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世家房產
不離婚就不說了,家務事範圍說不清。
如果牽涉到離婚,就有法律來解決了。
誰出錢歸誰。如果父母是全款買的房子那這個房子在兒子兒媳離婚後房子跟兒媳沒有關係。
如果是按揭買的房子首付部分權益跟兒媳沒有關係。按揭已還款部分權益兒子兒媳均分。未還款部分劃定房屋歸屬後跟隨產權人。
如何還有具體需要諮詢的可以繼續追問。
2樓:葉幫陽
辦結婚證前買屬於兒子一個人的,辦結婚證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跟老頭無關,名字不是老頭的。
3樓:一瓶大純生
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婚前父母一次性全款買的房子,但房本寫的兒子兒媳的名字,離婚時算共同財產嘛?
4樓:無聊的吳聊聊啊
房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無論房產證寫的是夫妻一方誰的姓名,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5樓:一行修行
房本寫的兒子兒
媳的名字,離婚時算共同財產。婚前父母一次性全款買的房子本來應當
內是父母孩子的婚前容個人財產,如果在房本寫兒子兒媳的名字,視為父母對孩子配偶的贈與,就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證據證明該房產只屬於父母孩子個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6樓:匿名使用者
算共同財產,但是父母可以要求收回贈與的錢。
7樓:氿愔
算,,婚後財產應當平分,但因為是父母為子女買的,所以看情況
8樓:匿名使用者
房本上的登記日期是新婚姻法出臺前的日期,那就是共同財產,是
9樓:藍心銀
寫有名字就是共同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有名,算共同財產
11樓:女王大人蘋果
算共**產 要平分的
12樓:恆利久運
不算,真有爭議就按法律程式走。
婚前父母全款給兒子買的房子, 房產證上加了兒媳婦的名字 離婚後兒媳婦有分配權嗎?
13樓:風險預警網
根據現行婚姻法及物權法,婚前購置房屋,一方父母出資,填寫子女名字,視為單方贈與。即該事件的兒子的婚前財產。但婚後加上配偶姓名,視為您兒子將財產贈與配偶一部分(即產權比例),該部分若沒有由明確約定視同為一半即50%。
離婚後,該財產雙方平均分配,兩種處理方案:1、**,**後收入各的一半;2,雙方任何一方出資購買下另一方財產。遇到以下情況可視為無效:
1、原產權人(兒子)在新增配偶姓名時,存有違規行為。2、配偶存有惡意騙婚騙取財產行為上述兩種情況需要足夠證明才可以
房子是婚後父母買的,房產證上是父母和兒子的名字,兒媳有份嗎
14樓:李煜鑫洪
當然有。如果你們婚前沒有籤協議的話,婚後所有的財產都為夫妻雙方共有。
15樓:
因已過戶給兒子兒媳,視為對其二人的贈與,如果離婚沒有其他情節的話是一人一半
16樓:匿名使用者
明顯是嚴防死守,早有預謀,做得太明顯了,還不如直接只寫父母名字呢,面子上還好看點。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房,婚後辦的房產證,房產證上寫的是兒子和媳婦名字,如果離婚要如何分割這個房子
17樓:二大媽
寫了兒媳的名字,就代表贈予兒媳了,和誰出錢沒有關係,房產證有名額的財產,在回分配上優先於答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對於有房產名字的房產,已經等於是個人財產了。(就算不以夫妻共同財產走,也是個人的了)
離婚的話按照房本的份額分,比如上面寫30%-70%,如果沒寫就是一半一半。
18樓:浮雲笑看神馬
房產證上寫的是兒子和媳婦名字,視為給二人的贈與,該房產即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原則上平分。
父母出錢給已婚兒子買的房子,房產證直接寫兒子的名字,析產時原兒媳婦有份嗎?
19樓:淮安浙江人
原則上,與兒媳婦無關。這在法律上屬於父母對本方子女的單獨贈與,不過,需要做個版書面的贈與協
權議,說明不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而只是以自己兒子的單獨贈與,最好是做個公證。如果僅僅是登記在兒子的名下,這不能證明只是對兒子的單獨贈與,因為,在法律上,在婚姻存續期間購房的,無論登記在誰的名下,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0樓:匿名使用者
有份,因為他們己成為合法的夫妻,那房產就要共同分
21樓:星哥
婚後買房財產分割bai是根據房du款來的,如果說zhi
你是全款並且房產證dao上只有你一個回人的名字,自然房答產歸你,如果是貸款買房,這個時候需要調查貸款還款的資金**,也就是說還款是從你的銀行卡來的資金還是你原配的卡里來的資金,會根據還款比例來進行判決,當然房子還是你的,不過會根據還款的比例給與相應賠償
22樓:擺渡哥
沒有,產權以證上標明的產權人為所有人。
23樓:等你
沒有,房產證是誰的就是誰的
婚前買的房,婚後辦房產證,交多少契稅
繳稅和財產歸屬沒有關係。現在按家庭算就是2套,解決起來很簡單,離婚。目前地產市場都這麼操作。注意 1 單身 身份證 戶口本 單身證明 無房證明 房管局開具 2 已婚 夫妻雙方身份證 戶口本 結婚證 無房證明 房管局開具 契稅,全額徵收為總價的3 首次購房90平米以下 總價 1 首次購房90 144平...
婚前我自己全款買的期房,婚後房產證才下來,由於委託開發商辦理的,所以下來之後看房產證下面有我物件名
你有沒有購房款的 證明,或者去公證,但需要你愛人的同意 沒離婚前過給你自己。就可以了,如果離婚後就需要交稅了 比較麻煩,但去房管局諮詢一下 婚前我自己首付買了一套期房,婚後才辦的房產證 但還沒辦下來只是把資料交給開發商了 算共同財產嗎?婚 住房是你一人名字在房產證,有是領取結婚證之前簽署合同支付首付...
婚後房產證加名字與婚前加名字有何不同
婚前加名可按贈與或買賣方式辦理,但需繳納高額稅費。婚後加名屬於更正登記,免繳契稅 個稅和增值稅。所以婚後加名最省錢。婚前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和婚後加名字有什麼區別,1 登記方式區別 婚前加名,這種情況按轉移登記中的 贈與 買賣 方式依據雙方申請辦理。而婚後加名,這種情況屬於更正登記,市民只需持房產證 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