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匯法網
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作為民事訴訟的一種,不再是法院審理案件的當然依據法院根據。當事人各方舉證證明的事實,完全可能依據不同的責任分擔比例作出判決。因此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不可以申請複議。
公安部交管局16項便民措施第14條: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複核結束後,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佈複核結果。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場監督,依法查處違法違紀問題。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
第六十二條 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處理高階資格的交通警察組成的交通事故處理專家小組,負責交通事故認定的稽核、複核工作。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承辦單位的交通事故認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查中或者接群眾投訴經審查發現「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的,應當作出撤銷該「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決定,由承辦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另行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承辦單位拒不執行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決定的,按照《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規定》予以撤銷或者變更,同時按照《公安機關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進行錯案追究。
2樓:反轉的天空之城
可以的。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後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為研究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劃分情形
(1)全部責任和無責任。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者負全部責任,而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係的另一方無責任。如某司機由於醉酒開車突然把車開入左側,把正常騎自行車行駛的某學生撞倒。
被撞人員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於駕駛員一方的違章行為造成的,因此該司機應負全部責任,而被撞人由於無違章行為而無責任。
(2)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主要因一方違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違章行為造成的事故,主要違章者要負主要責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負次要責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學生騎自行車由北向南行駛,在百貨大樓轉盤處騎入快車道,與某司機駕駛的由東向西行駛的解放牌掛斗車相刮,汽車從女學生胸部軋過,經搶救無效死亡。
在這起事故中,女學生騎自行車侵佔快車道,避讓措施不當,應負主要責任。司機開車不注意觀察,負有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情節相當,各方負同等責任。如某物資運輸公司的司機陳某,駕駛大貨車以
五、六十公里的速度從北向南行駛。行至這條公路19公里處時,在陳前方
六、七十米處,某單位司機張某駕駛130貨車,以60多公里的時速相對駛來。陳某不顧會車危險,仍然強行超越車前右側一行駛馬車,結果在兩車接近時,雙方司機驚慌失措,加之車速快,躲讓不及,造成兩車相撞,130貨車被撞後栽入旁溝內。這起事故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但由於兩車司機忽視交通安全,違反交通法規,釀成災禍,理所當然地應負同等責任。
製作原則
1、程式合法
2、事實清楚
3、證據確實充分
4、適用法律正確
5、責任劃分公正
3樓:壹介布衣
簽字只是簽收,即證明你收到了,不影響事故責任書的本身效力。即使你不簽收,交警隊也可以以留置送達等其他方式以示送達。
如果不服認定書,可向上一級公安部門申請複核。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訴,因認定書起到的只是一份證據的作用,你有新證據的話,經法院質證採納,可推翻交警隊的結論。
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修改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還可以更改嗎
當我們發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會有一些當事人對責任劃分不服,希望交通隊可以重新認定,這裡所謂的 重新認定 其實就是責任複核的問題,那麼應該如何提出複核呢?首先應該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取回,仔細研究交警是因為怎麼樣的實施和法律依據判我們承擔這樣的責任。把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交通事故責任分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怎麼承擔
雙方速度都很快,都有過錯,應該是同等責任,等交警隊出具事故認定書後,再具體確定責任比例。車有保險嗎?如果有保險,那保險公司會賠償對方損失。對方找你賠償時,你配合對方找保險公司理賠。感覺對你有幫助請採納,謝謝 這個事故中,轉彎車要負全部責任,轉彎必須讓直行,這個是強制規定,所以轎車要賠償人家的全部損失...
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麼辦,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應該怎麼處理?
一 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51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二 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通過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