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濤聲海韻
勞動仲裁後,公司通過訴訟,這個也是公司合法權利,但是訴訟也有時間規定的,公司通過拖延時間的做法不可取。這樣雙方都是最終兩敗俱傷,所以建議與公司進行協商。
目前我國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審、二審和再審的審理期限。
1、一審審限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式繼續審理(由簡易程式轉為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審限從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2、二審審限
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式,審限為3個月,特殊情況由本院院長批准延長;針對裁定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0天,不能延長。
3、再審審限
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案件的審限依據適用的程式確定,按照一審程式再審的適用一審普通程式的審限,按照二審程式再審的適用二審程式的審限。
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無賴公司都這樣,建議一切企業,看到有公司涉及勞動仲裁,還一直上訴,還敗訴的企業一定不要和其合作,企業如此,法人如此,怎麼能和這樣的企業合作,我這剛到一審,一般仲裁45天,一審簡易程式3個月,要是仲裁不服就儘快起訴企業走一審,一審立案起三個月,開完挺多和法官聯絡,儘快判,爭取2個月完事,到中院對於仲裁的案子就到終審了,一個月內結案,在判決下來,再等15天,一般無賴企業不會好好給錢的,收集公司賬號,財產類的,申請執行,查封賬戶,列失信等,只要執行法官能幹的讓他們都幹上,到能給你拖到最後的企業,不給他們列失信都不人道!
3樓:手機使用者
我認為關鍵是你是否能打贏勞動仲裁。企業一方如果有明確的規定,再有你是否寫過事情的經過,這個責任到底跟你有多大的關係,給公司造成多大的損失。違紀辭退是沒有補償,並且不必提前通知的。
我看您的提問後,
我覺得您還是找個專業一點的人,詳細地跟他諮詢一下。
貿然的申請仲裁,對您來說很可能是勞民傷財的。
仲裁結果出來後,公司要在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的。
過期後就等於自動放棄上訴權利。一旦上訴,法院受理,訴訟時效就停止了。
仲裁調解生效後是否能再提訴訟,申請勞動仲裁調解後還可以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嗎
不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申請勞動仲裁調解後還可以人...
勞動仲裁後不服上訴可以增加訴訟請求嗎
不服上訴,訴求應該和仲裁申請人一致,如果增加法院不受理,因為仲裁裁決書裡會寫明申請人的各項申請請求的。勞動人事的案子必須經過仲裁法院才受理。勞動者不服仲裁提起訴訟時,能增加訴訟請求嗎 當然可以增加或者變更訴訟請求,但有一個原則就是要與原仲裁請求是同一事實 如簽訂勞動合同一年與五年糾紛為同一事實 如解...
勞動仲裁調解後公司不付錢怎麼辦,勞動仲裁與公司達成調解,但公司卻一直不付錢,怎麼辦呢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之後,用人單位不執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根據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四十二條 第五十一條規定,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