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李靈桑
居 士 林 建 設 的 一 些 具 體 問 題 一 、 名 稱 問 題 : 在 家 佛 教 組 織 最 好 能 用 居 士 林 這 一 名 稱 。 一 者 標 上 居 士 林 , 人 們 便 知 道這 是 在 家 居 士 組 織 , 二 者 以 求 在 家 組 織 名 稱 的 統 一 性 , 便 於 稱 呼 和 管 理 。
過 去 , 有 的 在 家 組織 如 淨 業 社 、 佛 學 社 、 蓮 社 、 念 佛 會 等 , 現 在 若 恢 復 最 好 能 改 為 居 士 林 這 一 名 稱 。 在 教 內 一般 可 簡 稱 「 居 士 林 」 , 對 外 要 加 「 佛 教 」 二 字 , 即 「 佛 教 居 士 林 」 , 因 為 許 多 人 對 居 士 林 概念 不 清 楚 , 再 者 道 教 在 家 信 徒 也 叫 居 士 , 加 上 「 佛 教 」 便 於 區 別 。
二 、 地 點 場 所 : 居 士 林 的 地 點 應 設 在 市 中 心 , 方 便 信 眾 , 有 利 於 林 友 經 常 集 中 參 加各 種 活 動 。 大 、 中 城 市 的 居 士 林 若 由 於 市 中 心 地 皮 和 房 屋 昂 貴 無 法 購 置 , 也 要 將 居 士 林 設 在離 市 中 心 不 遠 和 交 通 方 便 的 地 段 。
居 士 林 房 屋 的 落 實 是 居 士 林 這 一 組 織 辦 公 和 居 士 們 舉 辦 各 種 活 動 的 先 決 條 件 , 具 體有 如 下 幾 種 辦 法 , 供 大 家 參 考 : ① 要 求 退 回 房 產 : 歷 史 上 已 有 居 士 林 組 織 並 有 房 產 的 , 解 放後 被 佔 用 的 , 可 向 當 地 政 府 部 門 申 請 歸 還 房 產 ; 因 改 建 和 其 它 原 因 無 法 退 回 的 , 可 要 求 政 府部 門 和 佔 用 單 位 適 當 補 償 , 我 們 用 補 償 款 重 購 或 重 建 。
② 購 地 皮 新 建 : 資 金 不 夠 雄 厚 , 可 先購 地 皮 先 建 一 層 ( 應 有 三 層 基 礎 ) , 待 今 後 有 資 金 逐 步 建 第 二 層 和 第 三 層 。 ③ 假 借 寺 院 庵 堂:
相 當 一 部 分 市 區 和 市 郊 寺 院 庵 堂 房 舍 較 多 , 居 士 林 可 徵 得 寺 院 同 意 後 , 借 用 其 中 部 分 場 地。 ④ 租 用 : 我 們 可 租 用 民 房 或 市 區 、 市 郊 的 寺 院 部 分 房 屋 開 展 活 動 。
⑤ 有 些 寺 庵 由 居 士 林 出面 修 復 : 有 些 寺 庵 無 力 修 復 並 無 出 家 人 住 持 , 我 們 可 以 加 以 修 復 並 作 為 居 士 林 林 址 , 可 同 時保 留 寺 庵 之 名 。 如 福 州 居 士 林 就 是 由 居 士 林 出 面 修 復 市 區 烏 山 一 座 舊 庵 , 而 作 為 本 林 林 址 。
三 、 殿 堂 設 置 : 新 建 或 今 後 準 備 建 的 居 士 林 殿 堂 不 必 模 仿 寺 院 眾 多 殿 堂 的 形 式 , 因為 居 士 林 建 在 市 中 心 或 市 中 心 附 近 , 地 皮 往 往 昂 貴 , 模 仿 寺 院 的 殿 堂 建 制 和 格 局 必 花 很 多 的地 皮 資 金 和 建 設 資 金 。 居 士 林 應 以 大 雄 寶 殿 和 法 堂 ( 或 稱 講 堂 、 會 堂 、 禮 堂 ) 為 主 要 殿 堂 ,其 他 殿 堂 ( 如 天 王 殿 、 地 藏 殿 、 觀 音 殿 、 彌 勒 殿 ) 可 省 略 。
