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小區門口被車撞骨折,是誰的責任

2021-04-24 02:43:45 字數 1590 閱讀 1557

1樓:上海笙銘律師

1、責任認定是由公安復機關交通管理部制門對經過勘驗、檢查bai現場的交通事du故後依

zhi法做出來;

2、對需要進行dao檢驗、鑑定的,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由此可見,律師是不可能通過你的敘述就能在第一時間為你認定出責任

2樓:天小之大

1、責任認定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後依法做出來版;

2、對需要

權進行檢驗、鑑定的,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由此可見,律師是不可能通過你的敘述就能在第一時間為你認定出責任監護人有一定的責任,可以跟車主協商讓他在拿出一部分錢來給小孩**先,他出的錢也可以找保險公司報銷的。他不肯給就只能自己墊付**先,**終結在找保險公司索賠。

小孩在小區管轄道路被機動車越線撞骨折,責任如何劃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都說了機動車越線,那就是機動車的全責。這個最好報警,自行調解怕後面不履行

4樓:匿名使用者

小孩在小區管轄道路被機動車越線撞骨折,責任如何劃分?

小孩在小區內被汽車撞了算誰的責任

5樓:day豬豬女俠

公安機關交通

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肯定屬於侵權人的責任;還有,因為此次事故是在小區內部即小區公共部分被車撞傷,而根據物業管理辦法,物業公司有對公共區域的安全防範的義務,但是,這個物業公司很明顯沒有盡到安全管理義務。

你可以將雙方列為共同被告。

望採納!!!

7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具體情況。

一般認為孩子家長應負主要責任,沒有盡到看管義務。汽車在小區行駛盲區很大,駕駛員精力有限,不可能看到所有角度,特別是在側面、後面的低矮人、物。

駕駛員沒用盡到觀察義務也是有一定責任的。

小孩從自家車庫出來被電動車撞骨折,責任怎麼劃分,和普通在小區內被車撞,責任劃分有區別嗎?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是車禍,不需要劃分責任的,找交警,交警也會很無奈你們屬於糾紛

糾紛的話,需要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法庭上見

9樓:微風拂楓葉飄

你家責任怎麼劃分的,我小孩也在小區內被撞骨折

請有經驗的電工幫忙解答。我家是小區,門口有個燈,開關裡面有個3根線。紅(有電)黃(有電)黃綠(沒電

紅線為火線 l 黃色為零線 n 黃綠色為地線一開五孔插連線很簡單 如果不是雙控,單孔開關 接線如此,紅色l火,黃線n零,地線不用接,紅色火線跳線到開關一端,開關另一端線進燈,燈的回線接零線 你的接法是把插座盒燈串聯了,應該是並聯 紅線接l,黃線接n,黃綠色的線接那個三橫一豎的那個符號。然後在l上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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