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在我們婚前把房子過戶給了老公,我老公有沒有權力把房子賣掉

2021-03-30 15:40:26 字數 4530 閱讀 4721

1樓:貼之吧

當然有權力賣了

後一個問題,當然有你的份了。

2樓:忍者翼

律你個頭二樓的,請你指出是問題出自哪章哪條?按照你的情況你的先生你沒有權力把房子賣掉的。因為在婚前過戶的話那房子就屬於夫妻雙方的共有資產,若是你們婚前沒有做財產公正的話那麼你先生就沒有權利賣掉你的房子,即使賣掉也要把房款的一半交給你這是你們的財產分割。

而再買的房子也是有你的份。不過財產分割是離婚才談的事。知道就好,別去想太多哦

3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屬於兩人共同所有,以後買的房也是兩人共有!

快結婚了,公婆沒有把房子過戶給我們,老公卻說不要這個房子,這婚還接嗎

4樓:匿名使用者

難道你結婚就是為了房子二結婚的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只想知道,沒有這個房子,這婚你是不想結的是嗎?

婆婆家的房子在婚後過戶給我老公個人名下,有我的一半嗎?

6樓:娛人愚己笑看人生

婆婆家的房子bai在婚後過戶給丈夫個人du名下zhi,該不動產應認定為丈夫的dao個人財產。相回關法律法規如下:答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7樓:匿名使用者

即使是在婚姻關係其間獲得的財產,但是由於**是贈與,贈與得來的房子內

8樓:黃蓮樹下彈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抄適用《中華

襲人民共和bai

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du(二)zhi

第二十二條規定:「 當事人dao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

根據以上規定,房子是你老公父母的,你們結婚後,父母又將這個房子過戶到了你老公的名下,應當認定為對你們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均分配。但是如果分割財產時你老公能夠列出證據證明父母是對自己個人贈與的,屬於你老公的個人財產,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9樓:正氣長春

如果抄你婆婆家在襲你們婚後將房屋過bai戶到你老公名du下,有沒有你的一半zhi

,要看你婆dao婆是如何辦理贈予手續的。

如果在贈予協議上明確是贈予你老公一個人的,那麼,該房產沒有你的份額。如果明確是贈予你們夫妻雙方的,則房屋產權有你的一半。

10樓:成都方利律師

由你老公父母過戶到老公名下,應該有相應的法律文書,比如贈與公內證,則要看這些法律文書的容內容,有無類似你老公個人所有,其配偶不享有份額的內容。如有,則是你老公個人的財產。當然,即便是老公的個人財產,但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你和你老公也可進行財產約定,比如約定該套房屋由你二人共有,甚至歸你個人所有,然後憑藉這樣的約定公證,去辦理過戶手續,都是可以。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沒有絕對性的,萬一以後離婚,如果你和你老公曾經一起去公證為你們雙方

專的共同財產的話

屬沒有什麼意外法院應該都會認同有你的一半,如果這個房子你們沒有進行過公證,但結婚n(具體我也不知道多少年,好象是一年,好象而已)年以上,以後萬一離婚,你可以上述法院要求享有這個房子一半的權利,這時你的律師會圍繞法律規定"夫妻多少多少年以後,財產視為共同財產(部分除外)",他的辯護律師就會圍繞這個房子是他父母給的,當中沒有你的錢,這下就看雙方誰的律師厲害,所以沒有絕對性的

我是再婚,房子是公婆在我結婚後幾個月過戶給我老公的。請問這個房子我有份嗎?假如有一天我老公比我先去

12樓:

由於您提供的情況過於簡單,律師無法做出全面確切的判斷!

謹簡單回答如下:

婚姻法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通過任何一方所獲得的財產,一般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是予以分割。但是,如果贈與合同中明確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那麼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婚內父母把房產過戶給自己的子女,產權登記為子女一方名下是否可以代表明確贈與一方的含義,因為物權登記僅有公示公信的作用,所以一般需要有證據證明有贈與個人的意思表示。

最後,為慎重起見,建議您持相關材料到當地律師事務所詳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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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前,我公婆在我不知情況的前題下和我老公,把我們夫妻的房子過戶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夫妻兩個人的房子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不管怎麼轉、寫誰的名字,都改變不了房子是你們共同財產的屬性,就算你老公過戶給了他父母,你也有權追索其中的一半產權的,不經你同意,就是侵權行為。

14樓:吃貨

如果是婚前買房,你沒出錢,就算出錢了,你也得拿出證據。拿出證這房子也不一定有你的份。怎麼會做相對應的補償,如果現在把房子過戶到你的名下,那就等於是贈與。

這房子就是你的如果也有你公公婆婆的名字。那就是你們共同擁有

15樓:小魚1等等

夫妻共同買的當然算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現在是夫妻共同財產

公婆離婚後協議把房子給老公但是沒過戶,我和老公結婚後把房子賣了從新首付了一套新房,請問這屬於婚前財

17樓:充問夏侯

不算,老房賣了本身你們的收入,你說婚前,房產證呢?

房子是婚前老公父母買的,離婚後我給予老公5萬經濟補償,老公把房子過戶給我,公公婆婆有權把房子拿回去嗎

18樓:段落的句點

如果已經過戶了,那麼很難判回給他們。

如果你公公婆婆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房子是他們婚前買的,那麼很有可能就判給他們了。

19樓:瘋子很匪

操,你憑什麼要房子?是男方父母在你們婚前買的。這房子不是你們婚姻存繼期間所得。真不要臉。

20樓:佴鈮衲

這本就是他們的房子。

21樓:冰崶王座

人的心是紅的,眼睛是黑的→_→可是一旦人眼紅→_→心就黑了→_→

婚前公婆買的房,大伯母名字,婚後過戶到老公名下,屬於共同財產嗎?

22樓:房產諮詢與服務

1、如果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那麼就是共同財產;如果房產證顯示你老公單獨所有,那麼就不是共同財產;

2、沒有交款憑證啥的也無需擔心,因為這屬於贈與行為,關鍵以房產證為主!

23樓:盈科無錫律師所

房屋買賣形式過戶就算是共同財產。交款憑證上寫的是大伯母的名字嗎

24樓:流氓pk氓流

這個應該屬夫妻共有財產,但是你應該看看房屋產權證上共有人那塊寫沒寫上你的名字。如果沒有,那麼你老公將來轉移財產或是將房子賣掉,根本不需要你的同意。如果有你的名字,將來賣房的時候,辦理房屋過戶的時候,你是必須到場的。

否則這房子沒辦法過戶。

25樓:北京朗山律師事務所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該房產所有權屬於你婆婆。之後你婆婆將該房產以房屋買賣形式過戶到你老公名下。

這裡需要明確是將房屋賣給你們夫婦,還是僅以買賣形式辦理過戶,實際是將房屋贈與給你們夫婦。如果是將房子賣給你們夫婦,那應該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贈與,那就看在贈與時是否明確表明僅是贈給夫妻一方,如果有,則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6樓:匿名使用者

這房子算你老公個人財產

根據最高法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補充說明: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希望能幫助到您~

27樓:八三老人

對於你的描述,如果房產登記在你老公的個人名下,應視為你老公的個人財產。

28樓:

屬於你老公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

公婆過戶給老公的房子孩子和妻子有份嗎?或者有居住權嗎

當然有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過戶給你老公,就是對於你們的贈予行為,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只贈予你老公一人,那麼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以下是婚姻法17 18條規定。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

我老公兄弟兩個,公婆把房子給了老二,老大什麼都沒有,現在還幫他老二帶小孩,不管老大了,這樣他們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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