大 雄 寶 殿 是 供 居 士 們 舉 行 課 誦 佛事 的 地 方 , 而 法 堂 是 供 居 士 們 集 會 、 聽 經 、 念 佛 的 場 所 , 這 兩 個 殿 堂 必 不 可 少 。 居 士 林 還 應設 佛 教 圖 書 館 或 閱 覽 室 , 一 些 經 書 可 外 借 的 可 採 取 押 金 辦 法 進 行 外 借 , 並 限 期 歸 還 , 以 提 高信 眾 的 佛 學 水 平 。 除 此 以 外 居 士 林 辦 公 室 也 是 不 可 少 的 , 辦 公 室 每 天 至 少 要 安 排 人 值 班 。
居士 林 的 殿 堂 不 必 象 寺 院 殿 堂 那 樣 建 得 很 精 美 , 力 求 實 用 大 方 的 原 則 , 這 樣 可 節 省 大 量 資 金 。居 士 林 不 必 把 它 建 成 旅 遊 點 , 而 成 為 居 士 修 持 活 動 場 所 足 矣 。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的 思 考 , 我 有 居士 林 綜 合 樓 ( 三 層 ) 之 想 法 , 今 提 出 供 大 家 思 考 。
建 三 開 間 三 層 樓 一 座 , 有 條 件 可 建 五 開 間或 七 開 間 。 建 三 層 佔 地 面 積 少 , 實 惠 經 濟 , 適 宜 於 城 市 。 具 體 安 排 如 下 :
第 一 層 中 間 一 間 做為 大 廳 , 大 廳 後 壁 應 供 維 摩 詰 居 士 像 , 大 廳 中 央 應 設 置 一 些 桌 子 ( 正 方 形 或 長 方 形 ) , 平 時拼 連 起 來 可 供 林 友 在 桌 上 讀 閱 經 書 , 有 時 可 作 會 議 之 用 , 有 時 拆 開 可 供 林 友 人 數 多 時 午 餐 飯桌 之 用 , 一 舉 三 得 。 大 廳 左 右 兩 壁 可 掛 些 佛 教 刊 物 , 或 在 大 廳 左 右 兩 側 放 置 小 桌 子 , 小 桌 子上 排 列 或 裝 訂 些 佛 教 刊 物 。 大 廳 左 右 二 大 間 可 作 為 辦 公 室 和 小 廚 房 之 用 。
第 二 層 為 大 雄 寶 殿, 供 林 友 舉 行 佛 事 課 誦 之 用 。 第 三 層 為 法 堂 , 法 堂 應 排 有 椅 子 供 居 士 坐 用 , 法 堂 應 設 講 臺 ,講 臺 上 設 黑 板 , 供 講 經 說 法 板 書 之 用 , 黑 板 上 方 應 供 本 師 釋 迦 牟 尼 佛 說 法 圖 。 法 堂 中 間 可 排桌 子 , 有 時 可 作 為 教 室 之 用 。
法 堂 講 臺 兩 側 或 法 堂 左 右 兩 側 可 放 置 經 櫥 , 供 奉 經 書 , 這 樣 法堂 又 可 作 為 藏 經 之 處 。 殿 堂 內 力 求 實 用 、 寬 敞 、 大 方 的 原 則 , 塑 像 不 必 如 寺 院 那 樣 多 , 一 層大 廳 供 維 摩 詰 大 居 士 畫 像 , 三 層 法 堂 供 釋 迦 牟 尼 說 法 圖 , 二 層 大 雄 寶 殿 中 間 一 間 佛 龕 上 供 釋迦 佛 或 三 世 佛 ( 釋 迦 佛 、 藥 師 佛 、 阿 彌 陀 佛 ) , 左 右 兩 間 佛 龕 上 供 四 大 菩 薩 像 ( 觀 音 菩 薩 、地 藏 菩 薩 、 文 殊 菩 薩 、 普 賢 菩 薩 ) , 大 雄 寶 殿 兩 側 可 不 必 供 十 八 羅 漢 像 , 我 們 漢 地 大 多 數 是大 乘 佛 教 , 再 說 塑 十 八 羅 漢 像 需 資 金 較 多 , 又 佔 面 積 , 若 需 要 可 畫 壁 畫 或 掛 畫 像 供 奉 。
四 、 機 構 設 置 : 居 士 林 的 機 構 應 設 立 林 友 代 表 大 會 , 由 代 表 大 會 選 出 「 理 事 會 」 ,再 由 理 事 會 產 生 「 常 務 理 事 會 」 , 在 常 務 理 事 會 中 產 生 林 長 、 副 林 長 、 祕 書 長 及 林 中 各 部 負責 人 。 代 表 大 會 應 一 年 或 二 年 召 開 一 次 , 理 事 會 半 年 召 開 一 次 , 常 務 理 事 會 一 季 度 召 開 一 次, 每 月 還 應 召 開 一 次 林 長 、 副 林 長 和 各 部 、 室 負 責 人 的 辦 公 會 議 , 總 結 上 月 工 作 , 安 排 下 月工 作 。
