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凌浩宇
許多的事情,總是在經歷過以後才會懂得。一如感情,痛過了,才會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傻過了,才會懂得適時的堅持與放棄,在得到與失去中我們慢慢地認識自己。其實,生活並不需要這麼些無謂的執著,沒有什麼就真的不能割捨。
學會放棄,生活會更容易。 為了能和她在一起,你不惜犧牲自己的自尊這種最原始的辦法,想以此挽留她。也許這留住了愛人的人,但是這卻留不住他的心。
更有甚至,為了這而賠上你那年輕而又燦爛的生命。
2樓:手機使用者
直接找她當面聊,看有沒有轉機!
老婆已經起訴到法院離婚馬上就要**了,我該如何來挽回她呀?我真的不能沒有她!
3樓:綠色草
如果你還愛著你的老婆
那麼就想辦法見面
用你的行動去打動你的老婆吧
第一次起訴法院沒判離婚,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打**老婆不接,發資訊不回,你說還有挽回的希望嗎?
4樓:正商觀察者
首先,法院之所以沒有判決雙方離婚,是因為法院認為雙方的感情並沒有完全破裂,可以在一起生活。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可見「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確定準離與不準離的原則界限。它有兩層含義:
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或沒有完全破裂,即使調解無效也不準離婚。
其次,既然法院沒有判決雙方離婚,那麼男方應該趁此機會,解決雙方關係。否則矛盾會進一步升級,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具體怎麼做,男方應該靠自己的智慧去判斷,任何不瞭解情況的人,都無法給出準確的意見。
5樓:張亮麼
雖說感情的事不能勉強。但心誠所致,金石為開。首先要給自己信心,感情的事只能靠自己,別人始終幫不了多大忙。就算無法挽回也要證明自己努力過,別讓自己留下遺憾。
6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要離婚?你老婆去那了?
7樓:木孩小妖
可以繼續申訴 準備材料
因老婆出軌起訴要和我離婚,她在起訴狀上寫得理由不符合離婚,第一次法院沒給判,我們的孩子剛兩歲,我不
8樓:
法律規定,離婚屬於自由權利,無需理由,即使一方出軌也不能成為不能離婚的理由。一方有過錯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不能因此不判決離婚。法院第一次起訴沒判只是因為給雙方一個考慮的時間,不是因為衝動而離婚,6個月後再起訴就判決離婚。
想挽回婚姻,只能是你老婆不起訴。
9樓:一燈法師
那也只有用孩子這個辦法了
10樓:天蠶
離了吧!你真能忍受你老婆長期出軌?
我老婆把我起訴了要離婚,第一次法院通知我了我說不同意,我就沒有回來啊,她和她媽到法院去了,法院說我
11樓:匿名使用者
她說沒用。離婚訴訟被判和的半年內法院不會再受理。
一個女人起訴離婚,但沒離成,現在人走了,打**也不接發資訊也不回,又找不到她,但她又不換號碼,是怎
12樓:大大貓貓
已經起訴離婚的情況下,分居兩年自動離婚
13樓:改昆銳
可能出去跟人家過了,還有就是拿你當背胎,如果有一天她不幸福了,可能還會回到你身邊
14樓:匿名使用者
跟別人去過了 不想理你
15樓:星星發光i哎
這是雙方都需要冷靜一下等時間長了給他發個簡訊關心一下可能會是情況好轉不要多想
老婆起訴離婚了,可是第一次**沒離婚,老婆給孩子說不要讓我打擾她,不知道還有挽回的機會嗎?現在我該
16樓:匿名使用者
應與對方協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因此,離婚首先應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將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進行判決。
17樓:最美不過上海灘
孩子是夫妻的紐帶,看來你老婆有不想離的感覺,好好想想!不要輕易離婚。
18樓:玉賀撥翰
倆個人坐下來好好談談吧,為了孩子,你也許還有機會
老婆要離婚,起訴我了,我罵了她一句,她扔東西咂我,我躲過沒砸中,我該怎麼辦,打還是忍
19樓:叢璇璣
忍吧!馬上都離婚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20樓:彤今
告訴自己我是男人不和頭髮長見識短的女人計較。。。。。。尼瑪,忍了
21樓:手機使用者
忍,還有好好和她說,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不判離我可以申請查對方賬戶嗎
可以,但必須起訴後申請。民事訴訟法 2012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內,有責任提供證據。容當事人及其訴訟 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民事訴訟法解釋 2015 第九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當事人及其訴訟 人因客觀...
第一次起訴離婚沒判離第二次起訴必須要等月嗎
如果沒有新情況 新理由,原告應當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規定 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 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 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不得向人民...
救急,我和我老公打算離婚了,第一次是他去起訴的,現在呢我弟弟出事了,他又不想離婚了
根據我國婚姻法相關規定,離婚有協議和訴訟兩種方式,無法協議離婚的,可以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您好,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不得強制他人離婚。法律規定,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法院應當判決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