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不過要出示證據。
所以從現在起,每次家暴都要報警
或者是找婦聯,要求離婚。不可能馬上離婚,
就是讓大家知道,這就是證據。以後起訴離婚就有證據瞭如果能夠分居,分居兩年以上,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
2樓:匿名使用者
額,一切都要有原因,說出來啊,男的太沒品了還打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分居
3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兩個人在一起要的是感覺,如果沒有感覺就算你對她再好你也進不去她的心,你們倆在一起了就說明有感覺啦,如果你真喜歡她你會發自內心的去關係她的一切的。
4樓:司文郎
找到證據,報案,找到鄰居證明,可以強制離婚
丈夫經常家暴,家人可以證明,感情破裂,提出離婚他不同意,現在起訴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5樓:律兜諮詢3號
如果協議離婚不成的,可以起訴離婚。符合下列條件的,法院准予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6樓:正商觀察者
由於一方拒絕離婚,那麼另一方可以單方面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同時,由於一方具有家庭暴力行為,起訴方只要提供關係證據。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
另外,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7樓:偉大的壞人
分居兩年就可以單方面離婚
8樓:死神欺騙者
家暴你只要有證據,離,,一定要離
9樓:亓春曉
真的過不出來就離婚,感情還在留給他機會,暴力傾向是可以離婚的!
10樓:靳珍的快遞查詢
能了!起訴法院審理此案了
11樓:anda經典奶茶
支援你,打女人的是個窩囊廢
12樓:甕心遠
為什麼會有家暴呢?應該會
13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三年算離婚了,如果正規程式沒過的話
14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還是有點別的證據,比如醫院那些檢查。
我跟老公感情不和,他家暴,現在想跟他離婚他不願意怎麼辦?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收集他家暴的證據,然後到戶籍所在地去起訴離婚的,不能協議離婚就只能走法律途徑了。
16樓:baby韓心霞
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相信我,過來人。所以如果他不願意離婚,你就走法律程式吧。現在國家新的法律出來了,家暴起訴,只要你夠堅定離婚的信念,就會得到法院支援。
17樓:匿名使用者
他家暴對你不好。你想離婚。他不同意。
這不是他的事兒。是你的問題。是你不夠狠心。
是你還有留戀的地方。他打你還是打的輕。他這麼對你怎麼不離婚?
離婚的權利掌握在你手裡。你想繼續捱打。那你可以選擇不離。
18樓:妲秋漆思
這個話你可以找仲裁的,如果有證據家庭暴力或者是他有其他的一些行為的話,可以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希望可以幫到你
19樓:稄匭諈蛬箽子
他如果家暴你一定注意收集證據,這樣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20樓:傻瓜本是孤獨
情緒來的時候還有人提供免費發洩綠燈,他當然不願意了,自己決意要走,用自己方便的離婚方式去走就好
2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法定條件copy之一就是家庭暴力bai
,但是舉證非常難
du,如果證據zhi都被毀掉了,就更不好認定dao了。但是如果真的想離婚,可以照樣起訴離婚,男方雖不同意,又不能證明家庭暴力的情況下,就算是法院判決不離婚,在6個月之後再次提出離婚,一般法院都會判決離婚的,所以你要有決心。同時在離婚期間注意自我保護,一是搬出來單獨居住,不直接發生衝突,二是如果他繼續對你施暴,就及時撥打110,即可以震懾他,也可以讓公安機關留案底,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至於債務,也要看能否認定,以及今後是否有能力償還。
22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離婚,要麼分居兩年
23樓:冰馥
有法律保護你,別怕。
2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如果能心平氣和解決好問題夫妻關係幸福那最好了
我跟我老公分居差不多一年了,想跟他離婚,但他死活不同意,說離婚那是不可能的,拖也要把我拖死,整天就 30
25樓:愛喝粥
怎樣提出離婚申請
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履行必經的法律程式。
離婚有兩種形式:
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
2、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是指登記離婚(協議離婚)。
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並出具單位或居(村)民委員會介紹信,填寫《離婚申請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願,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並且對家庭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的分擔達成協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准予離婚決定,收繳雙方當事人的結婚證書,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後一般採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
判決離婚後,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個月作出判決,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老公已經涉嫌威脅恐嚇了,你可以報警的,如果你怕他上門尋仇你可以找到相熟的朋友親屬,先暫住他們家,然後馬上找律師起訴離婚吧,不要拖了,做決定果斷一點,我怕他看出些什麼再採取下一步更強硬更偏激的措施,到時你沒辦法脫身,就真的求救無門了。如果你現在30不到,你的人生起碼還有
五、六十年的人生路可以走,不要讓這種痛苦拖得你太久。如果尋常夫妻吵架,我一般勸他們溝通調節,你們走到這個地步了,再談挽回都晚了。
27樓:wyy快樂挺好
你老公他還愛著你,只是他愛你的方式太過激了。他懷疑你出軌,你得跟他說清楚。讓他找出你出軌的證據來。
毫無頭緒的就誣陷你,你別忍氣吞聲。離他遠遠的,分開一段時間,讓他自己冷靜冷靜。如果你們的感情無法彌補,無法重歸於好。
那你就走法律程式,用法律的**保護自己。
28樓:濟南楊勇
我想知道這個分居是誰先提出來的?
