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如來佛祖
你父母的房子。肯定不用爭取你的同意。只要到時候有你住的地方就可以了。說實在的,你這個管的有點寬了。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不能這麼說。父母肯定有他們自己的想法。
換一句話說,房子是他們的,他們有權利處置。
你畢竟年紀還小,不理解父母的想法。
你應該多和父母溝通一下,看看他們為什麼要把房子賣了。
3樓:張三李四王
沒有通知你,明顯是你的父母忽視了你。他們沒想到,你已經長大,已經有了專話語權
屬。但是,房子的所屬應該是你父母的。可能你並沒有太多的發言權。
儘管你的父母做錯了,但是你也不必太過介懷。因為房子是父母買的,他們有權利決定買賣。房子賣了,不可能沒有住的地方了,你回家還不是和父母住一起。
可以和父母多溝通,讓他們意識到你也是家的一份子,也有話語權。雖然改變不了設麼,但至少是一種尊重。自強不息才是最重要的,好好完成學業才是最重要的。
4樓:天蟾如月
父母賣的是你的房抄子?bai
父母du賣自己勞動所得購zhi
置的房子需要你知情、
dao需要經過你的同意?
父母就是為了自己「樂意」賣了房子又怎麼了,你有意見? 你有這個資格和權利有意見嗎!
把上面這三問想清楚了,再考慮究竟是誰在那裡自私;書沒讀懂、字都認不全,盯著父母的財產的功夫倒是不差,知道什麼叫廉恥和無恥嗎!
5樓:匿名使用者
說實話,把家裡房子賣了這還真跟你沒啥關係,畢竟房子不是你買的,房產這種問題就算他們直接送人你也沒有開口的位置。
6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是不是換了大房子?如果換了大房子,肯定是好事。
7樓:乖寶寶l晶
如果房子是父母的財產父母這樣處理也無可厚非,如果是獨生子女的話感覺還是應該和你商量一下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產是父母的財產,他們售房肯定不必徵求你的意見。沒辦法晚輩不可能管長輩行為。自己應該振作起來,自己掙錢買房,而不能沉醉於煩惱和責備中不能自拔。
關於家庭關係的法律問題
9樓:2012想換工作
綜上看來,她是你的生母無疑。你要不是她的親生女兒,她咋可能給你買房子呢,要知道現在的房子的價錢,那可不是小數目。
遺產方面,如你是她的親生女兒那你當然有權繼承她的遺產,如不是的話,她有遺囑的話你也可以繼承她的遺囑遺產。不過不要為了遺產傷了和氣,我覺得沒有必要,血濃於水嗎。
你對你的生母有贍養的義務,這是法律規定。不管她在你未成年期間,你的生母對你有沒有盡到養育的責任,但是贍養父母是法律賦予子女的責任和義務。你母親可能當時和你父親有協議吧,做老人是會有他的難處的,但是從他們後來對你的補償來看,他們還是很痛愛你的,我想你今後知道該怎樣做的。
再說房子,既然產權證上是你的名字,那任何人都爭奪不了的,那是你的老爺合法贈與你的,是受法律保護的,即使你不是母親的親生女兒。
以上是我的淺解。
10樓:光雨之
首先,關於離婚後父母子女的關係: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其次,關於你對生母的法律義務:如前所述,離婚並不改變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管生母在你未成年時期對你撫養情況如何,你對生母將來仍有扶養義務,否則可能觸犯《刑法》上遺棄罪或虐待罪。
再次,關於如何證明法律上母子關係:法律是講究證據的,在法庭上,一切都以證據說事。證明你與生母間母子關係,主要有兩條途徑:
一是檢視戶籍情況、結婚離婚登記、離婚協議,看能否看出你與生母關係的記載;二是做一個親子鑑定,證明你們間的母子關係,這是個證據效力高又簡單的方式。
最後,關於你的繼承權利:如果在法律上確定了你與生母的母子關係真實,而且之後盡到了扶養義務,那你將具有無瑕疵的繼承權。生母和姥爺給你買的房子(房產證只登記你的名字),其所有權歸你一人所有;其他生母財產,若無遺囑繼承,你有權參與共同繼承。
11樓:郭子福律師團隊
首先,你對你母親有贍養的義務,這個不論他是否履行了對你的撫養義務,都是你法定的義務。
其次,你擁有繼承權,在你母親沒有訂立遺囑的情況下,你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與你妹妹等人一同繼承你母親的遺產。如果你母親留有遺囑,那麼所有人按照遺囑繼承。
最後,房產證已經寫了你的名字,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不需要擔心
12樓:匿名使用者
在遺產分割上,你有權利繼承你生母的遺產,但是你繼父因為與你之間並不存在撫養關係,所以不能繼承他的。你和你妹妹得到的是不同的財產。生母的和繼父的夫妻共同財產平分為二,你生母的二分之一財產被她的合法繼承人繼承,你只有生母財產的幾分之一。
家庭中的法律問題
13樓:
你的遭遇很讓人同情,但是你的心態很不健康。你可能不愛聽,但事實版就是如此。首先,你權母親再婚是她的權利,沒有什麼揹著你揹著你的需要,她無需徵得你的同意,這是她自己的事,可以不對任何人說。
其次,你也說了,姥姥姥爺去世遺囑說明房產給你母親,所以這房子和你沒有任何關係,你再困難,也不要去謀算這套房子,法律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裡有你母親,沒有你,何況有你姥爺遺囑明確給你母親。你姥姥姥爺養你長大,和這房產繼承沒有關係,無論是法律關係上還是民俗習慣上。再次,你母親有沒有對你盡撫養責任,同樣與這房產沒有關係,那是另外的法律關係。
最後,你姥姥姥爺不同意你母親與現在的男人結婚,是無效的,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你母親有自己決定自己和誰結婚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干涉。房產的歸屬更不會因為你姥姥姥爺不同意你母親和此人結婚而改變。除非你能拿出你姥姥姥爺的最後遺囑變更將房產贈送給你,有公證的遺囑效力更好。
建議你放平心態,靠自己去實現自己的生活改變,放下這些糾結,感恩逝去的親人,祝福你的母親,她有她的生活,她可能有她的無奈,不管怎樣,是她孕育了你,帶你來到這個世界,你說呢?
