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的戀愛從剛剛開始的熱戀期,現在已經到平淡期了,很正常,戀愛剛剛開始都是各種包容遷就理解,現在接觸的時間久了,其實每一次吵架無非都是一次裂痕。這個裂痕看似消失了,其實只是你們都不願意再說,隱藏了而已。當你說要提出分手他會爽快答應時,其實他已經對這段感情膩了,所以分手可能對你們都是好的。
不然你們這樣繼續在一起都是拖這對方的時間。也會遇到真正願意包容你,遷就你容忍你的那個人。希望可以幫助你,請採納一下,謝謝。
2樓:合肥小夫包裝
說明問題可能出在你身上,他已經忍受不了你了。當然,你們繼續相處下去,乃至結婚,有可能也會有很多的爭吵。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分了,因為骨子裡你們本就不合適。
4樓:沉默之人隱傷
總覺得他是屬於得到了不珍惜,我說的得到你應該懂
5樓:風離殤傳奇
與其艱難維持不如瀟灑放手
6樓:阿斯頓飛一世
為什麼一定要他遷就你,而不是你原諒他。
7樓:沒有氣質的男人
你們可能性格不合吧,不過你還得看看你自己有沒有問題,如果你任性過分了他肯定受不了,如果你不是太任性他都這樣對你的話,那是他不愛你了,你們這樣吵吵鬧鬧還是不在一起更好
8樓:花瓣飄雨
你覺得他考完試了還會再看書麼?
9樓:枚明喆
角色介紹資料 [7-8]
談了一個月的戀愛,然後分手,會有感情呢,
10樓:玫瑰昔日
你好,既然已經分手了,往前看吧,有句話說的好,分手後你過得好我不會嫉妒你,你過得不好我也不會祝福你。也許分開是為了下一段更好的開始。有緣自會在一起,如果你們還有緣那麼是分不掉的,如果他沒有再聯絡你,那麼你應該放下了,去尋求自己的幸福,這樣你會過的開心、
11樓:紫氺
人是感性動物,就算是一個動物,在一起了一個月,也會有感情。請注意是感情,而不是愛情。
12樓:幸福小家
只能說是喜歡,有好感,感情談不上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感情,但不會發生真感情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過段時間就會忘吧
感情戀愛分手, 10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來沒有真的討厭你,也沒有想過離開你,只是希望你能懂我的小情緒,懂我的難過與傷心
16樓:邵麥蒙敏叡
能看出她已經放下了,不過你可以再試一下。有些小事不要過於認真,男人要大度。女孩子多多少少都有些任性。
17樓:秦奕易清懿
我感到現在這個女的已經放下了,你還是離開吧。
18樓:鄢問碩如南
離開吧 放手是最好的結果
19樓:釋愉席銳陣
既然他已經放下 就沒有希望了 希望你早日走出陰影
20樓:前舞苟念寒
既然當初已經選擇分手了,想要複合的話,還得看機遇和性情,確實合不來的話,強求也沒用。
21樓:鏡志顓孫佳妍
沒有必要她已有新歡了
22樓:騎昆鄒運菱
如果對方已經不愛你了,挽回又有什麼用?儘早放下吧,明早又是美麗的一天
要學會放手,天涯何處無芳草
23樓:鏡蔓楊清雅
每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都想要挽回,但是你好像是遲了 在剛剛說分手的時候就應該趁熱打鐵的,已經四個月了,好像是沒有必要了,
24樓:麴令刑春雪
男人不能小心眼,特別是對自己喜歡的任何人都不能較真,對自己愛的人更要忍讓包容---
戀愛一個月就分手的初戀有真感情嗎
25樓:芊芊vs倩
真情可能談不上吧,因為短短的一個月可能還不夠看清兩個人彼此的優缺點就急於分手,說明你們沒有認真的去發現對方的優點,而且真正的感情不會這麼輕易的分手。所以算不上真感情吧。
如果對你有所幫助的話,請別忘了採納喲。謝謝。。。
26樓:李凱
真情不在乎時間的多少,在乎你用了多少心,我也是談戀愛,談了半年分手了,但是我們確實用心了,只不過時間越短,兩個的感情越淺。真不真看你心,深不深看經歷。
戀愛三個月分手,有多少感情
27樓:
嗯,只要看你們這三個月交往到什麼程度咯,正常情況下,可以認清一個人的真面目了,除非對方有意隱藏。?
28樓:傻子歡兒
主要是新奇感,因為時間不長的,感情不會很深
29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兩人之間互相付出了什麼,如果什麼都沒有,那隻能是當做朋友。
戀愛分手女子可以得到感情補償嗎?
