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時光可斷
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方拒絕承擔賠償責任的,受害方可以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
第一步:明確要「告誰」
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告的物件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在「告誰」的問題上,首先要看發生事故時對方所駕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是誰,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那就直接起訴他。
如果車輛另有其主,可以將肇事司機與車主作為共同被告一起起訴。如果車主是單位,可以將單位一併作為被告告上法庭。
第二步:拿到證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機關,雖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經當事人予以質證,不能當然成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它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的重要證據,在訴訟中,對於證明雙方當事人各自應負的責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義。案件起訴至法院後,法院固然應當根據法庭調查的事實對事故責任進行確認,調查範圍不受公安機關責任認定書的限制,但在通常情況下,當事人沒有確鑿證據推翻責任認定書的內容時,法院都會採信公安機關對責任的認定,並以此為基礎確定有關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因此,當事人在拿到交通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時,一定要仔細看清責任認定內容。
如果不服,要及時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 。
第三步: 合理要賠償
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一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的範圍主要包括:修車費;車上貨物損失等。
修車費:根據修車發票上的合理數額認定,如果車輛已經報廢應折價賠償;事故中車上物品的損壞賠償,應當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的專案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等。其中,誤工費包括兩部分,一是當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間不能上班造成的誤工費,二是因處理交通事故善後事宜的誤工費。
2樓:海警
交警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就是仲裁,給你們分清責任,各自承擔多少賠償;
已經不需要再仲裁,雙方的保險公司按照劃分的責任進行賠償就可以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後,怎麼要求對方賠償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有了責任認定書之後,讓對方賠償的方法與途徑有:
1.與對方協商並經對方同意,讓責任方保險公司將賠款直接打入你的賬戶;
2、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如果投保了「三者險和車損險」的話,那麼這時候我們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就是由咱的保險公司墊付維修費後,再替你去向責任方追要賠償款。
所以每年投保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條款細則,尤其是「代位追償」。
3.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請求法院判決對方履行賠償義務。
4樓:諸葛翱前蕙
在交警事故責任認定書下達之前,不能提車。因此讓對方去找交警確定承擔全責的問題。你們看到責任認定書後,再檢查對方保險是否完備,尤其是額度。
都沒有問題的,可以讓對方提車(有問題的也可以交押金後提車)。注意:對方是營業性車輛被扣期間的損失都計入事故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的。
5樓:北京王嘉化妝學校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後,可以做以下的事情:
1、如果對交警認定的責任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
2、如果對責任認定無異議的,則可以申請交警組織雙方來進行調解;如果雙方調解不成,或一方不願意調解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
3、在賠償的時候,首先應該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進行全額賠償;超過部分再由對方按事故責任比例進行賠償。
6樓:呂建設呂建設
起訴他,交警都開單了。
交通事故賠償糾紛仲裁案件中,保險公司處於什麼地位?
發生交通事故,報警了,雙方商量賠償事宜未達成協議,交警隊是不是該出個仲裁,判定賠償,求貴人答疑 20
7樓:李建成律師
協商不成,交通部門應當終止調解,製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雙方只能到法院起訴解決了。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六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製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
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調解依據;
(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情況;
(三)損害賠償的專案和數額;
(四)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及比例;
(五)賠償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調解日期。
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製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
8樓:劉文釗律師
交警隊沒有這個權利,他們只能協調你們的糾紛,如果商量不成的話,他們會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你可以起訴對方,根據責任書的認定追求對方的責任,具體程式可以聘請當地律師完成。
9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後,對於事故雙方如果不能經協商達成協議的,交警隊有義務劃分責任比例,並下達責任認定書。但對於賠償金額,交警無法指定,只能通過保險公司**或物價局**。當事人中一方有異議的,可以通過法院起訴判決。
10樓:自由的
交警的職責是調查取證和責任認定,雙方申請調解的交警可協調。如雙方達不成協議的可向法院起訴。
11樓:湖南鑑定
你們達成調節一些,交警給出個協議書,如果沒有達成,可以雙方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訴!!
