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從理論上講,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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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需履行bai提前三十天du書面通知義務,且繼續工作至zhi三十天屆滿,dao
雙方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解除。
如果第一天簽訂勞動合同,第二天就不想幹了,實際上等於合同尚未履行,直接走人的損失就是一天的工資。用人單位只是少了一個勞動者,並未造成任何損失,也不會為此而勞心傷神的窮追不捨,追究你的違約責任,更不會通報社保中心停發正在領取的失業保險,所以,顧慮是多餘的。
當然,為避免無謂的紛爭,建議還是書面通知單位為好。
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規定勞來動者提前三十源
日以書面形bai式通知用人單位,du
可以解除勞動zhi合同。但是沒有dao什麼追究條款。除非你給單位造成了損失(比如你把車開到一半丟在那裡就離職了)。第二天不去的話對單位沒什麼損失。
失業保險是沒有的。自行離職的不能獲得失業保險待遇。國家不鼓勵自行離職這樣會增加失業率。所以只有合同期滿或非自行離職的才能得到失業保險金。
第一天上班就簽了勞動合同,第二天就不想來了怎麼辦?
3樓:藍藍藍
勞動者不想上班,想辭職,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在試用期期間,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辭職流程:
1、提出離職
2、挽留和工作交接
首先,不再接手新工作任務;
其次,請領導指名道姓安排好接手你工作的人;
然後,跟下一個接手你工作的同事商定好交接計劃,並將該計劃通知領導;
最後,跟hr商定你的離職日期。
3、離職手續辦理
除了離職日期確定之外,你更要確保頂頭上司在你辦理離職手續當天在公司,否則這離職就遙遙無期了,比如領匯出長差,請了長假,等等。實在找不到人,你問下**是誰,你得有人幫你簽字啊!在離職表上,頂頭上司可是第一個要簽字的人。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幹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話,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規定進行處理的,有可能會要求你支付違約金,甚至有可能影響到接下來的新工作。
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條的明文規定,如果勞動者想要辭職,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樣子便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那麼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5樓:賊貓
《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試用期後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辭職的。
辭職流程:1、提出離職
2、挽留和工作交接
首先,不再接手新工作任務;
其次,請領導指名道姓安排好接手你工作的人;
然後,跟下一個接手你工作的同事商定好交接計劃,並將該計劃通知領導;
最後,跟hr商定你的離職日期。
3、離職手續辦理
除了離職日期確定之外,你更要確保頂頭上司在你辦理離職手續當天在公司,否則這離職就遙遙無期了,比如領匯出長差,請了長假,等等。實在找不到人,你問下**是誰,你得有人幫你簽字啊!在離職表上,頂頭上司可是第一個要簽字的人。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您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否則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請您再堅持幾天吧。
7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行為絕對不值得提倡的,用人單位付出了努力招你入職,工作安排都已做好,你這樣突然離職,會給人家造成很大的困擾,建議仔細考慮。如確需離職,請試用期內與單位協商,並積極配合公司做好工作交接,儘量減少給用人單位帶來的損失。
8樓:
沒有,不去就算了。最好去寫個自動離職的申請給公司,然後自己留底。一般沒事的。
9樓:草兒
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在試用期期間,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我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幹了可以直接走人麼
10樓:中顧法律網
不用交任何證件,以前的勞動合同對你也沒什麼影響,因為原來的公司沒有給你安排工作,你有權解除合同。也不用通知他們。你有權利另外找工作、另外籤勞動合同。。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了試用期,應該提前3天跟公司提出離職申請。
如果沒有約定試用期,是正式員工,應提前1個月跟公司提出離職申請。
《勞動合同法》第 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勞動法規定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幹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話,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規定進行處理的,有可能會要求你支付違約金,甚至有可能影響到接下來的新工作。
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條的明文規定,如果勞動者想要辭職,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樣子便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那麼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13樓:樂無邊盲
你好是可以走人的,但是你第一天的工錢是不會結給你的,如果你喜歡這個工作,儘量在那兒留著幹。
14樓:夕陽下夕
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幹了,不可以直接走人,因為竟然先的合同就要守約啊,否則要按照合同的約束來執行。
我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幹了可以直接走人麼
15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不可以直接走人的,試用期需要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單方面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幹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話,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規定進行處理的,有可能會要求你支付違約金,甚至有可能影響到接下來的新工作。
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條的明文規定,如果勞動者想要辭職,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樣子便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那麼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17樓:
不用交任何證件,以前的勞動合同對你也沒什麼影響,因為原來的公司沒有給你安排工作,你有權解除合同。也不用通知他們。你有權利另外找工作、另外籤勞動合同。。
18樓:
一般來說,在試用期期間天前3天跟公司申請離職就可以了。你擔心的社保問題是沒有必要的,人力資源要求你提交的材料,你可以去要回來,如果不要回來對你自己也沒什麼影響。你應該是剛畢業的吧,到下一家單位一樣是把要交的材料交齊給新公司就可以了。
一般來說公司收到你的材料,不會立馬給你去辦社保,一般公司都會在規定的時間去辦理社保的增加手續。
19樓:頂級功夫
試用期可以隨時走人
兩不相欠
資料什麼的到新單位重新辦理
上班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我不想走了,可以直接走人嗎
2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復同但是第二天制就不想幹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話,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規定進行處理的,有可能會要求你支付違約金,甚至有可能影響到接下來的新工作。
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條的明文規定,如果勞動者想要辭職,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樣子便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那麼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21樓:法律實習生
直接走人會涉及到違約問題,如果合同約定了違約金,那麼你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你可以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只能先通知,30天后直接走人就可以。
你好,我第一天就沒去上班不想去了,但是勞動合同簽了,社保也辦了,
22樓:安小姐的夏天
當然bai需要辦理離職
手續。du
《勞動合同zhi法》規定辦理離職,試
dao用期內專提前三天,試用期後提前三十
屬天通知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3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30天遞交辭呈就可以了,否則要按照勞動合同賠償,請你採納哦,或者你可以繼續追問我
24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辦理離職手續,否則新單位無法為你辦理社會保險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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