現 將 一 般 居 士 林 ( 中 型 ) 各 部 機 構 分 述 如 下 : ① 辦 公 室 : 負 責 日 常 工 作 , 包 括 文 件 收發 、 訂 閱 報 刊 、 收 藏 報 刊 、 書 信 來 往 等 。
② 財 務 組 : 負 責 本 林 財 務 收 支 。 ③ 弘 法 組 :
負 責 安排 講 經 說 法 和 舉 辦 各 種 活 動 。 ④ 後 勤 組 : 負 責 林 內 的 後 勤 總 務 工 作 。
⑤ 聯 絡 組 : 負 責 聯 系 林友 的 工 作 。 有 的 居 士 林 規 模 較 大 , 可 增 設 一 些 部 門 。
例 上 海 居 士 林 除 設 教 理 學 習 組 ( 辦 有 星期 講 座 、 佛 經 研 習 、 佛 學 圖 書 館 等 ) 外 , 另 有 修 持 組 、 綜 合 服 務 組 、 藏 傳 佛 教 密 宗 研 習 組 、法 相 研 究 組 、 青 年 學 佛 組 、 代 贈 經 書 組 等 。 規 模 很 小 的 居 士 林 可 不 必 設 組 , 但 要 指 定 一 些 林友 負 責 各 部 的 工 作 。 居 士 林 組 織 應 按 僧 團 的 六 和 敬 精 神 進 行 工 作 , 處 理 林 務 應 按 民 主 集 中 制原 則 , 林 友 之 間 、 居 士 與 林 中 領 導 之 間 應 互 相 尊 重 、 互 相 關 心 。
五 、 日 常 活 動 : 居 士 林 有 條 件 的 要 堅 持 朝 暮 課 誦 , 應 多 舉 辦 佛 七 、 禪 七 、 拜 懺 等 活動 , 晚 上 應 舉 辦 念 佛 會 , 應 常 恭 請 法 師 居 士 舉 辦 講 經 、 講 座 活 動 。 每 個 星 期 天 應 舉 行 星 期 講座 、 念 佛 會 , 利 用 星 期 日 舉 行 活 動 , 方 便 參 加 工 作 的 林 友 , 使 活 動 更 具 有 普 遍 性 。
星 期 日 上午 和 下 午 用 45 分 鍾 或 30 分 鍾 念 誦 阿 彌 陀 佛 聖 號 , 再 接 下 去 用 1 個 小 時 進 行 講 座 , 最 後 用 45 分 鍾 或 30 分 鍾 念 誦 觀 音 菩 薩 聖 號 。 這 是 利 用 星 期 日 、 休 息 日 舉 辦 一 次 既 有 講 座 內 容 又 有 修持 特 點 的 活 動 , 居 士 林 應 大 力 提 倡 , 每 個 林 友 都 要 參 加 , 使 在 家 居 士 能 有 一 個 固 定 的 學 習 教義 和 修 持 的 時 間 。 星 期 講 座 、 念 佛 會 可 以 為 上 午 初 機 , 下 午 中 機 兩 次 活 動 , 應 機 施 教 , 提 高效 益 。
星 期 講 座 念 佛 會 既 可 讓 林 友 學 習 到 佛 教 教 理 和 常 識 , 又 可 使 林 友 參 預 實 際 的 念 佛 修 持活 動 , 一 定 會 受 到 廣 大 林 友 的 支 持 和 歡 迎 。 有 條 件 的 居 士 林 可 開 設 佛 學 研 究 班 , 培 養 居 士 ** 人 。 也 可 利 用 晚 上 業 餘 時 間 舉 辦 佛 教 學 習 班 , 提 高 信 徒 素 質 。
除 此 以 外 應 多 舉 辦 一 些 弘 法利 生 事 業 ; 擴 大 居 士 林 的 知 名 度 ( 好 多 人 不 知 居 士 林 這 一 名 稱 和 意 義 ) , 改 變 社 會 一 些 人 對佛 教 的 不 正 確 看 法 。 如 寧 波 佛 教 居 士 林 近 來 到 監 獄 宣 傳 佛 法 , 為 向 社 會 弘 法 邁 出 了 可 喜 的 一步 。 居 士 林 應 創 造 條 件 設 立 慈 善 會 , 開 展 賑 濟 災 區 、 困 難 戶 和 殘 疾 人 等 活 動 ; 還 可 設 立 放 生會 和 義 務 助 念 團 ; 定 期 組 織 林 友 舉 辦 朝 山 活 動 ; 可 經 常 舉 辦 學 修 心 得 交 流 會 , 提 高 佛 學 水 平, 提 高 修 持 效 益 。