12樓:勝利←堅持
調解失敗後,可以讓交警隊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然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賠償可以申請仲裁嗎,交通事故賠償可以分期嗎
13樓:看三國傳奇
交通事故可以仲裁嗎
1、仲裁委員會受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沒有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處理交通事故的專門性法律,該法及相關的法規、規章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處理作出了全面而詳細的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指明瞭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處理的兩條途徑,即請求公安交管部門調解或向法院起訴。作為專門性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沒有賦予仲裁委員會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權力。
應當引起特別注意的是,有關法律法規對交管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形式、期限、標準、效力等問題作出嚴格而詳盡的規定。交管部門調解必須遵循法律規定的嚴格程式,法院訴訟調解本身也有嚴格的程式規定。但《道路交通安全法》沒有賦予仲裁委員會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權力,相關法律法規更沒有對仲裁委員會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作出程式規定。
2、仲裁法的制定目的在於公正、及時地仲裁經濟糾紛,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的,一方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不予受理。仲裁委員會在交通大隊主動介入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為自身帶來巨大的經濟利益,卻無助於糾紛的妥善解決,不利於交通事故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及時保護。
這是對仲裁方式的誤用,扭曲了仲裁的功能,悖離了《仲裁法》的制定目的。
3、仲裁委員會受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負面效果。
(1)對當事人而言,在交管部門調解無需交費,向法院起訴訴訟費也遠比仲裁費用要低廉。仲裁委員會在交通大隊設立調解中心,有出於自身經濟利益的考慮,增加當事人經濟負擔之嫌。由於仲裁委員會在交通大隊設立調解中心,會使有的當事人誤以為這是必經程式,或者使其誤以為仲裁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
事實上,即使撇開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是否屬於仲裁委員會受案範圍這個問題不談,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也不可能事先達成仲裁協議。當事人持仲裁調解書要求法院強制執行的結果只有一個:法院裁定不予執行。
當事人浪費了時間、精力和金錢,其合法權益卻未能獲得充分及時的保障。
(2)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涉及的當事人除了肇事司機和受害者,還有車主(車主和司機經常不是同一個人,有的車屬於單位所有)、掛靠單位(營運車輛掛靠經營情形下)、保險公司(承保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的保險公司屬於必要訴訟主體)等。在交管部門進行的調解,肇事司機、車主和受害者以外的涉案主體一般不會參與,交管部門和仲裁委員會也無權強制涉案主體參與調解。仲裁調解書在遺漏當事人情形下作出,顯然不利於受害者的權益保護。
(3)交管部門的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受理案件後進行審理,主持調解或依法判決,一切均可依法有序進行。仲裁委員會的介入,意圖以仲裁調解書的形式,賦予原調解書以強制執行力,迫使法院花費大量人力、物力予以執行。
雖然法院對此類仲裁調解書裁定不予執行,但從受理到審查再到作出裁定仍然是對法院司法資源的浪費,增加法院的不必要負擔,也是對既有規範程式的「畫蛇添足」。
(4)當事人交納了仲裁費用,拿到了自以為具備強制執行力的仲裁調解書,但是到法院申請執行卻碰了壁。部分當事人不理解,心中有怨氣,嚴重的甚至導致涉法上訪。這不僅給法院帶來不必要麻煩,更不符合當前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
交通事故賠償費用可以分期支付嗎?可以
分期付款賠償又叫定期金賠償,是指加害人按照一定的期限(年、季、月)向受害人支付賠償金額。賠償期限或支付的次數、賠償金額等可以固定,也可以是相對確定。《侵權責任法》第25條規定:
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5條也規定:
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金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的,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賠償義務人的給付能力和提供擔保的情況,確定以定期金方式給付相關費用。即是說,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賠償受害人損失,具有相應的法律依據,但必須符合一定條件:
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提供相應的擔保。比如鑑於年收入不超過2萬元,又給父親治病負債很多的情況,確實無法一次性支付賠償金,在提供擔保(包括提供擔保人或擔保財產如房屋等)的前提下,可以分期付款的要求,爭取獲得對方同意並簽訂相關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的款;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
我國的侵權責任法在立法時就考慮到現實中確實存在有生活困難無法一次性支付的情況,也在填補受害人損失的同時兼顧了侵權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根據上述規定,你的收入很少,確實無法一次性支付賠償費用,可以就支付方式與受害人家屬協商,如果受害人家屬同意,你就可以分期支付。如果要分期支付的話,建議你們還應當就分期支付的具體事宜達成一致,包括分幾期、每次付多少、是否需要支付利息、利息如何計算等內容,同時你也應當提供必要的擔保。
交通事故責任分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怎麼承擔
雙方速度都很快,都有過錯,應該是同等責任,等交警隊出具事故認定書後,再具體確定責任比例。車有保險嗎?如果有保險,那保險公司會賠償對方損失。對方找你賠償時,你配合對方找保險公司理賠。感覺對你有幫助請採納,謝謝 這個事故中,轉彎車要負全部責任,轉彎必須讓直行,這個是強制規定,所以轎車要賠償人家的全部損失...
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修改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還可以更改嗎
當我們發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會有一些當事人對責任劃分不服,希望交通隊可以重新認定,這裡所謂的 重新認定 其實就是責任複核的問題,那麼應該如何提出複核呢?首先應該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取回,仔細研究交警是因為怎麼樣的實施和法律依據判我們承擔這樣的責任。把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麼辦,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應該怎麼處理?
一 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51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二 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通過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