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正氣長春
未進行結婚登記就同居,當然是違法行為,且女朋友只有十六歲,屬於未成年人,這更是違法行為無疑。
《婚姻法》規定,男結婚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而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建議當事人立即分開,等女方成年後再登記結婚,進行合法同居為宜。
2樓:江夏人渣
不違法,但是要注意16歲是虛歲還是週歲,如果未滿14週歲就犯罪了,第一次發生關係在14週歲一下的算**幼女。
3樓:野馬幫何莫
違法。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收留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時內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
在學校或者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你該不會告訴我,你已經徵得所謂「女朋友」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更別告訴我你已經報告了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同意你們同居的吧?
4樓:恆達名錶服務中心
法律規定,與未滿十四周歲的女性發生兩性關係的,即使對方自願,也構成**。
同居,但是兩性生活應當遵循自願原則,如果你強行以其發生兩性關係,將會以**罪論處。
雙方父母不知道,特別是女方父母不知道,可能會給你們的生活帶來很大的麻煩,對方父母可能會上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告發你,如果是自願的,雖然不會給你帶來行政處罰或刑事責任,但是你的生活會很不安寧。
建議你們重新評估同居的後果。
5樓:lawyer劉濤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論,從重處罰。
刑法只處罰跟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行行為的人,你女朋友已經16週歲,在民法上已經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有辨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能夠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你的行為並不違反法律,可能會受到道德和**的譴責
6樓:匿名使用者
年齡不是差距!但是注意自己的言行!如果你真的想和她生活一輩子,那我祝福你;如果反之,我希望你好自為之~
7樓:
不違法 但脫離了道德底線 再過兩年吧
8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要18歲以上才行吧?
就算和16歲的不犯法,也受到社會**譴責的。
9樓:
有人告你的話你就得負刑事責任
沒人告你也就沒事
不過在中國同居本來就犯法,就算她**了,你們同居還是犯法,有人告你們就得負法律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法吧!
你的女友是自願那沒事.如果是你用**的方式或者強迫那麼就構成**罪!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法 只要是自願的就可以了
12樓:
你這傢伙,真不負責!不過既然這樣了,就好好對她吧。放心,因為女孩是自願的,即使違法,警察不會管這事的。除非你點子特背。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違法。。只要對方願意。你自己也願意。。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吧。。。有可能別人現在正羨慕你呢。。。。。。
14樓:六翼魔王
勾引未成年人犯法哦,她自願的話就沒事。同居不犯法,結婚後還跟別的女人同居這才犯法,都是單身同居不犯法
與滿十六而未滿十八週歲女孩生孩子犯法嗎
15樓:格子裡兮
男性與滿16週歲智力正常女性自願發生性關係,不是犯罪行為;除非是採取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行發生性關係,涉嫌**罪。
關鍵看是否在違背對方真實意志的基礎上實施的,若違背,涉嫌**罪。若雙方自願,則屬於道德調控的範疇。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論,從重處罰。
16樓:匿名使用者
與滿十六而未滿十八週歲女孩生孩子犯法。違反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
因為不滿18週歲,一定沒有領取結婚證,沒有結婚證當然無法辦理孩子準生證。
規定是沒有辦理準生證而生育子女,都屬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
17樓:蘇州樑律師
你好,根據你的情況,你是有違法行為的,一是沒有到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同居,是非法同居,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二、沒有經過計生部門批准而懷孕、生子,是違反計劃生育法規的。但我認為你的行為並不觸犯刑法,也就是不構成犯罪的行為。以上意見供你參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犯法!去公安去開證明!確定關係!年齡到了去領結婚證就可以了!我朋友就是!!!
19樓:八三老人
雙方自願不構成犯罪。
20樓:匿名使用者
會,因為女子要年滿二十歲才可以結婚,領證,
21樓:匿名使用者
滿18歲生孩子犯法嗎
22樓:找法網
與滿十六而未滿十八週歲女孩發生關係且女孩子自願的情況下是不違法的,但是與與滿十六而未滿十八週歲女孩生孩子是違法的,違反了計劃生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第三十七條
偽造、變造、買賣計劃生育證明,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計劃生育證明的,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取消其計劃生育證明;出具證明的單位有過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論,從重處罰。 **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侮辱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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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吧,我就是這麼分的,男生就是要有主見才能被珍惜 離開她吧 心理學角度來說在她潛意識深處有著極強的佔有慾。她渴望得到每個男人的寵愛 但道德傷又不允許這麼做 所以她認哥哥只是幌子 其實就是在享受那種被男人寵的快感 就是喜歡跟男人混一塊兒 直接滾蛋 受不了 把你當猴耍 唉 你們註定沒法在一起 你只是備胎...
以2我跟女朋友登記結婚了,我要求同居,可她不願意,說什麼時候辦好結婚儀式,可是登記前說好的同居,我
你們在法律bai 上已經是夫妻了,你非du要鬧就只能離婚zhi,然後各自帶著二婚去dao繼續生活而版已。一旦要分開就權只能離婚。如果說好了同居卻最後又沒這樣做,是她出爾反爾。但是你或者可以去了解一下為什麼會這樣。到底是她父母不同意,還是她自己個人的問題。因為父母一般不會同意女兒在婚禮前就同居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