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身正在哪上班都不違法,前提是你不是在知道的情況下,再說微盤招商不一定違法啊
做微盤業務員會不會犯法,我現在剛到公司不到
2樓:一零零七
錯了,我哥就是在一個投資顧問公司上班,
平時做的事情就是打**賣**軟體,
叫客戶到公司來開戶。
以客戶開戶投資到公司的錢來算他的業績
大概是有五萬。並不是我哥哥把錢私吞了,
是錢全部都入了公司的帳戶
我哥哥就拿這錢的提成也才1000多一點點
算上自己工作的基本工資才2000多,就拿了一次工資
在微盤公司上班每天就找客戶忽悠會不會犯法
3樓:舍予
這樣的公司大部分都是打的擦邊球的,看起來是不犯法的,但是要是細究的話,很容易就是
違法的,所以說還是自己考慮清楚了,最好還是不要在這樣的地方上班,會被罵的。
在一個公司上班快一個月 做微盤招商的,打**聽有的客戶說這剛不行 我想辭職了 也不知道給不給結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應當給結工資如果不給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局的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解決
做微盤被認為詐騙罪被抓一個月了涉嫌2萬資金會怎麼樣
5樓:木木木子丶李
詐騙涉嫌金額2萬屬於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擴充套件資料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傳送簡訊、撥打**或者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釋出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第三條 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6樓:小花球球求男男
從姓名到盤 到平臺 如果都是假的 平臺也關閉當然是屬於詐騙
7樓:好呵呵
要看什麼微盤。自己上班的公司有沒有營業執照。大部分的微盤。是犯法的
8樓:微
怎麼會是詐騙呢 做微盤很正常啊
微信上的微盤可靠嗎,微信微盤靠譜嗎?
這邊看看能不能幫到你 微信微盤靠譜嗎?金融界微盤交易平臺還挺多的,可以排得上號的就幾個 其中 首域微盤 印象比較深的,產品涵蓋了全球可交易的品種,且只用看漲看跌 即判斷 是漲還是跌 看對即能得到盈利,最高收益達90 emoji ff05 首域微服務交易是馳騁金融界多年的老牌子 微信上賣藥可靠嗎?藥也...
用微信辱罵誹謗他人違法嗎,在微信上辱罵他人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101條規定 公民 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 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 法人的名譽。在微信上辱罵他人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網路上的侮辱與現實中的侮辱要承擔相同的法律責任。即如...
請問在公司上班自離不發工資算違法嗎
自離用人單位應當結清工資,但勞動者應當賠償損失。自離,自動離職,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因辭職或要求解除合同未準,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 未說明原因不辭而別 受優厚待遇 擅自 跳槽 等均屬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合同,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