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生快樂老頭
拿回來有什復麼好丟臉?制她又沒有給你睡過?再說就算bai你給她用了她不知好歹,du一定要拿回來zhi,別做打腫臉dao成胖子,幾百元也算了,如今社會幾萬元有這麼好掙錢嗎?
我跟你一樣,我已拿回來了!上面那個說為男人丟臉的人肯定是瞎子,什麼女人會要的人!別聽他!
2樓:匿名使用者
願打願挨。我是男人但我看不起他,給男人丟人
3樓:放點蘇打撒旦
我也給過前女友錢分手後也沒好意思去要。畢竟人家跟你在一起陪伴過你。所以個人覺得不要!決定權在你
4樓:ok英程
要看戀愛多久,誰先提出分手。才明白該不該還
分手後要求還錢,有法律依據麼?
5樓:阿笨
戀愛期間贈與財物產生糾紛是比較常見的,主要看這個贈與行為的性質而定:
1、如果是戀愛期間借貸,那麼應於返還;
2、如果是贈與,一看財物金額大小,二看是否以結婚為目的或者為條件的。
戀愛期間贈與財物一般情況下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對於男女雙方在戀愛或婚約期間互送的圍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還不足以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不予返還;
(2)對於此期間送往的節日禮品或訂婚、男女來往的宴席,可不予返還;
(3)對於男女雙方互贈的**,一方堅持要求退還的,應當說服對方,儘量返還;
(4)對於戀愛或訂婚一方送與另一方的大宗財物(手錶、電視機、摩托車、金項鍊以及高階貴重衣物等)和一定數額的金錢(見面禮、叩頭禮等),一般應予返還。因為大宗物或金錢基於戀愛關係或婚約關係而存在,以與之結婚為前提,一旦這個關係不存在,喪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財物就失去基礎,再佔有此項財物則屬於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無力返還,應折價補償或不予返還;
(5)對於以財物為誘餌,玩弄異性和他人感情,道德敗壞的,即使送與對方較大數額的財物,從道德角度來講,可以選擇返還。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六十二條之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符合條件時生效。贈送財物的行為就是一種贈與民事法律行為。該行為可以附一定的條件,當條件未成就時,贈與行為就不發生法律效力。
男女在戀愛期間為了結婚往往會提前贈送大額財產,這就構成附條件的贈與行為,這與雙方在平時交往中出於禮節而贈送禮品的贈與行為是有區別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我和我男盆友一起談戀愛,期間他出了10萬買房,但是房產名字是我的名字,分手男方能要回他10萬嗎
7樓:匿名使用者
畢竟沒成夫妻,戀愛中相互贈與也是常見的,法律沒有界定。。
一般從道德層面上,恐專怕還是以屬
公平為原則比較適當:如果彼此所花的錢差不多就兩清了,如果花的錢差額較大,俺認為還了那些差額比較妥當。。
當然,所謂答友們提出的青春損失費之類的,怕是沒必要考慮。。
8樓:勤奮的土豆
現在那樣人都是以bai談戀愛騙錢,
du花你的錢,zhi她自己一分不花,花沒啦就和你dao
分手專啦。各種吃喝,買衣服,消費。這樣屬必須要回花的錢,誰掙錢都不容易願意為女人花錢都是奔結婚去的,誰不是錢多。
一個女人要是不確定跟人家一輩子別**花人家錢,感情都是互相的,現在爛情女人很多,注意吧,最好男人別去付出太多,免得吃虧。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分手後要求還錢,在法律上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在戀愛期間借貸回,在分手答之後,應當返還;
2、在戀愛期間,雙方互相請吃飯,買一些小禮物,分手之後是不需要返還的;
3、戀愛期間的財物贈與,數額較大的話,應當返還;
4、戀愛期間送往的節日禮品或訂婚、男女來往的宴席,可不予返還;
5、對他人可能造成影響的財物、禮物等應當返還。_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男朋友真是個奇葩
分手了還變相的要青春損失費
只要不是借款,這個錢根本就是算不清的賬··其實你也不虧嘛,分手時看清這個相戀兩年男朋友的真面目··
11樓:踏空安
誰提分手的,女方提的話要還大部分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這個是自願和物件買的東西,不需要還錢的。
13樓:
如果沒有借款,也沒有明顯為婚姻目的而給你置辦的貴重財物:比如鑽戒,禮金,其它是不用歸還的。
14樓:虎被犬欺
只要不是借款,就不必歸還。何況雙方出的錢也算不清了,對方更提不出證據。
1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沒有 他這麼做是什麼意思!太沒意思的男人!贈送是本人的意願 贈送給你就是你的東西 支配權歸你 這是法律上說的 現在不應該由他索要歸還!
