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律問問
不會,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是根據犯罪事實決定的。不會因為拒不認罪,態度惡劣就加重情節。坦白可以從輕減輕,拒不認罪並不會加重,因為法官審案講究證據,當事人的口供,陳述並不決定你的罪行,即使你積極認罪想去吃牢飯,可犯罪並不是你,證據不指向你,那麼就不能定罪判刑。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
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拒不認罪,從重處罰」的觀點和做法是建國初期「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刑事政策在審判領域的應用,在特定的歷史階段有其合理性。
為了貫徹《憲法》「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規定,司法人員應從程式的價值和人權保障等角度審慎對待被告人「不認罪」的訴訟行為,不宜再將被告人的辯護行為視為「拒不認罪」,進而「從重處罰」。
2樓:匿名使用者
【1】拒不認罪的犯罪嫌
疑人,只要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實犯罪人確實違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免於刑事處罰。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零四條 對證據的真實性,應當綜合全案證據進行審查。
對證據的證明力,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從證據與待證事實的關聯程度、證據之間的聯絡等方面進行審查判斷。
證據之間具有內在聯絡,共同指向同一待證事實,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的,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一百零五條 沒有直接證據,但間接證據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
(一)證據已經查證屬實;
(二)證據之間相互印證,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
(三)全案證據已經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
(四)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結論具有唯一性;
(五)運用證據進行的推理符合邏輯和經驗。
3樓:政商觀察者
如果當事人確實已經實施犯罪,且司法機關查證屬實。那麼,如果當事人拒不認罪,不僅不會免予處罰,而且會加重處罰。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拒不認罪,經查實真相與你所供述事實不相同,不僅不會免予處罰,而且會加重處罰。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被視自首。對於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中,情節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只要證據鏈能夠證明相關事實,即可給予相應的處罰。
5樓:啊霹
除非**沒有足夠證據
6樓:匿名使用者
口供不是唯一可定罪的證據。
只要證據鏈能夠證明相關事實(零口供),即可給予相應的處罰。
拒不認罪能否免於刑事處罰?
7樓:律問問
不會,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是根據犯罪事實決定的。不會因為拒不認罪,態度惡劣就加重情節。坦白可以從輕減輕,拒不認罪並不會加重,因為法官審案講究證據,當事人的口供,陳述並不決定你的罪行,即使你積極認罪想去吃牢飯,可犯罪並不是你,證據不指向你,那麼就不能定罪判刑。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
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拒不認罪,從重處罰」的觀點和做法是建國初期「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刑事政策在審判領域的應用,在特定的歷史階段有其合理性。
為了貫徹《憲法》「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規定,司法人員應從程式的價值和人權保障等角度審慎對待被告人「不認罪」的訴訟行為,不宜再將被告人的辯護行為視為「拒不認罪」,進而「從重處罰」。
8樓:匿名使用者
【1】拒不認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實犯罪人確實違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免於刑事處罰。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零四條 對證據的真實性,應當綜合全案證據進行審查。
對證據的證明力,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從證據與待證事實的關聯程度、證據之間的聯絡等方面進行審查判斷。
證據之間具有內在聯絡,共同指向同一待證事實,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的,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一百零五條 沒有直接證據,但間接證據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
(一)證據已經查證屬實;
(二)證據之間相互印證,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
(三)全案證據已經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
(四)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結論具有唯一性;
(五)運用證據進行的推理符合邏輯和經驗。
拒不認罪能否免於刑事處罰
不會,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是根據犯罪事實決定的。不會因為拒不認罪,態度惡劣就加重情節。坦白可以從輕減輕,拒不認罪並不會加重,因為法官審案講究證據,當事人的口供,陳述並不決定你的罪行,即使你積極認罪想去吃牢飯,可犯罪並不是你,證據不指向你,那麼就不能定罪判刑。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
刑事盜竊案主犯不認罪,從犯認罪時怎麼量刑
聽說過 零口供 嗎?只要證據鏈足以證明相關事實的存在,是否認罪不影響量刑。團伙詐騙有的主犯不認罪有的從犯認罪。公安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會判刑嘛 5 重證據,不輕信口供。證據不足不可以定罪處罰。犯非法拘禁罪,在法庭上主犯認罪,從犯翻供不認罪的,從犯判多長時間?不認罪的話,判決下來可以不簽字,上訴到中級法院...
問題80歲以上是可以免於刑事處罰了麼
80週歲以上老年人不可以沒有刑事責任,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是的,特別嚴重的當然除外 多大歲數以後免予刑事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規定 1 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稱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2 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 搶劫 販賣毒品 放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