30樓:熱情的冰兒
戀愛數月兩次流產,女子持男友所寫的「欠條」起訴到法院,要求男方按「欠條」支付感情補償款。那麼,這樣的「欠條」有效嗎?法院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女子流產持「欠條」起訴 男友拒絕支付並反訴
女子許某與鄭某曾是男女朋友關係,雙方於2023年9月相識,認識後一週便確立關係並同居。同年12月,許某懷孕,後流產,鄭某於今年1月給許某出具了一張「欠條」,上面寫著:「鄭某與許某在交往過程中給許某帶來了人生中的傷害,現給予補償10萬元,2023年6月30日付一半,餘下部分2023年12月30日付清」。
第二天,許某用鄭某的手機將鄭某支付寶中的3.6萬元轉到自己賬戶。
今年4月,許某再次懷孕,後自行前往醫院做了**手術。5月,許某將鄭某叫到她的住處,要求鄭某對其「補償」遭拒,兩人發生衝突。其後,鄭某同意再支付許某2萬元感情補償款,並寫下了「欠條」:
「鄭某欠許某感情補償款2萬元,約定2023年6月1日一次性支付」。後來,許某拿著「欠條」多次找鄭某討要「欠款」都遭拒。
今年7月,許某將鄭某起訴到未央區法院,要求鄭某支付「欠條」所載明的款項。鄭某則提起了反訴,請求確認他為許某出具的欠條無效,並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
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 雙方和解撤訴
庭審中,許某認為兩次**給她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今後懷孕的機率很小,堅持要求鄭某按照「欠條」所載內容支付補償款。鄭某則認為,他和許某自由戀愛,他在許某的逼迫下打「欠條」,並非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庭審後,考慮到該案應從有利於原被告生活出發,主審法官告知原告許某,她與被告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該「欠條」應為無效;又告知鄭某,希望與許某協商解決此事,鄭某同意撤回反訴,不要求許某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因許某的身體確實受到了傷害,他願意再補償許某1萬元,許某同意。許某與鄭某均撤回起訴,互相諒解。
針對此案,辦案法官提醒,因同居懷孕進而流產,男方往往為女方出具欠條載明「青春損失費」、「感情補償」、「分手費」等,但法院對該類「欠條」是不予支援的。「該類欠條屬於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未婚同居不符合社會公序良俗,而且這種情況下的欠條不具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該欠條的約定無效。」辦案法官也提醒未婚女性,感情補償費法律不保護,自尊自愛才能免受傷害。
戀愛期間最好不要去同居,一旦分手對雙方都是傷害!
在戀愛中經常提分手會影響兩個人的感情嗎
31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會啊,適度的任性是可愛,但經常就算很深的感情都有厭煩的時候啊
32樓:中國骨科協會
必須的,戀愛嗎?雙方都不要輕易說分手。當謊話說了1000次以後就成真得了。所以可以約法三章。
戀愛後分手該怎麼處理自己的情緒和感情?~~~!?!?
33樓:匿名使用者
你愛過了,就麼什麼遺憾,你盡力維護你的愛,就麼什麼好遺憾,你嚐到愛情的滋味,更麼什麼遺憾。我不相信找個我愛的人不如找個愛我的人,這樣你還是會痛苦。如果愛他,就去盡情的去愛吧,雖然有傷,有痛,但是也有快樂、幸福的時光。
培養情侶之間的感情?逛街,上網,遊戲,去遊樂園,ktv,旅遊
和戀愛七天的女友分手了,感覺自己在這段感情裡好迷
34樓:柔潔兒
你們彼此喜歡對方,外地男友的障礙,你也幫助解決了,剩下唯一的阻礙是女方父母的專反對,建議屬你大膽和她父母交流,拿出真正的行動,解除老人的顧慮,比如拿個房產證給他們看看,讓他們放心將女兒嫁給你,實在交流不了,但你們又很愛對方,那就先斬後奏,私奔結婚,然後帶孩子回家,孝敬老人,就妥了。
3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都bai這麼相愛,你也不
du用支逼她平和zhi靜氣的找她談談,她這dao麼做肯定版是有她自己的苦衷,你要慢權慢去了解她,體諒她,努力讓她心情平復,這樣你才能更好的解決你們之間的感情問題,不妨可以給他一個承諾。為了她你願意一直等她,為她創造更好的未來。
36樓:匿名使用者
年青真好,過幾年回頭看,沒啥嗎
37樓:牧昊蒼
你自己覺得你們兩個之間的障礙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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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朋友是相親認識的,在一起兩月了,男朋友媽媽生日需要送禮物嗎
個人覺得不用,但是要看你倆到哪一步了 他麻麻知道你麼,你與他麻麻有沒有過交集,熟不熟,還有就是他家會不會大辦。如果答案是 訂婚或備婚 知道你 並且很熟悉 大不大辦都得送個小禮物,如果反之 可以不送 個人意見 希望對你有幫助 看你們交往到那一步,兩三個月才剛剛開始,我覺得沒必要 我跟男朋友是相親認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