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要離婚孩子判給誰,如果老公有外遇,我想離婚,財產怎麼分,孩子歸誰

2021-05-02 21:28:30 字數 4322 閱讀 7067

1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男人應該把什麼都給你,他有臉要孩子和房子。自己好像做了什麼好事情一樣。還不感覺到愧疚嗎???

還要和你來爭這些!!!跟他的女人是不是看上你們家房子了。哼。

最恨這種出軌不要臉的男人。他和那女的不一定長久!他會出軌第一次也會出軌第二次。。。。。

2樓:綠茉児

法院一般不會偏向過錯方!孩子如果有行為能力法院會要求他自己選擇,如果還小,一般會判給母親多一點!不過也要看情況而定!

至於不動產,這個就真的很難說了,你不會孩子房子都要吧!這個可能性很小!

3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3歲下一般歸母親,否則,是按照夫妻雙方生活條件標準,判給有利於孩子成長一方。孩子10歲以上的話,一般可以詢問孩子的意見。

房子,個人的歸個人,孩子那份自然歸孩子所有,在孩子18歲之前,由孩子的監護人實行暫時監管權。

如果老公有外遇,我想離婚,財產怎麼分,孩子歸誰

4樓:龍龍餐廳

有證據的話財產和孩子全部歸你

5樓:

財產結婚前屬於誰的,就屬於誰。孩子通常都判給母親。

6樓:匿名使用者

平分財產,看孩子意願,如果你想要,可以打官司,爭撫養權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還愛你,只要他自身悔改,最好是不離,離了對孩子傷害太大,再說:在找一個也不容易,好男人也沒有幾個,萬一和不來的話,那日子更難過,

8樓:氽儋繐pk綍

抓到證據全歸你孩子法院問孩子願意跟誰

9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你老公出軌的證據嘛?財產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 孩子要看多大了

10樓:方便麵

最好別離,離了就會後悔終生!最苦的就數孩子了!

我老公有外遇,要離婚

11樓:充仁喜癸

不能吧,又不能證明那個孩子就是你老公的,你真是傻,想離婚的話就別鬧撒,知道他有外遇,你可以跟蹤,然後找證據,可以拍照,錄音,也可以和那個女人說話或者3個人在一起說話的時候偷偷的錄音,不過要說些助於離婚的證據的話,你這樣一鬧,人家也有防範了,你也就找不到他們**的證據了,你離婚的時候就不利了,你也可以就這樣一直拖著不離,等你老公主動和你離婚的時候,離婚理由就寫他有情人就可以了嗎,他離婚了什麼都會得不到的,哎呀,說了半天,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不是這個意思,如果我想錯了,那就對不起了哦!

12樓:那淑珍汗子

對於婚姻,在如今這個社會,你不得不逼自己與時俱進,不然的話縱使你這次離婚了,那麼將來再踏入婚姻,也必然會分開,就算勉強不分開,以你現在的觀點,會幸福嗎。你指望有個忠貞不二的丈夫,那只有嫁給天鵝了。**是天性,也許說是一種本能,但要不要捍衛一夫一妻制,選擇權在你自己,女人面對男人出軌時,不牽扯危機自己的利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能過就過吧,要知道男人出軌,並不代表男人想離婚。

13樓:yer家欣

親,,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在短短的一生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人,有好有壞,有奸有善,有對我們好的,也有對我們使壞的,我們只能管好自己的心及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沒有人對這個世界能完全的掌控。我們真誠待人,愛我所愛,惜我所惜,對傷害我們的人,我們遠離對方,對珍愛我們的人,我們感恩而回報。

我們會在這世界找到位置,會活得好好的,會有美好的明天的。望採納我的話,得到開心快樂與美滿幸福。

老公有外遇離婚財產怎麼分

14樓:華律網

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必須平均分配。

一方有外遇,如達到了重婚或公開非法同居的程度,則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這種情形,法律上不作評判。

15樓:

房子婚後改到你的名下,從老公的個人財產轉為夫妻共有財產,你有50%的產權。如果老公與你之間有贈與協議,則是你的個人財產。

三歲的孩子,由你和老公協商孩子的撫養權、探望權、及撫養費。如果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

老公違反夫妻相互忠實的義務,屬於過錯。離婚時,一併提出過錯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財產也可以適當多分。

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另外,新婚姻法規定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它是指夫妻一方因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行為之一而導致離婚的,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有過錯方賠償因其過錯行為而受到的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一種賠償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擴充套件資料

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其他相關因素。如雙方結婚年限,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雙方婚後的感情,無過錯方對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應當作為賠償考量因素。

婚外情離婚財產分割無具體標準可言。但無過錯方有權利向出軌過錯一方索要包含物質損失費以及精神損害的賠償費用。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16樓:檸檬心理

1.婚姻法: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具體意見: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3.另外,新婚姻法規定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它是指夫妻一方因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行為之一而導致離婚的,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有過錯方賠償因其過錯行為而受到的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一種賠償制度。

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17樓:

過錯與否,影響並不大的。

關鍵是,小孩由誰撫養。誰就可以多得。

房子,由你老公轉到你名下的,這是有據可查的,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8樓:柳律師

正常取證,通過訴訟,對你會很有利

19樓:匿名使用者

財產對半分,然後誰撫養誰多得,或者平分以後得撫養費。

20樓:黃鶯花

不要離,那就上當啦,要保護好自己的婚姻,找到那女的,大哭大鬧,女的害怕,自然就躲遠啦!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式及分割原則

一、協議分割: 對協議反悔的,另一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認為協議存在欺詐或脅迫情形的,可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出訴訟。

二、判決分割 1、原則上均等分割 2、雙方條件同等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如住房等;或者給撫養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3、有利生產、方便生活 4、補償機制:離婚有過錯方對無過錯方補償;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應由另方補償;房產屬於一方個人所有而另方離婚後無房居住的並且經濟困難的,可由有房產權一方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5、過錯性離婚賠償 《婚姻法》第46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子女撫養權,判給誰關鍵看孩子歸哪一方撫養給有利於子女成長。

二個子女的話,原則上男女雙方各撫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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