部分駕駛員或車主賠償
由駕駛員負責向保險公司理賠
受害方無需直接向保險公司交涉
但是民事起訴的話,可以將保險公司列為第二被告,以便法院直接判保險公司賠償
17樓:專業交通律師
如果事發地段沒有紅綠燈,或者有紅綠燈,行人也是在綠燈時在人行道上行走,那麼肯定是機動車的全責。
司機承擔事故責任和賠償責任,造成死亡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責任認定後可以根據《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
》(2023年3月8日公安部發布 公通字[2005]16號)第八十六條當事人及其**人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後,要求查閱交通事故證據材料的,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以及應當事人、證人要求保密的內容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
當事人及其**人應當提交書面的「當事人查閱證據申請」,明確查閱、複製、摘錄的具體內容,經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同意,安排其查閱。當事人及其**人可以自費複製證據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當事人複製的材料上加蓋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事後將 「當事人查閱證據申請」與交通事故副卷一併存檔。
查閱、影印案件勘查筆錄、現場圖等證據材料。
我爸騎自行車過斑馬線被小車撞了,後來去交通事故處理的地方籤責任認
保險理賠沒影響,保險理賠就是陪的少,如果傷情比較重建議訴訟解決 我爸騎自行車過斑馬線被小車撞了,後來去交通事故處理的地方籤責任認 只要交警下達了機動車全責的事故責任 認定書,保險公司一般都是遵照交回警劃分的責任答比例來賠償的,除非有明顯的機動車不應該承擔全責的證據,保險公司會提出異議,但你們這種事故...
騎電瓶車過斑馬線被撞責任怎麼分,騎電瓶車過斑馬線被撞責任怎麼分騎電瓶車到十字路口左拐,有斑馬線,已經走一半多了,被一輛同向行駛
如果都是綠燈通行,那麼同等責任或小車主責電動車次責的可能性比較大。急急急急急急 騎電動車過斑馬線被轎車撞了,請問責任怎麼劃分 等 具體責任在誰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的。但電動自行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參照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
騎車過斑馬線被撞什麼情況下不承擔責任
根據抄現有的交通規則,襲人行橫道是在一定條件下供 行人橫過馬路時優先通行使用的專用道。車輛行經人行橫道,遇有交通訊號放行行人通過時,必須停車或減速讓行。即在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燈控制的人行橫道,或通過有人行橫道燈控制的路口而當人行橫道燈綠燈亮時,行人相對於車輛來說有優先通行的權利。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