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手機使用者
不是姐說你,你以為婚姻是鬧著玩是吧?想過就過不想過就不過,倆人你情我願的事憑什麼你一個人說了算。。。
2樓:阿強吧
記住!離婚兩個字傷感情!不能輕易說
3樓:匿名使用者
或許他也很矛盾,不知道到底要不要離,但是更大的因素和你一樣,一切為了孩子
4樓:秦嶺養蜂人
都是說氣話,孩子都有了,夫妻感情好吧!是不會同意離婚的,這是心裡的壓力。
5樓:常相憶
他想好好考慮的,給他些時間
6樓:匿名使用者
出了問題不是離不離婚問題,你們這些人動不動離婚,有問題要雙方解決一些矛盾,克服困難才行,離婚了以為日子就好過嗎,不一定?
7樓:
原因是什麼!好好想想,在談!
8樓:回思情懷
他有女人了,那個女人比你和孩子都重要,
9樓:舞動奇蹟
和你在一起沒法走下去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考慮一下,也許是對孩子和你有一些不捨
1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還要管他什麼意思,你自己什麼意思
12樓:手機使用者
就是大家都好好想想,看以後能不能走下去
13樓:淡如清水
對你沒有興趣了。放棄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他想考慮考慮唄,他也不想離
離婚了我該要兒子嗎,現在我也沒能力扶養他,他爸爸又不想要他,我心裡也很捨不得兒子,我該怎麼辦啊
為什麼離婚?如果是男方的責任,完全可以帶著兒子,然後他給撫養費!你要吧,要他爸每月給撫養費。他爸有責任心行,不管孩子就毀了 你可到法院申請變更孩子監護權為你所有,判令孩爸每月付撫養費,然後再到居委會申請低保,就能解決你目前的困境!我認為再苦也要把他帶身邊,始終十月懷胎生的。誰會捨得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
老公為了他媽媽要跟我離婚,我該離婚嗎
具體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雙方協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協商不成的要求離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
我和前夫離婚6年了有個兒子11歲了他又結婚生了兒子現在又離了現在他找我說過一年再復婚我該繼續嗎
我覺得即使你復婚也過不好。假如說他再婚後生了這個兒子歸他撫養的話,你和他復婚就等於你們有兩個兒子。其中的矛盾可想而知。主要還是看你自己,如果你覺得和他復婚有希望的話,你可以繼續。如果你認為復婚會過得比現在要開心,你覺得還可以再續前緣,這6年你還是想著你前夫。就可以復婚。啥意思啊?他不要臉,你還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