房子家庭關係
14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寫的事bai情分析:
1、你父母總du吵架逼得你奶奶去你zhi大爺家,後又dao去世了。
2、你姑姑都
內向著你大
容爺,支援把房子給他。
3、原來是個棚子,後來你大爺蓋房,再後來動遷。
以上面3條看,
1、你父母有做的不對地方,要不奶奶不會從你家搬走。
2、群眾的眼睛是亮地,你父親沒有得到兄弟姐妹的認可。
3、樓下棚子要是你大爺沒翻蓋(就不能給房子,幾百元一平方米補償罷了)或現在沒動遷,還是1間棚子,你能得2萬元嗎?
總結:你大爺還是應該得到動遷房子的,人要知足。都是自己對,別人錯嗎?
15樓:狼思移動電源
額,很抱歉你奶奶
來去世自了,但是,她搬到下面住15天就去世了不能代表他們對她不好所致,因為老人家老了,生老病死是很難**的,我想這是碰巧的,會不會更有可能的是你奶奶知道自己不行了,在上面受不了就跑到下面住,好過最後幾天安靜的日子,唉,如果真是那樣真的太讓人心痛了,老人家活了那麼大半輩子多不容易啊,想清淨點都不行,我也非常討厭吵吵鬧鬧的家庭,我小的時候我家也是,唉。至於房子,為什麼說是你應得的呢?那到底不是通過你自己的努力得來的吧?
它是你奶奶的!你還那麼年輕,真那麼在乎,為什麼不自己好好奮鬥自己整一棟呢,何苦浪費在那裡那麼糾結呢,再者,當初都簽字了現在就因為看到人家那房子值錢了就舊事重提會不會有點那個了呢?
16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您好
這樣看來~仁義是要不回來的,他們已經在欺負你家了
建議走法律程式,因為你也說了,你爸太老實,就是因此其他方法都不可能
17樓:海英加博
應該通過法律來維權,老人的財產兒女都應該有繼承權。
家庭成員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18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這樣說吧,你家的戶口本上是不是還有該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一個家庭的成員;反之,則不是。
可以繼續住。《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財產繼承:《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男女平等】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當然,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但是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19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20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
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法第九條規定指出了結婚登記後的家庭歸屬,當事人不做約定就採取預設方式即女方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這條規定最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換位思考的理解。這可以解決描述的第一個問題。特別注意這裡的家庭指傳宗接代方面的,有時候大小家庭不同情況不提場合分開而論,不考慮戶口所在地。
戶籍方面的家庭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另外家庭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沒有特殊情況家裡現有的東西全部屬於家庭,第三個問題只能發生在特殊情況中,一般家庭沒有特殊情況。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家庭內部矛盾,商量處理。
21樓:面無表情
1、子女成年後,法律上父母不在對其有監護權。但是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因為其還有繼承權。
2、假如子女成年未結婚,法律意義父母對其搬出去,沒有明文規定;
3,、根據繼承法,若父母沒有遺囑(口頭或書面)他人情況下,財產為子女繼承。
22樓:我就是我
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
從大眾的通常觀念來看,婚姻法沒有將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等關係作為家庭成員關係予以規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據收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且這種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如果具有這種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一方對另一方實施虐待行為,對侵害人不以虐待罪處罰,難以被社會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因此,我們認為,這種具有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成員。
我和前夫離婚三年了,在這三年期間我回去過一次,他對我沒有疼愛還打罵,我就又離開了這個家,在我離開家
婚姻是自由的,是否需要繼續在一起需要看你們的意願。中華人民內共和國婚姻法 第五條容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
欠交行信用卡一萬三逾期一年期間還了8000前兩天還了3000打電話說要起訴我會被起訴嗎
如果一直不還款,是有可能被起訴的,這種情況可以和銀行協商還款,一萬三逾期一年應該會產生很多利息,單純還一萬三應該是不可以的,需要和銀行協商,準確表明自己的還款意願,約定還款時間,基本上銀行都會同意,不會起訴的,但長期下來,複利會很多的,還是想辦法還了吧。5萬元的信用卡拖欠,就涉及刑事犯罪了,小額的話...
大家覺得我讀文科好還是理科好?我現在高一期末考以後就分班了,我數學不好還沒及格,物理化學及格了
別聽別人瞎說。我跟你情況一樣,也是女生,剛剛高考完,現在大一,而且物理數學差,化學生物還可以,英語不錯,最後選擇了理科,還是很不情願聽老爸的話 1.沒人有腦子聰明不聰明,笨不笨的,既然都考到一個高中了,證明智力水平其實是差不多的 2.想讀理科當然讀理科。別怕學不好,就怕你不肯學 3.物理除非腦子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