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送達當事人後的三年內可進行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樓:田駿奇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後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訴。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後,如果不服事故責任認定,在收到認定書的三日內,可以申請複核。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應該從接到事故認定書次日開始計算,但是如果申請了交通隊調解或者對方一直在支付費用,處在協商解決過程中時效可以中斷,但是要有證據,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過訴訟時效。而且從執行方面考慮,還是應該**終結後儘快起訴。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
交通事故訴訟時效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2、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的,應從**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後發現的傷情為交通事故所致。
3、對於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後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對於二00四年七月一日後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經過調解直接起訴。
拿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多久有效期內可以起訴
3樓:華九鼎
民事訴訟一般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內起訴而人身傷害則應在1年內起訴
參考:1、《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 行):第168 條 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 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從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次日起開始計算。一般受害人會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立即起訴,這樣的好處是肇事方的財物如汽車等仍在公安機關扣押法院財產保全執行比較容易。
一般交警會在事故責任認定書籤發後3日放肇事方的車所以應當提前準備儘早起訴。當然如果申請了交警隊調解則按照公安機關的調解協議辦理。如果調解不成則可以另行起訴,但這樣的話一般肇事方的車已經被交警部門放車了,不利於起訴以後法院的執行。
我的回答滿意嗎?
4樓:舒雅sy燕子
必需在3天內申請複議
5樓:申秋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律臨平臺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目前諮詢的人數有點多,等我詳細看了您的問題給您解答,請稍等。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後,三年內起訴有效
交通事故是屬於民事侵權案件,若您這邊在經過前期協商不成的情況下,要通過訴訟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儲存好前期**過程中醫療發票等憑證。
交通事故的賠償費用一般有以下幾種:1、醫療費;2、誤工費;3、住院伙食補助費;4、營養費;5、護理費;6、殘疾賠償金;7、交通費;8、住宿費;9、精神損失費。
一般起訴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2、若對方是機動車,需提供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身份資訊、機動車的投保資訊、3、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本和診斷證明;4、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工資流水等;5、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6、用以證明**過程中善生的一些交通費的正式票據;同時,根據您的受傷狀況,還會需要您待傷情穩定後,做傷殘鑑定並提供傷殘鑑定報告。
若您是傷者一方,因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嚴重,且家庭可能無法負擔傷情**的,可以採取先行起訴已經產生的醫療費用,用以緩解鉅額醫療費用的支出的。
提問行人被電動車撞傷對方不願付手術費,交通事故認證書下來多長時間起訴有效
回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後,三年內起訴有效
提問電動車傷人,對方沒有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籤字,認定書有效嗎
回答交警已經對交通事故作出責任的鑑定,不管交通事故當事人籤不簽字,不影響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效力。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應該接到認定書3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規定,交警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調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有效的提問
找律師須要做些什麼
回答進行訴訟啊,當事人不想自己處理的話,可以找律師幫的
提問律師費什麼時間付
回答請律師的時候就要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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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北京的劉律師
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幾天出來 40
7樓:華律網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時首要關心的就是責任問題。那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究竟需要多長時間呢?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下這個問題。
首先需要明確一個問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分為兩種程式,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如果是簡易程式,那麼交通事故責任一般是當場下達或者是10個工作日內下達。如果是普通程式,則需要做一系列的檢驗檢測,如血液檢測、車速檢測等,並在最後一份檢測報告出來後3日內作出最終的事故責任劃分。
所以,一般所需要的時間比較長,在北京一般在40天左右。需要強調的是,這裡的「5日」、「10日」指的都是工作日,即週末和法定節假日是不計算在內的。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報警後,需要跟公安機關了解,本案適用簡易程式還是普通程式,弄清楚之後,就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責任大概在什麼時間認定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8樓:發兔冷知識
這個要分為幾種情況,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實簡單的話,責任清楚的話,負責處理的相關人員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啦。
9樓:柔情西瓜啊
十天之內就會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10樓:just享受
交通事故案件不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製作時間也是不同的。具體分析如下: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擴充套件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11樓:法律快車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三)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3、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交通事故認定書遲遲不出的原因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證據之一,它貫穿整個交通事故處理的全過程,因是公安機關交通部門依法定程式作出,因此其重要性、公信力較一般證據證明效力要高。但在一些交通事故處理的實踐中交通事故認定錯綜複雜,事故認定遲遲不出。
出現上述現象的原因通常有如下幾種:
1、事故重大複雜,需要反覆做檢驗、鑑定、詢問、調查等;
2、事故認定辦案交警已經作出,但祕而不宣,其目的是責任認定一旦宣佈,將不利於機動車一方對受害人墊賠,推遲事故認定的宣佈有利於穩定受害人家屬情緒,緩解社會矛盾;
3、有些交警怕一宣佈案子就飛了,因為按新交法調解必須事故雙方當事人自願申請,交警調解不是事故賠償的必經程式,某些辦案人員依舊法習慣先主持賠償調解後認定責任;
4、有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警力不足,壓案現象嚴重,忙不過來;
5、有些案件辦案交警爭議較大,向上級事故處理部門或法制部門請示備案需要一個過程。在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事故認定遲遲不出但送達到當事人時認定日期確是在法定的時限內,這說明交警有時要麼遲延宣佈,要麼倒籤日期。
交通事故責任分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怎麼承擔
雙方速度都很快,都有過錯,應該是同等責任,等交警隊出具事故認定書後,再具體確定責任比例。車有保險嗎?如果有保險,那保險公司會賠償對方損失。對方找你賠償時,你配合對方找保險公司理賠。感覺對你有幫助請採納,謝謝 這個事故中,轉彎車要負全部責任,轉彎必須讓直行,這個是強制規定,所以轎車要賠償人家的全部損失...
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修改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還可以更改嗎
當我們發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會有一些當事人對責任劃分不服,希望交通隊可以重新認定,這裡所謂的 重新認定 其實就是責任複核的問題,那麼應該如何提出複核呢?首先應該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取回,仔細研究交警是因為怎麼樣的實施和法律依據判我們承擔這樣的責任。把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麼辦,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應該怎麼處理?
一 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51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二 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通過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