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揭陽新地標
不一定是詐騙,要考慮他當初借錢的主觀動機,如果他人跑了是因為實在沒錢或者借後不想還,最多隻屬於民事糾紛,可以去法院起訴他。當然,你可以試著去公安局報案,看警察肯不肯立案,不肯立案的話你就直接去起訴他,但是他跟你借錢只有5000元那次有借條,如果你不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其他13000元的借款,這部分是得不到支援的
2樓:中顧法律網精英
1、若對方以此種方式謀生,則在實踐當中可以認定為詐騙罪。
2、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還款(6000元+5000元),對於投資款7000元,視情況而定,若為詐騙,則可要回,若非詐騙,則很難要回。
3、對於該案,建議你起訴,但需具備對方資訊,若對方下落不明,則法院不予受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大方5000都敢借,找他父母要,不行你就告,現在借錢的是大爺,被借的是孫子,要時刻謹記勿當孫子
4樓:東北人
不是詐騙,不構成詐騙犯罪。只能對他提起民事訴訟,要回欠款。
5樓:匿名使用者
投資又騙走7000元是詐騙,可以直接去報案。但錢還是很難要回,不如找他家人要,說明如他不給就回以詐騙罪到公安局報案。做到先理後邊;必定是同學一場。。。。
6樓:
這種情況公安不會立案了,因為前幾年太多人用報案的方式索債,所以公安部專門下發了個通知說一般情況不能以詐騙立案。實在要不回來就起訴吧,民事訴訟。
我小姐妹借了我一萬元,說好兩個月就還我的,可是都快兩年了
兩個結果 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想法設法找第三人證明你確實借過錢給她,保留證據,走法律程式。這種事情明顯 不想還,算買個教訓,看清 人情世故吧,以後別這麼傻了 親兄弟明算賬,這樣才能和諧生活 吃一塹長一智吧,如果能找到人還可以想辦法先讓她留下欠你錢的證據,現在人都找不到了,你版手裡什麼都沒有,權法律...
說的是一審判決了,被告被執行了,兩個月後原告申請撒訴 法院下了撒訴裁定書
一審原告勝訴,被告不服上訴中院,二審 審理後,被上訴人不可以撤訴,必須由原告撤訴。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上訴人申請撤回上訴的,是否准許,由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訴處理,即原告雖然沒有提出撤訴申請,但其在訴訟中的一定行為已經表明他不願意繼續進行民事訴...
別人借了我錢兩萬塊,說好兩個月還,現在都快一年了,要一下總是說沒有,說沒有一直不還,我該怎麼辦
對於這種人沒必要給他留情面了,有借條什麼的,那就好辦,直接法院起訴,起訴費很便宜,也就幾十塊錢,對於這種老賴,你不起訴他等什麼?指望他乖乖把錢給你?你說,你要做生意,或者家裡出了點事,找個需要用錢的藉口,總之,就是急用的,讓他想辦法給你或者他出去掙錢回來要錢是最好的,或者他說沒有那麼多,就算一點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