按你說的,應該是你離家吧?
你也沒說什麼原因導致的分居,一個女人,動不動就離家,這樣,顯然不好,遇到問題不要回避,要面對,要解決,先不說你們有沒有孩子,如果有孩子,更是你的不對。
當然了,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你們家也是一樣。如果你實在不想過了,協議離婚不行的話,你就去法院起訴離婚吧,他還是不答應的話,過半年也就是六個月後,你可以重新再次起訴。
2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之間真的沒有感情了,分居半年以上,不論他同不同意,法院可以判決離婚的,給他一次機會,不悔改就起訴他。
30樓:匿名使用者
沒關係的,根據婚姻法,夫妻雙方長期分居,感情破裂,而且他還誹謗你,所以可以上訴離婚,好像是這樣的,可以離婚成功
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起訴離婚,態度堅決一般第一次都會進行調解,不會判定離婚,然後過一段時間再訴訟離婚,這種情況下就會判離的。
32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破裂,分居2年沒有性生活的可以離婚。你去法院起訴離婚吧。最多熬2年就判離婚了。一次性生活都別做。
33樓:德系重型
簡直是笑話,現在到處都在打黑除惡,他敢把你怎麼著? 有事直接報警,次數多了,警察會收拾他,找個律師諮詢下你們的情況,然後根據律師的建議,該起訴起訴,該怎麼樣怎麼樣,別怕! 還有,記得采納我!
34樓:啟蒙
你可以起訴離婚,第一次法院不給斷,你要有分居半年的證據。半年後再起訴法院就給斷了。
35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走法院告他嘛!第一次可能判決不下來,隔六個月再去,法院會直接判決離婚的!
36樓:沒有灰塵的眼睛
都已經這樣了 他還不放手 這樣的男人直接法院起訴
37樓:古錢之緣
做個男心腸怎麼會這麼小?像這樣情況,首先你要是斷定連調節和思想工作要都沒用的話,你現在已分居一年,你在好好在外面躲個幾個月,只要滿兩週年分居,然後你在起訴到法院去,法律條規會自動給你解除婚姻
38樓:春花秋月
建議你去問問律師,然後申請離婚。這樣的確實過著沒意思,本來倆人在一起是幸福的,這樣折磨你有啥用?自己想清楚,真的過不下去建議走法律途徑,沒啥的。離婚不丟人。
39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破裂,分居一年就可以申請離婚的,經法院調解不行的,可以宣判離婚的
40樓:chine說
你可以先分居一段時間,等雙方冷靜下來,再好好的說說,能解決儘量解決,實在是解決不了的,就各走各路,該怎樣走就怎樣走。
41樓:喜歡喝酒的俗人
婚後生活了多久感情破裂分居的呢?你的老公不想和你離婚是因為捨不得,但是他挽回的理由有點太不盡人意了,婚姻是需要經營的,你的老公如果能夠好好對你你還願意離婚嗎?是不是你的心裡早已經有了別人
42樓:匿名使用者
諮詢一下律師,按法律法規辦事。不是他說了算的,不能蔑視法律,一定要讓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
43樓:百度使用者
那你到底有沒出軌,是不是做了什麼讓他誤會你?
44樓:可憐蟲白羊
法院起訴啊!這是婚姻不自由啊!
堅決離婚!
45樓:幸福健康靖哥哥
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了,你們可以協商協議離婚,可是從這個感覺看他十分愛你,所以你們要還是要好好地把問題的癥結給解開,要不然這即使離婚了以後,也會有懷著疙瘩,可能會有別的事情發生。
我老公對我真不好,沒感情,有家暴,經常侮辱我,這幾天在鬧離婚,我把責任歸咎於他,他說我很絕情,不像
46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家暴,都找找自己原因,別有些事都歸咎於男人,,,
47樓:愛教學好幫手
告訴他,單就家暴這一條就是離婚的導火索。
48樓:匿名使用者
在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
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其中家庭暴力 感情破裂
就是最好的解釋!
我和丈夫感情破裂但是現在還屬於法定的夫妻關係,但我住院了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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