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怎麼來的? 按現在的婚姻解釋三,房子該歸屬於首付一方的
婚後購房共有財產,至少有一半的份額,這個不用擔心。至於夫妻關係,最好還是多做努力,儘可能保持一個完整的家,分了對誰都沒好處。老公喜歡玩遊戲可能會有各種原因,網上老公老婆地亂叫可能很多,最好還是讓他自己走出圈子,但至少目前還沒有完全迷失,多交流多分散點他的心思,年齡再大點也許會覺得沒意思的。
按理小學老師也是個不錯的職業,不該這麼無聊吧,無論在事業還是業餘都應該有點追求,這樣生活會更加充實一點 。。。。好好多勸勸吧,分了很可惜的,財產分得再多也是無趣的!
2樓:江楠之楓
你這種情況,女兒的撫養權應該說你是可以有九成以上的把握能爭取到的(不能說100%,話不能說太滿),房子是婚後買的,價值30萬,如果他不願意放棄,那如果你取得了房子,也同樣要補償15萬給他的。但你取得房子的機會比他大很多,因為你取得女兒的撫養機的機會大,房子在判的時候,法官會優先判給小孩子的一方。
按法律你可以分到一半的財產,無論是什麼。你可以爭取到小孩的撫養權,也可以爭取到房子(但如果他不願意放棄權益,你要補償他15萬)。每個月500元的撫養費如果他同意就沒問題,如果他不同意,就得按當地的法定標準判他給(各地的生活標準不一,所以各地的撫養標準也不同,要在你當地查詢,如果高於500元,你就不用跟他談了,直接判就完事了)。
3樓:八三老人
婚內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形平均分割,你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至於撫養費可以考慮對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4樓:匿名使用者
悲哀啊,無語,
最不幸的是小孩。
恩怨何時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勸你考慮清楚!這個是孩子以後一生的陰影…我就是這種情況,雖然我後媽對我很好,但是始終不是親生的,包括她家裡的人,雖然嘴上不說,但是我心裡還是很清楚的!你老公現在只是沉迷網路遊戲,他那個所謂的老婆可能就是遊戲裡面認識的!
我相信他們這種情況也不會持續多久的!還有,重男輕女的人現在很多的,你可以再生一個,滿足他家人,畢竟這樣對你女兒也是好的,以後至少有個伴,我就覺得現在城裡有的小孩就很可憐,放假有的只能一個人孤零零在家裡,要麼就是被家人報一些課外班!回家一個伴都沒有!
所以生兩個也不是什麼壞事!希望你為了孩子慎重考慮一下……(純屬個人建議……)
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
6樓:華律網
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如《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於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麼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2.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一)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二)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三)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四)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資、獎金;(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8樓:都律師講案件
您好!對於離婚財產分割問題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則共同分割,如果夫妻一方財產離婚時歸個人所有
9樓:佐花月
首先需要界定的是財產歸屬問題,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則大多是平分,例外,按情況多分或少分。個人財產歸個人。
10樓:福顏秋鶯語
給了彩禮沒有結婚的,彩禮應當退還,結婚了的,彩禮可以不退還,起訴到法院一般也不會支援。結婚前購置的傢俱等可以算作婚前財產,其中三金是屬於贈與性質,可以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11樓:狄勃計碧蓉
你們這種情況去法院離婚,法官判決;退還三金,離婚。
除非你拿出證明女方出軌的證據,女方就必須退還結婚用彩禮六萬的。
否則女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退款的。
12樓:乜錦燕娟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如果夫妻雙方自願通過協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則按協議處理;如果協議產生分歧或者協議不成的,則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最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智慧財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複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7、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8、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10、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11、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12、婚後8年內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13樓:浪漫不是愛
1.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70805145
14樓:律問問
常說的離婚分割財產,指得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由個人所有,不參與分配。離婚財產的分配,先由夫妻共同協商,則不受範圍限制。協商不成,根據法律規定,區分夫妻共同財產。
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以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性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哪些財產是不計入共同財產,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後,如果一方出軌等有過錯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提出訴訟請求,要求法院少分或者不分財產,這種說法是錯誤的,這是常見誤區。根據《婚姻法》47條的規定,不分或者少分財產的情形只包括: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
婚姻法對於一方有過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情形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婚內出軌並不包括在內。在下列情況下,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財產分割,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
廣東胡律師 只要你對女方沒有進行家庭暴力或你在與她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在離婚財產分割上你們是平等,也就是說你們婚後的共同財產會平分。考慮到你涉及到財產糾紛的金額比較複雜,你確定要通過法律途徑離婚的話,作為專業的律師我建議你還是委託律師 能夠在法律上保護到你最大的合法權益。你好!根...
軍人離婚後財產分割法法律規定有哪些
您好,copy 關於軍人離婚後財產法律分割法律規定包括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的規定,軍人的 保險金 傷殘補助金 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應確定為軍人個人所有。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 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
離婚案件中訴訟費用按法律規定應由誰承擔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徵收的費用,按 民事訴訟法 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 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