16樓:fly阿咪果
不是貴重物品就不需要
17樓:匿名使用者
對,男人用錢了就要,白浪費時間了
18樓:夜之執法者
如果沒有大件,不需要還錢。實際上他根本沒法舉證你欠他錢
1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依據
廣州律師管東平
戀愛期間的轉賬分手後要還嗎?
20樓:勝利蘭天
在戀愛期間的錢財問題,
一般情況下,應該是這麼處理的。
如果說男方提出分手,給女方的錢和物不應該要回,因為女方是賠了青春的。
那如果在戀愛期間,女方提出分手,所有的錢財、物和東西,你都必須還給人家,男方也是陪了時間的。
因為時間不等人呢!
我認為上述的處理方法啊,還是比較的符合情理。
你們認為行嗎?
21樓:豕豕豕彘彘彘
首先先宣告結論,戀愛期間贈與的大額財物參照彩禮的規定應予返還。
根據日前的案例判決分析,若男方在戀愛關係期間的實際情況是出於結婚為目的的贈與行為,這個贈與行為在法律意義上本質和彩禮是一致的,屬於目的贈與,按照相關規定,如果當事人請求返回彩禮,並且未辦理結婚手續,則法律上是支援彩禮索回的。當然這個索回的基本上應屬於大額財務,根據題主的描述完全符合大額財務的認定,所以是肯定要還的。
當然,吃飯之類的花費不屬於其中,所以題主還肯定是要還,分清楚哪些該還哪些不該還就行了。
案例為13年案例,具體細節在這個
22樓:無語蒼山
我覺得最好是還錢,特別是用對房錢買大件和向對方借錢的。人沒窮到那樣。
23樓:何為正能量
合理個屁 對方可以起訴你的 法律就是法律 公正卻不一定公平 給你的錢為什麼不還別人 不問原因 不問理由 欠錢就的還 或許你覺得和他發生關係自己虧了 要點補償 那也要對方同意 你不能自己這麼認為
24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因為什麼轉賬了 如果是你借人家的當然要還了,如果是像過節什麼的給你轉賬而且每次不是很多我覺得就沒有必要還了,除非是你要求人家給你轉的
25樓:時初升
肯定要給啊!既然分手了就應該還給他,做到問心無愧,乾乾淨淨,錢是身外之物!
2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是特別合理,畢竟這筆錢不是一個小數目。首先你們雖然之前是情侶,他為你花錢是情理之中的。但是你們現在畢竟已經分手了,現在你們沒有任何的關係。
之前給你花錢是建立在你們以後會在一起的基礎上,一旦這個結果發生改變,那麼之前所做的就不存在意義拉。如果錢的數目少,那麼可能男方不會那麼小氣。但是這筆錢並不算小,所以還是還給他吧。
至少你無愧於心,以後也不會落人話柄。
談戀愛時,借給男方的現金*錢*,分手後能要回嗎?
27樓:匿名使用者
你覺得copy不影響他的家人,這個東西可以要回??????
你太天真了,一個男人在愛你的時候,要多愛有多愛,但是如果分手了,你說什麼都是沒有用的,所以如果你不給他家人商量,我想是沒有希望的,所以我的建議是,你可以間接去找他父母,告訴他父母,前提是他父母通情達理,也可以找他的朋友商量.
如果你說好話,我想這個男人更不會給你,我挺瞧不起這樣的男人的,所以你也沒有顧及他感受的必要
我說句不好聽的話,我想他並沒有那麼愛你
28樓:摩鯉咖啡
生日禮物是贈與品,
bai現在又想要回來,du
其實他zhi並不是想要那個戒指,
只是不dao想還錢罷了回!所以
他才答用非得要戒指的證書
以此來賴帳!
