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選拔制度有按軍功受爵位嗎

2021-08-13 15:08:28 字數 3712 閱讀 7964

1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漢武帝就設立了武功爵,按軍功受爵進補官吏。

軍功爵制萌芽於春秋時晉吳爭霸時期,吳國孫武兵書試述,晉國初步建立,於戰國時期逐漸成熟,魏趙韓燕秦齊楚七國都建立了軍功爵制,但秦一統天下焚燬百家書冊歷史典籍後只留存零星記載而不得全貌。秦國商鞅變法「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定製軍功爵制,其後秦**功制增補為二十級。秦國擊破六國後建立秦朝,二十級軍功爵制改為輸慄即可獲爵,每級一千石,第九級五大夫需要九千石。

漢文帝削減了輸慄數,輸粟四千石即為五大夫並免役一人。由於漢景帝年間六次封賞天下民爵一級導致平民人人爵位高升,比比皆是五大夫,漢武帝時期遇戰事竟難以徵得兵役,故建立十七級武功爵,有武功爵者優先進補官吏。魏晉起已是士族天下,不再注重下層,隋至唐功勳官等級從十一等改為十二等,其後宋朝沿襲,元朝定勳官十階,明朝勳功武官十三等,清朝撤勳官制改為賞功牌。

軍功爵制提高軍隊戰鬥力,是地主階級參政的階梯,也是地主階級為了達到其政治目的而採用的一種手段,它與嚴格殘酷的刑罰自始至終結合在一起。有功升賞只是一面,如果在戰爭中逃走、投降,統治階級就要使他們 「身戮家殘,去其籍,發其墳墓,暴其骨於市,男女公於官」,帶有極烈度的強迫屬性,這就是它的階級實質。為了邀功請賞,軍隊任意**人民。

正如古人所言,「秦用商鞅計,制爵二十等,以戰獲首級者計而受爵,是以秦人每戰勝,老弱婦人皆死」。為了爭奪首級而殺死戰友、自相殘殺的,割取本軍戰友首級領功的事常有發生,這也暴露了軍功授爵制的消極面。軍功爵制給平民帶來了獲得一小塊土地的希望,所以得到平民的支援,士卒正是在這種利誘與強迫的兩面裡,「非鬥無由(出路)也」。

2樓:匿名使用者

秦朝以前,帝王以下分別是公、侯、伯、子、男!

侯爵地位尊貴,僅次於公!

先秦時期的侯屬於國君級別的,只聽命於天子,其實就是朝貢而已。侯在秦時期屬於爵制中的一級

,用以賞功,徹侯食縣,即享受封地內賦稅,但漢以後很少參與封地內行政管理。

侯可以世襲,一般功勞卓著,不是普通**可以節制的。

**品級嚴格來說是從三國時期才確立的制度。一般都對應一定的官職。

3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那位,別的我就不說了,公侯伯子男是周朝封分,秦漢是軍功爵,20等,還有**等級,當時直接按工資分等級,比如縣令秩600石,郡守,秩2000石,郡尉,秩比2000石,九卿,中2000石等

漢時期主要當官途徑,2條

孝廉這個我就不說了,畢竟不是你問的主要問題,我只說一點,整個漢,孝廉數目相對於其龐大的官吏集團相差較大,而且孝廉也比較麻煩,而且除了極個別,一般縣以上的官吏很少直接由孝廉擔任

