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可憐的孩子。不想叫就別叫吧,等你哪天真心接受她了再考慮吧。
生活在這樣的家庭你也只能去接受,但努力去做得更好一些,這樣每個人都會輕鬆一些。試著學著讓步,能忍讓的就忍讓一下,畢竟你每天都得回家,得面對現實。
2樓:匿名使用者
爸媽離婚,受傷害的一定是你了,但是事實已經發生了,你也只能接受現實,人與人之間而是要寬容大度,與人為善才能和平相處。
3樓:名哥聊影視
這個最好是和你爸爸好好聊聊,如果你爸爸還是這樣,你可以聯絡你媽媽然後通過法院申請你跟你媽媽一起生活,要求你爸爸每個月給你生活費以及學費的費用,
4樓:匿名使用者
尊重你爸爸的意願叫吧,這有沒什麼難的,這樣關係好處,感情容易建立。
5樓:家園
既然你父母感情不和離婚,你就要尊重父母的選擇,如果你不想叫那個女人媽媽,你可以叫她阿姨,畢竟她是長輩,必要的尊重還是要有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後媽對你好,通過接觸後你也感覺後媽對你是真心實意的關心和愛護你,你會發自內心的叫她媽的。如果後媽對你不友好,你就不會叫她媽的。
7樓:機械戰士
理論上算是後媽,但是怎麼稱呼還是在你,你爸的態度也很關鍵,父母離婚受傷的總是孩子,祝好。
8樓:瘋狂噴射器
跟你爸說你找好學校了,要去留學
9樓:你會記得愛我嗎
跟距你們的關早八叫你叫婷是不可能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尊重父母的選擇,如果你不想叫那個女人媽媽,你可以叫她阿姨,畢竟她是長輩,必要的尊重還是要有的,曰後好相處。
1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對孩子傷害最大,但你比較幸運,至少你還有親爸親媽,我已失去愛我的媽媽,你雖然和未來後媽有爭執,你需要隨著年齡增長,提高溝通能力,畢竟判給你爸了,就意味著你還要天天和他們相處,所以處好關係是你努力目標,也是對你的磨練,也是成長過程,對今後人生有重要意義!
爸媽離婚了,法院把我判給了媽媽,從法律講我和爸爸還有父女關係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仍是父女關係。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13樓:簡單的快樂
當然有啊 這個是沒法改變的 而且判給你媽媽 你父親每月要支付撫養費的
我爸媽離婚了,法院將我判給我老爸的,也就是說,我爸才是我的法定監護人,那麼現在就是說我才17歲,
14樓:婚姻專業律師
不會坐牢。
你媽媽也是你的法定監護人,可以管你。
15樓:永遠的麗君姐
你也沒有說清楚你要問什麼呀
16樓:手機使用者
17歲?不是吧!可以告呢,因為你還沒夠結婚年齡,即使是不是法定監護人!汗啊!這麼小就結婚!無言
我爸媽離婚了,我和弟弟被判給了我爸,我爸把我趕出去以後,就不問了後面來找我都是因為我弟叛逆
傻孩子,不負責任的 就是和稀泥,你別指望他們了。以後惹不起躲得起,以後建議躲著你親爸,不要見面了,這是對你的保護!你有個不負責任重男輕女的親身父親,既然他對你沒扶養之恩,又這樣對待你,以後你就少來往,不過父親畢竟是父親,也不要太放心裡了 這個問題不好回答你。首先不知道你多大。也不知道你是男生還是女生...
我爸媽離婚後房子判給我的現在我爸找了後媽可是又沒和我辦結婚證但是生了小弟弟的戶口是上在我家
在法律上面是可以copy的,因為你是合法bai的房屋du屋主但是從情理上面來說呢zhi,他是你後媽的弟弟dao,趕他出去有些不好看吧 如果他做了什麼讓你不能容忍的事情,那就必須要趕他出去了借住一段時間是可以,但是不能讓他把你的房子當成他自己的家 你多bai大了啊,成年了的話想辦法du把房層所有權過到...
我爸和媽離婚,我判給我爸,我爸對我不好,我想和我媽在一起怎麼辦
您好。雖然我只是一介初三畢業生,但我希望我的回答 建議能對你有所幫助!我不會說什麼大道理,但我認為尊重判決結果是首要的。我不知道法律上有沒有相關條例是針對離異子女更換監護人的,我認為還是諮詢相關律師或是檢視能夠保護你自身權利的條例。另外,父親終究是父親,不管怎樣你有時也需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要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