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樓主的描述,如果是你占人家機動車道車主故意整你的,那你就慘了,你全責。但如果當時機動車偏向非機動車道道口,那恭喜你樓主各一半的責任。具體要看當時情況而定。祝你好運!
2樓:玉杵搗藥
樓主所說的「電動車」是電動助力車嗎?該車屬於非機動車,應該在非機動車道行駛,與機動車走的不是一條道,按理說不應該受機動車急剎車的影響呀。
樓主追尾機動車,應該是追尾車輛的責任。
開車右轉彎與逆行電動車相撞,我剎住了電動車沒剎住撞上的,對方腳肌腱斷兩根!交警責任會怎麼劃分?我認
3樓:和風潛抱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回,由保險答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本決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4樓:北京君泰張律師
兄弟bai,你都被定責du了,已經晚
了。現在你zhi即使是請律師dao扯皮也沒啥子意內義了。我很奇
容怪,你的車沒買保險嗎?一般出事都是第一時間給保險公司打**,然後再報警的。這種時候就叫保險的人和交警去扯,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做。
你現在錢都給了,等於變相承認你的過失了。既成事實。明白了嗎?
我開車右轉時左邊一個騎電動車沒剎住車摔倒了怎麼處理辦法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不鬧,就走。如果他要錢,你的唯一原則就是不要給錢。先報警,在找保險公司。一般會判機動車的責任,這時候所有的錢都交給保險公司,你不要墊錢,墊了的錢,百分百要不回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沒碰到他,你就沒有責任
今天我騎電動車,前面有個騎電動車的在經過一個小區樓口時他突然剎車,我沒剎住車撞到他車屁股了。
7樓:
按照你的描述,交警認定的責任基本上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同車道追尾一般是後車的責任。
至於賠償費用,如果對方傷者只屬於輕微傷,除上述醫藥費+修車費+誤工費,法律上不支援此範圍以外的索賠專案。
誤工費計算需要憑醫院休假單,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誤工證明以及個稅證明共同組成索賠材料,根據傷者事故前三個月的平均日工資,乘以具體的誤工天數計算誤工費。
8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這就是你的責任了,你在後面追尾,你要負全責,但願他沒事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你的責任,你以後要小心啊,你儘快瞭解吧,時間久了對你不利。
右轉機動車撞直行電動車,到底誰的責任
10樓:特特拉姆咯哦
右轉彎車輛全責。根據《交通法》,直行車具有通行優先權,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通過;
(五)遇停止訊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七)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根據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然後應由交通事故認定書確定責任,根據責任劃分承擔賠償責任。
11樓:小考拉啃蘋果
我就遇到過,跟你說的
情況一樣一樣的,我騎電動車直行,一輛右拐的機動車把我撞了,後來交警判我次責他主責,最後私了他陪我800。我電動車本來就很舊了,撞損了但還湊合能騎,主要是把我腰撞得痛了一個星期,我也沒檢查沒拍片,一個星期就自動痊癒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右轉,被電動車撞了,汽車要負主要責任。
轉彎讓直行,是交法的重要原則。汽車轉彎,而電動車是直行,汽車就必須讓直行車先行,也就是說,汽車是轉彎,電動車是直行,電動車有優先通行權。要按責任劃分的話,汽車是主要責任,電動車負次要責任。
以下為相關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①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②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③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④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⑤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①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②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③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④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通過;
⑤遇停止訊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⑥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⑦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①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②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③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④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
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2、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3、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訊號、制動、連線、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3、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1、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2、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慢行,並鳴喇叭示意。
第六十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定警告標誌,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
第六十一條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2、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3、使用軟連線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4、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線牽引裝置牽引;
5、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13樓:碧水微瀾
一、如果是電動自行車,機動車全責,電瓶車不需要賠償。
以下為相關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1項「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3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二、如果是電動摩托車,摩托車全責。以下為相關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條:「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3條第2款「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前車轉彎、行經交叉路口的。」
4、《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7條「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
三、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車的判斷,以時速20公里、50公里為界限。
1、最高時速超過50公里的,且整車質量大於40公斤的,必定屬於摩托車。
2、最高時速低於20公里的,且整車質量小於40公斤的,屬於電動自行車。
3、最高時速20-50之間的,屬於爭議區。看交警的判斷。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十四條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
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誌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機動車左轉被後方電動車左側超車與機動車左前輪刮蹭,電動車車主倒地擦傷,應該是誰的責任
按照bai常理來說,應該是機du動車的責任,機動車轉彎zhi不能影dao響正常行駛版的車輛,但是,權現在的電動車大部分都涉嫌無證無照,如果你能確定他是無證無照駕駛,他就沒有駕駛機動車上路的資格,就是他的責任大。因為現在的電動車絕大部分都超標,嚴格劃分應該屬於機動車。如果他證照齊全,肯定是你的責任了。...
電動車正常直行,機動車從車位拐出,電動車躲避摔倒,未發生剮蹭
機動車負主要責任。因為你的摔倒是機動車引起的。所以要承擔一部分責任。包括醫藥費,誤工費。電動車正常直行,機動車從車位拐出電動車躲避摔倒。沒有發生碰撞。那這樣的話,機動車不存在責任,因為沒有碰撞,但是在道德上,他應該對電動車駕駛員給予。幫助。這主要是機動車的責任,因為他在左拐駛出應該看看有左邊有沒有電...
T字路口機動車右轉,電動車直行撞上機動車右前後門,電動車未走非機動車道,責任怎麼劃分
把你車上的行車記錄儀記錄儲存好交給事故科,另外,如果事情不大,花個小錢了事吧,畢竟 中是個大媽,機動車和行人相撞多少都要出點的,只要你轉彎減速慢行了就沒事,如果速度快也是要有說法的 感覺應該是電動車全責 這個情況還真的不好說呢。可能你的責任會大點。因為你是轉彎,沒有注意觀察行人和非機動車。再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