六 、 林 友 管 理 : ① 入 林 手 續 : 遲 入 林 的 林 友 需 已 入 林 的 林 友 1 人 介 紹 , 並 填 寫 表 格 ( 年 齡 、 姓 名 、 性 別 、 住 址 、 文 化 程 度 、 是 否 歸 依 、 工 作 單 位 、 家 庭 地 址 、 電 話 號 碼 等 ) ,便 於 居 士 林 管 理 。
道 德 方 面 無 有 劣 跡 的 需 入 林 者 , 可 批 準 並 發 證 件 。 林 友 應 每 月 或 每 季 度 向本 林 交 繳 會 費 , 經 濟 困 難 者 可 申 請 半 免 或 全 免 。 ② 林 友 應 遵 守 林 員 守 則 和 紀 律 :
入 林 後 的 林友 應 遵 守 林 員 的 守 則 , 積 極 參 加 林 中 舉 辦 的 各 種 活 動 , 每 星 期 應 參 加 一 次 星 期 講 座 、 念 佛 會。 ③ 林 友 的 義 務 和 權 利 : 入 林 的 林 友 應 處 處 關 心 支 持 居 士 林 工 作 , 積 極 參 加 居 士 林 舉 辦 的 各種 活 動 。
同 時 林 友 可 享 受 本 林 林 友 的 權 益 。 林 友 生 病 住 院 , 本 林 應 派 人 員 前 往 看 望 慰 問 。 經濟 發 生 困 難 , 由 本 林 給 予 一 些 補 助 , 也 可 發 動 林 友 捐 獻 , 發 揚 佛 教 慈 悲 濟 世 教 義 , 體 現 林 友互 助 友 愛 精 神 。
林 友 有 權 向 本 林 工 作 人 員 提 建 議 和 意 見 , 有 權 詢 問 林 中 的 工 作 事 務 , 包 括 財務 收 支 情 況 。 林 友 重 病 彌 留 之 際 , 本 林 應 派 人 員 舉 行 助 念 活 動 , 林 友 歸 西 後 應 派 一 些 林 友 參加 葬 禮 活 動 , 並 由 本 林 送 花 圈 或 其 它 喪 儀 , 封 龕 或 蓋 棺 時 未 延 請 出 家 人 舉 行 佛 教 儀 式 的 , 本林 可 派 人 按 佛 教 儀 式 主 持 其 事 。 ④ 大 、 中 居 士 林 分 片 設 組 :
大 、 中 居 士 林 為 了 便 於 管 理 或 聯絡 , 可 按 居 士 居 住 的 地 點 劃 分 片 區 , 每 片 設 一 組 長 和 副 組 長 , 居 士 林 臨 時 舉 辦 的 話 動 由 分 片組 長 、 副 組 長 負 責 通 知 , 林 友 有 事 也 可 與 分 片 組 長 、 副 組 長 聯 系 。
七 、 內 外 關 系 : 居 士 林 是 佛 教 在 家 信 徒 組 織 , 應 接 受 政 府 主 管 部 門 和 佛 教 協 會 的 領導 和 指 導 , 多 反 映 情 況 , 加 強 聯 系 。 寺 院 為 了 便 於 聯 系 經 常 來 寺 參 加 活 動 的 在 家 信 眾 而 組 織的 居 士 林 , 寺 院 應 提 供 一 定 的 場 所 , 此 屬 寺 院 下 屬 的 一 個 組 織 , 應 接 受 寺 院 的 領 導 。
非 屬 寺院 發 起 的 居 士 林 與 寺 院 的 關 系 是 平 等 互 助 的 。 居 士 林 不 應 自 視 清 高 , 若 與 寺 院 互 不 來 往 , 這樣 會 造 成 不 團 結 的 局 面 。 居 士 林 應 延 請 附 近 寺 院 的 法 師 擔 任 導 師 之 職 , 指 導 居 士 的 修 持 。
例上 海 居 士 林 就 聘 請 明 法 師 、 真 禪 法 師 、 清 定 法 師 擔 任 本 林 導 師 , 海 外 的 居 士 林 也 有 延 請 寺 院法 師 為 導 師 之 舉 。 寺 院 中 的 法 師 應 常 來 居 士 林 舉 辦 講 經 、 講 座 等 活 動 , 指 導 林 中 工 作 。 居 士林 應 加 強 同 寺 院 的 聯 系 , 經 常 與 寺 院 聯 合 舉 辦 活 動 , 保 持 密 切 關 系 , 居 士 林 應 到 寺 院 舉 行 齋僧 等 供 養 僧 寶 的 活 動 。
