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胡茂銘
應該寫一份房地產繼承證明,證明應包括:房地產坐落;土地面積;建築面積;由某某人繼承;其他人無異議等,然後由所有的兄弟姐妹簽字畫押證明。
農村宅基地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2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根據宅基地規定,宅基地是以戶(戶)為物件的,證件上寫一個人的名字其實也就代表了一個家庭。而土地證也是如此,農村按照每戶幾個人來分配的土地,所以家庭成員對於分配的土地其實是平均共享的。
因此,想在土地證上加自己的名字其實是可以的。不過新增的意義並不是很大,如果涉及到拆遷,也是以土地面積和戶來做衡量,房屋拆遷等也並非給予個人補償而是給戶的。等到老人百年後,宅基地房屋照樣可以繼承,土地在下一次分配之前也是由家庭成員繼續擁有的。
就算農村土地證沒有寫上全部家庭成員的名字,農村土地所有權也代表是整個家庭,並非個人獨有。
宅基地上在確權證書上,還有土地共有人一欄需要填寫,很多農民朋友也詢問外嫁女、去世老人、新生兒等。
1、外嫁女,如果說在孃家有承包地或者在婆家有承包地的,都可以作為確權共有人,但是隻能選擇一方來登記。如果兩方都沒有土地的,也是可以選擇一方作為共有人寫在確權證書上。
2、我國遵循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土地制度,對於去世老人可以直接將承包地留給家庭成員。
3、新生兒即便是沒有分到土地,也是可以作為共有人登記在證書上的。
4、如果是在讀大學生,戶口已經遷移至學校,還可以作為共有人嗎?其實這種情況很常見,考慮到大學生的主要經濟**仍然是來自於農村的父母,仍可以作為家庭成員登記在冊。
3樓:甦家屯
農村宅基地是指村民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宅基地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此村民申請宅基地需要填寫農村宅基地申請書。
宅基地使用證是村民合法擁有房屋和用的的權利憑證。
房產證上的名字與宅基地使用證為統一名字
4樓:潘增飛
農村有房產證嗎?新建的住宅樓可能有,但是宅基地應該沒有,戶口本的戶主就一個,像宅基地使用證肯定也是一個,法律總得協調一致
5樓:歡迎來
農民一輩子真不容易,辛苦一輩子,不管戶口轉出,沒轉出都應該可以繼承宅基地,希望國家要把農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農民一輩子真不容易,
農村自建房子土地證是一個人名字可以增加兄弟名字嗎?
6樓:潘增飛
正常情況下村裡發放宅基地應該是寫家庭的戶主的名字,以後分家了依照分家單再改名字。想必你也知道農村宅基地的一戶一地規定,這條規定不僅僅是一戶一地,而且也是一地一戶,這麼做也是符合戶籍管理制度的。你家是弟兄兩個,常規就應該分家,不分家之前證件的名字是誰不重要,其實應該是你們的父親的名字。
不分家,你什麼也別弄,一點用都沒有,如果是分家了,就更沒有必要弄了,分給誰就是誰的,如果分家就沒有按照一個人一塊宅基地的方式分,那麼違背常規,違背法律,是無效的,早點重新分,免得以後麻煩
7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私下寫份協議。。
農村宅基地拆遷,集體土地證上是我爺爺的名字。我爺爺只有我爸一個兒子。現在因爺爺去世,
8樓:匿名使用者
一定要改 不改以後會有很多麻煩的,,比如那位百年了 那 到時候就 更麻煩了 .最好直接做到你爸爸的名字。省的以後麻煩
9樓:匿名使用者
一定要改,如果是國有土地還可以買賣,很值錢的,要抓緊機會,啊啊啊啊啊
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證繼承問題,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證怎麼過戶
1 直接地說,沒有。2 你手上握有當初去公證處公證獲得的公證文書,確定那三女一男放棄了你爺爺的房產的繼承權,這就可以了 這個房產屬於你父親,公證的文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3 你所擔心的是那塊宅基地,這個應該也沒有必要擔心的。根據現行法規的規定,農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村集體,而不屬於任何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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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 調解 仲裁 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1 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是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以解決問題。2 調解解決。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 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