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與電動車相撞,我的車正常行駛,她從我右邊突然左轉彎,被

2021-03-22 13:16:39 字數 5500 閱讀 9470

1樓:@祥

這好像不是誤工費的問題吧,這是交通事故啊,人沒事就是天大的好事了,這時候還想這誰掏誤工費,私了各退一步吧,

2樓:匿名使用者

大車賠小車,,全世界都一樣,誤工費該掏,下次開車注意點,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描述能清楚一些嗎!

我是汽車左轉彎正常行駛電動車是從機動車道出來撞上我是誰的責任,他撞傷了?

4樓:草色溪流

你左轉彎正常行駛,那麼直行車道是不是紅燈且停滿了等紅燈的車輛?如果是這樣,那麼電瓶車是從直行道車縫中竄出來的,這種情況等你發現電瓶車採取制動措施已經來不及了,發生事故是必然的。按理說你沒有責任,報警的話你就承擔次要責任,因為電瓶車屬於弱勢群體,在責任劃分問題上要偏向弱勢一方。

如果走保險先走交強險,但是賠付金額不能超過兩千,如果不夠再走商業險,那樣的話你明年的保費要上浮,如果你覺得不合適也可以和對方協商,不走商業險,如果對方不通情達理想訛你,你就讓保險公司和他談,一次性處理完成,達成協議並簽字畫押,後續有什麼問題互不打攪。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保險公司接受不了他的賠付數額,那麼只有走司法程式了,

總而言之,碰上這種事就是倒黴!

5樓:唯話子

你這尺寸做到完正常程式,從機動車道出來撞上了,雖然它水上了個左右

6樓:king周

如果不嚴重花點小錢,其省時間省的麻煩。如果傷勢嚴重就進行報警。有交警去判責。

7樓:湖南萬通汽車學校

你好,建議你去網上搜下相關資料或找汽車保險相關專業人士諮詢下,謝謝,望採納!

電動車與轎車相撞,誰的責任比較大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我國《交通法》的規定,汽車與電動車相撞賠償交通事故,首先應該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確定具體事故責任。在機動車一方按照交強險規定相關額度進行賠付之後,不足的賠償部分按照認定書中的具體責任比例雙方各自承擔。

9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事故交警,來幫你分析.

這個事故你絕對可以要求他賠償.

因為:1,轉彎讓直行,這是最基本的常識;

2,你是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事故後,原則上機動車不管怎樣都是有責任的,因為新法的原則就是以人為本.

10樓:匿名使用者

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相撞等交通事故,機動車負主要責任。

即使是駕駛電瓶車的你駕駛失誤轎車也要賠償的。

只要上了牌照的就要負刑事責任。

這個你如果願意可以提出訴訟請求。如果全部是轎車的問題會根據責任認定賠償,如果不是全部是轎車的責任你也可以得到大部分的賠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說的情況:你在非機動車道正常行駛,機動車轉彎應當避讓直行車輛和行人,機動車佔主要責任,但交警會問你你電動車當時的時速,你要說是速度很慢:不超15km/h ,那就是機動車全責,交警叫你們自行修理,是很不負責的辦案方式,你可以到中隊進行復議。

受傷的事情要及時通知事故交警和對方,否則會很被動。我的部落格裡有關於事故的一些處理辦法,有機會可以看看。

12樓:匿名使用者

轎車賠你 我就撞過一次,他轉彎進車庫 我沒剎車 直接衝上去 然後叫他賠錢 私了的 報警他不肯

機動車右轉與直行電動車相撞,應該怎麼賠

13樓:碧水微瀾

一、如果是電動自行車,機動車全責,電瓶車不需要賠償。

以下為相關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1項「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3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二、如果是電動摩托車,摩托車全責。以下為相關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條:「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3條第2款「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前車轉彎、行經交叉路口的。」

4、《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7條「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

三、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車的判斷,以時速20公里、50公里為界限。

1、最高時速超過50公里的,且整車質量大於40公斤的,必定屬於摩托車。

2、最高時速低於20公里的,且整車質量小於40公斤的,屬於電動自行車。

3、最高時速20-50之間的,屬於爭議區。看交警的判斷。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十四條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

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誌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14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右轉,被電動車撞了,汽車要負主要責任。

轉彎讓直行,是交法的重要原則。汽車轉彎,而電動車是直行,汽車就必須讓直行車先行,也就是說,汽車是轉彎,電動車是直行,電動車有優先通行權。要按責任劃分的話,汽車是主要責任,電動車負次要責任。

以下為相關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①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②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③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④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⑤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①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②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③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④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通過;

⑤遇停止訊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⑥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⑦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①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②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③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④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

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2、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3、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訊號、制動、連線、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3、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1、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2、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慢行,並鳴喇叭示意。

第六十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定警告標誌,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

第六十一條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2、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3、使用軟連線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4、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線牽引裝置牽引;

5、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我朋友與前面一輛電動車相撞,兩車均是正常行駛,我那朋友想超車導致相撞,後面緊跟著一輛電動車

樓主朋友負全責。第三輛車與此事無關。1 首先本次事bai故屬於追尾,du你朋友的車在超車可zhi有打轉向燈與鳴笛?超車dao時行駛的左邊還是右專邊?對方屬轉向的時候可有打轉向燈?如果對方沒打轉向燈,將站少成責任。畢竟是你們撞的人家。2 第3輛車沒有責任,因為他屬於正常行駛。開電動車被兩車電動車的小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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暈死 居然有人說這是追尾 無語了.danny mccoy 你改去學下交規了 交規中有一個原則 就是 轉彎讓直行 意思就是 轉彎,變道等行為,不是你想變就能變的,而是要遵守統一的原則,轉彎車輛必須避讓直行車輛,讓直行車輛通過後 條件允許的情況下 才能變道和轉彎.如果你在轉彎或者變道的過程中,後車撞到你...

騎車被車子撞怎麼賠償,我騎電動車被私家車撞到,怎麼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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