不用管他,戒指就不還給他,扔了也不還給他。
但是女孩手裡有借條,告到法院,他也是要還錢的。
賴著前女友的錢不還,他還算個男人?
29樓:海誓山盟
結婚了的兩口子離了婚,財產也得明細!!!!!
管他要,給就給,不給就當花個萬八千的認識種人。
人活一輩子,錢是小事,心情是大.
你對不起我,那好,別再來傷害我,滾遠點。
30樓:雄者無疆
去買個一模一樣的戒指還他
那你也可以把你送他的 先前贊助他的一舉要回
也要得 一散 兩清
31樓:解五狂人
如果有第三方介入的話~
~你還是能要回來的~~~
要是沒有~~專
借據屬~~~等~~
可能希望就小了~~~
這個男人也太不夠爺們的了`~~
借了錢不還~~
還是借女生的~~
唉``~~
要是你真和他在一起了~~
幸不幸福就看你自己怎麼想了~
32樓:匿名使用者
把雙方送的給的東西通通轉化成金錢,然後叫他把差值還給不就完了嗎!
反正你有欠條,不行就去告他!
我想現任男友會支援你的!
33樓:匿名使用者
叫他把買戒指的錢扣去,剩下的還來就是了.
34樓:匿名使用者
這還是男人嗎?乾脆什麼都別要,兩清算了。
35樓:夏生柳
當然要要回來了。不然多吃虧啊。因為是借的嘛 !
36樓:偉偉的哈尼
既然是借的,那肯定要還的,跟分不分手沒關係吧
37樓:三峽劍
我看要不回來,如果沒有證據的話,要不這樣我做你的男友,你跟我要好不好?可以嗎
3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借當然要還嘛,不過要證據哦
39樓:匿名使用者
借錢讓他寫欠條了沒啊?
40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你有沒有證據,字條,或人證(旁證)
41樓:為啥啊為啥啊
有借有還!這是個道理!如果他還不懂這個道理那就是這個男人太差,不行,看不起他。
戀愛期間女方把我的車換了一輛。分手後要還錢嗎
4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具體要看是贈予還是借款的。
43樓:村裡的人
還了吧,換位思考想一下
44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養你的費用啊,為什麼要還?
新法律,戀人在戀愛期間,用了對方的錢,分手後,讓還錢,不還就告詐騙,請問這個詐騙罪成立嗎,求法律高
45樓:匿名使用者
艾。這種人還好你們沒有深交。讓你高興的事。如果是有證件在對方。應是。不過在法律面前應該不是。因為是情感方面。所以。。。不只於上法院等。讓對方知道
46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的,關係不一樣的,戀愛期間花的錢怎麼算詐騙呢!
在戀愛期間男孩為女孩所用的錢在分手之後應不應該還給他呢
4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想偶爾懷念一下 不用還了
如果真特別想釋然 全還給他或丟了
男的不在乎你還不還
你要還給我 我指定也是扔了 不管是啥
48樓:匿名使用者
還???=_=!心甘情願自覺自願!
49樓:阿薩俄阿
這個如果是吃喝玩樂還有送的禮物那麼就不要讓女孩子還了,如果是借的你覺得比較大數目的錢那麼可以請讓女孩子還給你。
50樓:匿名使用者
貴重禮物,應該退還。其他的就算了。這是一段雙方共同的經歷,無論是誰,花一些錢都是應該的。
51樓:匿名使用者
是男人就別要了,太丟人了!!!
感情不是用錢能衡量的......
52樓:海軍核潛艇
錢肯定不用還!但可以把他給你買的東西統統還給他!!!!男孩子談戀愛花點錢是應該的。
53樓:匿名使用者
用了哪些錢,價值多少?
可以要也可以不要.你要是在意錢,那就問她要.不過給不給是她的事了.建議別要了,會讓人看扁的.除非買了什麼很昂貴的價值5000元以上的寶貝.
5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還了,畢竟這是心甘情願的!而且你也付出了很多啊!
提錢那以後連朋友都做不成了!不管以前怎樣,以後會怎樣,總之愛情不是交易!
55樓:暢遊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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