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根據《擔保法》第三十四條有明確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是抵押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
當事人以其它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公證部門。
抵押權為不轉移標的物佔有的物權,抵押權的公示主要是登記,抵押權的成立與存續,只需登記即可,不必轉移標的物的佔有。
2樓:匿名使用者
何不直接參見物權法
縱橫法律網 何向前律師
物權法關於重複抵押的效力規定
我國物權法規定的擔保物權有哪幾種形式
3樓:上海李德春律師
抵押權:一樣上面那個動產不動產不詳說了,也可以動產的喲..
聯絡「買賣不破租賃」,但是租賃前抵押且登記的不約束質權:動產質權:交付
權利質權:書面合同+交付,沒有權利憑證的:登記留置權:合法佔有,基於同一法律關係,企業除外保證:不屬於物權的
4樓:
擔保物權有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
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將( )作為抵押物的,其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5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為什麼不是c
解答:關於物權法中181條187條和188條就能很容易的作出此題。請仔細閱讀:
第一百八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一百八十七條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八十八條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bc 的性質區別:主要是動產和不動產的區別,不動產抵押權需要登記才能設立。
希望您能採納
6樓:上海李慧律師
bde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一百八十七條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7樓:放人過來
請注意,正確答案應該是b、e。
因為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的只有不動產,而d模板當然是動產,所以是錯誤的。正確答案是b和e。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下面朋友提供的法律條文,很明顯答案是abe,為什麼你們都選得不是abe,求解釋,是我錯了嗎
物權法與擔保法中抵押權制度之比較
物權法對抵押物執行有哪些具體規定
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可以抵押的財產有哪些
9樓:馬卡洛夫悲劇了
第一百八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一般來說,只要不是違法的東西,基本都是可以抵押的...
二建,法律法規解析: 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以建築物抵押的,抵押權自( )時設立
10樓:徭皖秀
1、為什麼答案選擇d而不是選擇a呢?
因為答案d是正確答案,而a不是正確答案。
2、請問具體的理由是什麼呢?
《物權法》明確規定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依據: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八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3、還有設立是不是就是成立的意思呢? 不是成立的意思,簽訂抵押合同時該合同已經成立,該設立類似於生效。
依據: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11樓:熱情的
物權以登記生效。這是法律規定的。簽訂合同只能代表雙方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
合同成立。合同是否有效根據合同的性質來確定。這個題目講的是抵押權的生效。
不是合同的生效。
12樓:廣東深圳陳律師
首先,不動產的抵押、轉讓等都是登記生效的。
其次,設立與成立是不同的,涉及語法問題。如,設立可與抵押權搭配,成立可與合同搭配。
房屋的抵押權,以什麼為生效條件,房屋抵押權是否必須經過登記才能有效?
1 房屋抵押權對抵押房屋處分權的效力。房屋抵押權對抵押人處分房屋權利的限定,其日的在於保護交易的安全和抵押權人的擔保利益。該效力表現為 未經通知,轉訓 抵押房屋行為無效,正如 擔保法 第49條規定 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訃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轉訃房屋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
銀行的抵押權可以對抗購房人嗎,銀行的抵押權對購房人有法律效力嗎
根據 物權法 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若干問題的意見 試行 的相關規定,在抵押權和其他債權都存在的前提下,有抵押的債權優先受償。1.銀行一開始設立抵押權時存在瑕疵 雖然銀行辦理了抵押登記,表面上符合抵押權設立的形式要件,但是根據 物權法 第184條的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
第二順位抵押權人的債權到期時間如果比第一順位抵押權人債權的到期時間早,該如何實現抵押權
可以起訴,要求實現抵押權,然後在實現抵押權過程中將第一順位抵押權人的權利提存後在剩餘部分實現自己的抵押權。如果訴訟確權後,申請執行,並申請查封抵押物。按執行司法解釋,先查封法院有處置權,但處置後的款項應由第一順位抵押權人優先受償。根據 物權法 第194條的規定,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