八 、 經 濟 情 況 : ① 經 費 來 源 : 每 月 可 向 林 友 收 繳 會 費 , 同 時 可 接 受 林 友 的 捐 獻 , 對於 經 濟 困 難 的 林 友 可 免 費 。
居 士 當 以 修 持 自 淨 為 本 , 保 持 法 務 活 動 的 純 潔 性 , 以 如 法 、 依 教為 準 則 。 如 上 海 佛 教 居 士 林 每 年 在 藥 師 聖 誕 日 舉 行 「 壽 星 會 」 , 由 壽 星 們 自 己 誦 念 《 藥 師 經》 和 藥 師 如 來 聖 號 ; 另 一 項 是 為 新 亡 林 友 誦 念 《 地 藏 經 》 追 薦 超 拔 , 參 加 者 都 是 亡 者 生 前 淨友 , 一 律 自 願 , 不 取 報 酬 。 上 海 居 士 林 推 出 的 這 幾 項 以 修 持 自 淨 為 目 的 的 活 動 是 值 得 大 家 效法 的 。
② 居 士 林 中 的 工 作 人 員 最 好 不 要 領 取 林 中 的 補 貼 費 , 如 寧 波 佛 教 居 士 林 的 108 位 義 工, 為 林 服 務 不 取 分 文 , 是 值 得 我 們 推 廣 和 學 習 的 。 但 有 些 林 友 工 作 能 力 強 、 工 作 積 極 , 家 庭經 濟 又 困 難 , 且 林 中 需 人 手 的 可 領 取 林 中 的 報 酬 , 以 維 護 生 計 。 報 酬 視 林 中 的 經 濟 收 入 和 工作 量 及 本 人 經 濟 狀 況 來 定 。
③ 林 中 要 力 求 開 展 弘 法 利 生 事 業 , 經 費 付 出 前 要 有 一 個 預 算 , 不要 帶 盲 目 性 , 要 統 籌 安 排 , 視 經 費 多 少 安 排 弘 法 利 生 事 業 的 次 數 和 規 模 。 ④ 林 中 應 設 會 計 、出 納 , 要 有 正 常 的 財 務 制 度 。 每 月 或 每 個 季 度 應 向 林 友 公 布 林 中 收 支 情 況 , 增 加 透 明 度 , 並做 到 節 用 並 重 。
⑤ 為 增 加 居 士 林 收 入 , 可 辦 一 些 具 有 佛 教 特 色 的 實 業 , 例 如 香 廠 、 法 物 加 工廠 和 素 食 館 等 。
怎麼去寺廟長期固定工作,居士可以在寺廟長期修行嗎?要交錢嗎?
在家居士去寺院工作,目前有三種情況 1.寺院招聘特殊技能的人才。比如大型寺院招聘影視製作 電工,素菜廚師,待遇是按社會上參考工資。2.半義工,有些寺院需要很多穩定的義工,每月發給生活費。稱為 單銀 目前有幾個大寺院是每月發800元,比如東林寺敬老院,六祖寺,等等 3純義工,這種情況最多,較大的寺院,...
可以幫我介紹個寺廟可以帶髮修行的 做個居士 謝謝
很多地方可以去寺院裡做義工 我們雲南版納的勐罕曼聽佛塔寺啊 廬山東林寺啊。等等 很多滴 四川有一個寺廟很適合的。去那沒要求,只需要緣分。有緣聯絡我吧。先找為上 師吧。佛法不是無師自通的。請問朋友是想修行哪個宗派呢?我覺得浙江東天目山的邵明寺可以啊 那邊是淨土宗,是很純正沒有商業味道的寺廟,那邊食宿都...
哪些寺廟或機構需要佛經,古代寺廟裡有教佛經的地方嗎
首先bai非常讚歎您的做法。佛 du要有威儀 zhi學佛的人應dao該是最無畏的,不要專被這些困難所屬嚇倒,不管別人如何如何,只把自己做好。您可在當地找一些唸佛堂供養給他們,一部分留下來慢慢和大眾結緣。據我分析現在很多年輕人不懂佛法,隨意墮胎,應多讀 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 可是沒有辦法,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