二軍功爵,尤其是秦,爵位就決定你能幹多大的官,因為主要選拔制度只有軍功爵(皇室都得按這個來),到漢,為了避免走上秦的完全軍國主義道路加入了,孝廉制度

秦漢時期,當兵,服兵役結束後,立功就有爵位,有爵位,回鄉後即可擔任例如亭長(地方派出所所長),糧長等小吏(小吏未入流,並且這些小吏只是管理稅收治安,並不管理事物),如果爵位夠高,則可擔任縣一級的吏,比如獄曹等(不更爵以上),如果爵位夠高甚至縣尉(僅憑一代人估計不太可能,這個幾乎到了爵位的7等公大夫之上才擔任,連升7級,額),之後等考評,慢慢升級,熬資歷,並且你的子孫也可以進縣學(額,只收有爵位的人或者他的後代),所以說,整個漢,他的基礎官吏都是靠軍功爵來維持,甚至,他的朝堂之上,很多大官三代之前也不過平民,代代相承,代代努力(這樣的選拔制度足夠解決那些暴發戶,能留下的自然是禁得起考驗的家族,並且這種家族良好的家風),所以說,秦漢軍隊的戰鬥力往往很強,因為有士兵的切身利益存在,對了,如果你是繼承爵位者,那麼你要出仕,也得按照這套路來,只不過你的起點會高一些(很重要,畢竟小兵比將軍存活率低太多了,並且相當程度上減少了靠父輩的米蟲黨),這套路下去,就誕生了中國早期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世家

秦自商鞅變法以來推行軍功爵制當時的軍功爵位共有多少級

4樓:牙牙的弟弟

共有二十級,「從低到高」為:

1、公士;

2、上造;

3、簪嫋;

4、不更;

5、大夫;

6、官大夫;

7、公大夫;

8、公乘;

9、五大夫;

10、左庶長;

11、右庶長;

12、左更;

13、中更;

14、右更;

15、少上造(一稱少良造);

16、大上造(一稱大良造);

17、駟車庶長;

18、大庶長;

19、關內侯;

20、徹侯(通侯)。

5樓:匿名使用者

一共二十級。秦軍功爵位共二十級,分別是:一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6樓:哈哈欠為你違逆

秦法將爵位分為二十等,即:公士、上造、簪嫋、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長、右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駟車庶長、大庶長、關內侯、徹侯。

秦朝二十級軍功爵位制的目的

7樓:仙劍小蠻

秦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度是在商鞅變法中由商鞅設立,目的在於提高秦軍的戰鬥力。

為獎勵軍功,商鞅規定,凡行伍中人,不論出身門第,一律按照其所立軍功的大小接受賞賜。即便是秦國的宗室也是這樣。宗室未立軍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擁有爵位。

禁止私鬥。商鞅認為,在戰場上士兵 為國家而戰奮勇殺敵,是應當的;鄉里打鬥,為私而鬥於國無力。禁止私鬥,違反規定者將受到十分嚴厲的處罰。

秦二十級軍功爵位製作用在於使秦軍的作戰能力大為提高,建立了一支所向無敵、橫行天下的虎狼之師。作為榮譽,軍功爵位基本具備現代軍銜的特點。

秦朝同等級爵位之間有差別嗎

8樓:沈偉棟

同等級爵位之間沒有差別,就像一二三和一二三沒有什麼差別一樣。但是官職之間是有差別的,都是一樣的爵位,但是大國尉、普通將軍之間就是有差別的。

秦·二十級軍功爵位制是獎勵軍功、鼓勵殺敵求勝的軍功爵祿制度,它是新興的地主階級為提高軍隊戰鬥力而採取一項措施,同時也是調整當時社會關係的途徑之一。

秦·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共分二十級,分別為:

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擴充套件資料

秦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度是在商鞅變法中由商鞅設立,目的在於提高秦軍的戰鬥力。

為獎勵軍功,商鞅規定,凡行伍中人,不論出身門第,一律按照其所立軍功的大小接受賞賜。即便是秦國的宗室也是這樣。宗室未立軍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擁有爵位。

9樓:劍流星的天空

爵位的差別主要在食邑的人數和土地的肥沃程度,同時如果有職位的話職位的俸祿也是不同的,或者領兵打仗的話會有君主的賞賜和戰利品,這也會造成差異

10樓:匿名使用者

秦漢時代一般使用的二十級爵位制度,

即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徹侯以一縣為食邑,並得以自置吏於封地;

每一級內的差別就是封地和食封戶的多少,比如徹侯,秦漢時期有的最高封4萬戶,有的2000戶,是有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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