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補繳社會保險,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2021-04-21 15:29:21 字數 2141 閱讀 1112

1樓:丫頭

這個bai涉及到一個法律法條的認知du問題,在時效zhi問題dao

上,不同的地域,不同版的人都會對權這個判斷甚至是認定都會有所不同。確實有部分人判定社會保險的追溯年限僅一年,我個人認為,勞動保險只要你離開該單位不超過1年時間就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至於你能得到多少年限的社會保險,那要看你當地的法官或仲裁員怎麼判定

2樓:深圳商務律師

補繳社復

保不屬於勞動爭議案件的制受理範圍,不適用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用人單位少繳社保的,勞動者可以去社保局投訴,社保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補繳。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3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回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答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23年12月29日通過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4樓:匿名使用者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中所說的時效期限制

勞動仲裁時效勞動法規定為60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又規定為1年?

5樓:匿名使用者

1、以《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1年為準;

2、從2023年5月舊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延長了勞動仲裁的申請時效,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而此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仲裁的申訴時效是60天。

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一年;

3、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八十二條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6樓:匿名使用者

後法優於前法 。這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勞動者的權益。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7條規定為1年是指:

「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因此,你從2023年1月5日,被單位無故解聘起,一年內提出都是有效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是**管小法,後法管前法,你的這事兒,應該以仲裁法的一年時效為依據,所以不要擔心時效的問題,至於你的情況,我估計你是去了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該部門沒有裁決權,只有調解權,所以人家說要給你找單位調解下,不行再申請仲裁。我的建議是,你可以再等下,不行就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訴訟,因為仲裁委員會也是先調解,調解不成再下裁決,當然這個裁決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下達十五日內雙方均不到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的就發生效力,如對方既不履行裁決也不上訴,到時你可以到同級人民法院以裁決書為依據提請強制執行。

8樓:穎徒

高院司法解釋好像就對60天的有解釋···

9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規定,是一年的訴訟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編寫勞動合同

勞務派bai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du者訂立的勞動zhi合同應當具備哪些條款 dao 勞專 動合同法 第 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

您好,諮詢關於社會保險勞動爭議,請求幫助!

可以去勞動監察投訴,要求補繳!時間比較久是否能補繳,具體得看勞動監察支付力度!這件事不太好辦,如果能夠拿出從1997年3月上班的證據和證人,法院會考慮適當補償,估計金額不大,當然補交社保也要在法院承認事實的基礎上。你最好到勞動仲裁處理部門做專門諮詢,並請個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屬於,並且絕對有法律效力。法律泛指國家制定的一切規範性檔案 為切實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及有關法律 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由於用工單位經營方式調整,將部分業務外包給甲方,造成用工單位與乙方的勞務派遣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