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報名中基層工作經驗是無限制,但其他條件裡有兩年工作經歷,請問這兩者有區別嗎

2021-07-23 20:52:08 字數 5117 閱讀 5227

1樓:悅

這兩者是沒有區別的。

在國家公****中,基層工作經歷是各位考生報考某些職位的硬性條件,2019國考公告中明確規定:**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機關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機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0%—15%的計劃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專案人員。

2樓:molly的貓咪

國家公****中對於基層工作經歷是這樣定義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專案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專案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或“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

兩年的工作經驗則是

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如果是**教育在職參加的學歷教育,其就讀期間依然從事正常的單位工作,這不屬於社會實踐,其工作經歷有效。

但要注意: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這裡的在校社會實踐,特指普通招生計劃的學生在校的社會實踐。

如果是**教育在職參加的學歷教育,其就讀期間依然從事正常的單位工作,這不屬於社會實踐,其工作經歷有效。

農村工作經歷,意思就是包括在自家的一畝三分地上種點小菜也算(當然,如果在某些網路的虛擬農場上種菜放牧,那就不歸務農的範疇了)。

通過任何勞動,合法取得收入來養家餬口都可以算自謀職業。

至於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那隻要辦理了工商註冊手續。哪怕在家門口擺個小攤賣點雜貨那也算。

不過在州市及以上機關(含參公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的經歷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失業或待業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

3樓:

所謂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它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其他條件的工作經歷則是不分什麼工作都可以的。

4樓:

基本無區別,,我開始以為兩年工作經驗可能學校實習也算,後來打**問單位,說一定要籤勞動合同的。。。所以應屆生還是不行。。。

報名國考,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怎麼算

5樓:中公教育

一、基層工作經驗是指: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二、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三、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專案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四、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五、報考**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六、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計算時間如下,可以參考: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和地方基層就業專案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專案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6樓:中公教育

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和地方基層就業專案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專案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兩年工作經驗證明

兩年工作經驗包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自謀職業等等都可以。

1、行政事業單位要求開具證明並加蓋公章就可以,這個最省事。

2、企業的根據地區要求有所不同,有點要求證明就可以,有的要求證明還有工資表。

3、自謀職業要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街道開具的證明。

沒有基層工作經驗能否報考國家公務員?

1、不一定的。

2、每個公務員崗位的報考要求不一樣,很多是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驗的。

7樓:重慶樂恩教育

公務員報考條件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是指截止(報名截止時間),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週年。

基層工作經驗,指的是畢業後正式的工作經驗。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工作經歷,視為社會實踐經驗,不視為基層工作經驗,當然,這裡的在校的社會實踐,特指普通招生計劃的學生在校的社會實踐。如果是**教育在職參加的學歷教育,其就讀期間依然從事正常的單位工作,這不屬於社會實踐,其工作經歷有效。

所謂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它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專案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滿2年的意思是累計滿2年,即您可以從事2份工作,一份1年,也可以從事一份工作2年。

工作經歷的基礎計算單位為“月”,未滿12個月的,不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例如,2023年3月31日參加工作至2023年2月1日解聘的人員,算工作12個月,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而2023年4月30日至2023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員,僅算工作了11個月,不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

在公****中,基層工作經驗是各位考生報考某些職位的硬性條件。近年來,國家公******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一直偏重於招錄有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人員。

2023年明確規定,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應招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並拿出10%左右的計劃專門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專案人員。

8樓:匿名使用者

有籤三方協議的,就按三方協議簽署時間算,然後由工作單位出具工作崗位證明。沒簽三方的,按報到證簽證時間算,憑簽證蓋章的報到證。自由創業的,憑工商執照時間;沒有辦理證照的,由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時間證明。

國考報名的時候有基層工作要求,基層工作經驗兩年,是隻要畢業兩年就可以了嗎?

9樓:黑龍江省中公

您好,國考中關於基層工作兩年定義:

(1)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同)的工作經歷。

(2 )在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工作經歷。

(3)在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專案研究的經歷。

(5)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

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10樓:北極星北極星

你好,我知道的情況是這樣的: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和地方基層就業專案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專案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基層工作經歷統一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怎麼證明,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怎麼證明

兩年工作經驗包括行政事業單位 企業 自謀職業等等都可以。1 行政事業單位要求開具證明並加蓋公章就可以,這個最省事2 企業的根據地區要求有所不同,有點要求證明就可以,有的要求證明還有工資表 3 自謀職業要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街道開具的證明不管以上哪一種都比較好解決,哪怕是臨時聘用,沒有人事合同都可以,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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