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簡簡單單
這樣的約定明顯違法的,如果不要求員工拿出資金的話,他們想怎麼約定都沒有問題的。這樣的情況,可以向勞動局投訴,或者打12333投訴的。
2樓:正氣長春
你們在承諾書中使用對賭來進行約束,其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所以這份承諾自始無始。
如果用人單位以此為藉口扣押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3樓:廣德居士
這種協議在沒有顯失公平、違背自願的前提下並可以視為一種激勵機制,這種只要如實發給員工工資即可
4樓:紅芒櫻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對違反以上規定的,應按照勞動部、公安部、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通知》(勞部發〔1994〕118號)和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國有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能否參照執行勞部發〔1994〕118號檔案中的有關規定的請示」的覆函》(勞辦發〔1994〕256號)的規定,由公安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給勞動者本人。因此所謂拿出資作為賭注的說法,於法無據,關於其他獎勵獎金在保證最低工資水平的情況下,如果關於獎金方面有相關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並經職代會或工會審議通過並經勞動者同意可以履行,但是扣除的月獎金總額不得高於月工資總額的20%。
5樓:山東青島王律師
百分百違法,無效。單位能做出這種東西來,太搞笑了
6樓:星光燦爛我周航
如果行業存在違法經營,比如國內傳銷等,這種承諾書是見不得陽光的,當然也不會得到法律支援。
承諾書是否有法律效應?我該不該籤?
7樓:蒼洱白子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而且拖欠時間長,那麼一定反映到法院解決,申請支付令,不要搞什麼承諾,老闆與股東合夥欺騙你們的,到老闆一跑路,那麼其他股東就不認賬。
8樓:我很好
個人覺得這個時候籤不籤承諾書不是重點,你的目的是拿到工資,承諾書是你拿到工資的個人(老闆不是公司)信用憑證,法律效力並不高,如果簽了表明你信任老闆,那麼即使到時候老闆不能兌現承諾你也需要承擔一定責任的。個人覺得應該基於你和公司間的勞動合同,就其中的違約條款向法院主張權利更為有利。難道你們不籤那個承諾書就無權要回工資嗎?
至於你們老闆,還要看他籤這份承諾書是惡意還是善意,是自主的還是被迫的,等等,不同情況會影響承諾書是否有效或者效力大小。
9樓:匿名使用者
承諾書裡面明確了擔保的內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相當於擔保書了。
請法律專業人士:幫我看看這份承諾書有法律依據嗎?法律上會認可這份承諾書的內容嗎?
10樓:楓焱
承諾書最好有3份,
你,你父親,張玲各一份。
並且最後還需要你父親的籤版名,可以作為保權證人,或者第三人簽名,同意將自己(你父親)的份額作以上處分。因為你無權處分屬於你父親部分的財產。
會受法律保護。並且婚前和婚後的法律效力一致,除非與承諾簽訂時候的預期目的相違背。
11樓:樹搖月細
此承諾書有個關鍵內容遺漏,重大瑕疵:
因為房屋產權證名字是你父親的,所以,承諾人必須有你父親的親筆簽名。不能你單方面「替你父親處分他的權益」。
12樓:東莞陳志開律師
這份承諾書是有效的,但房子是登記在承諾人父親名下,產權是屬於承諾人父親所有的,因此為保險起見還要承諾人父親作出承諾。
13樓:廣東胡律師
廣東胡律師:
這份承諾書是受法律保護,但是此房產是你父親的,還必須你父親簽名才生效。
用人單位沒有營業執照,僱工發生工傷,勞動部門是否應受理其工傷認定申請
只要有僱傭關係,發生工傷社保局就應當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關於賠償,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六條 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 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 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該單位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