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du知道君
營改增後,小規模納稅人不可以********。只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才可以 ******** 1,營改增之後,我們開的所有票都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嗎?—— 只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才可以 ******** 不能開之前的 普通服務業發票了嗎?
——是的。但是有個過渡期的。在過渡期之內,還是可以開具普通服務業發票的,具體諮詢當地稅務局。
2,客戶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的話,那我們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他能抵稅嗎?——不可以。只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才可以抵扣。
3,我們能自己********嗎?——小規模納稅人的不能。 如果********的話,稅率多少,客戶收到能抵多稅?
——服務業6%,交通運輸業11%
營改增之前開具的發票如何紅衝
2樓:綠水青山
營業稅納稅人已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細心的朋友一定注意到了,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取得的發票正在發生著一些變化。營改增後,地稅機關不再向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北京地稅局和北京國稅局針對原地稅發票的退票、補開、使用期限及繳銷處理出臺了相應的銜接政策。
退票後應到國稅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納稅人在4月30日前已提**稅服務並已經開具發票和繳納了營業稅,但5月1日後遇到發票金額或名稱開具錯誤等問題,現在需要辦理地稅發票退票應重新開具發票業務,對於這種情況,根據政策規定,不得再開具地稅發票,納稅人應先將需要退票的發票全聯次收齊,然後針對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如果納稅人退票後需要重新開票的,國稅機關先進行新開票稅額與原開票稅額的清算:納稅人少繳稅款的,應補繳增值稅;納稅人多繳稅款的,可以按有關規定退還已繳納的營業稅。對於已繳納的營業稅部分,可開具零稅率增值稅普通發票。
如果納稅人退票後無需重新開票並申請退還已繳納營業稅的,可以到原主管地稅機關按有關規定辦理相應退稅手續。
未開具地稅發票的應補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納稅人在地稅機關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發票,2023年5月1日以後需要補開發票的,除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可於2023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已領取的原地稅發票可使用到6月30日
根據稅務總局的政策規定,營改增後,在日常生活中收到的門票、過路(過橋)費發票屬於予以保留的票種,由國稅局監製管理。除此之外,其餘原地稅發票的使用期限規定如下:
納稅人4月30日之前已領取地稅機關印製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
如醫院、博物館等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的納稅人,其使用的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最遲不超過2023年8月31日。
辦理地稅發票繳銷後才可領用和開具增值稅發票
根據政策要求,對於試點納稅人(除特殊情況外)應於2023年6月30日前辦理地稅結存發票的繳銷手續。對於初次在國稅機關領用發票的納稅人,只有在繳銷地稅機關已發放的發票後,才可領用。而在國稅機關已領用發票的納稅人,在開具國稅發票之前,應將地稅機關已發放的發票一律繳銷處理。
原地稅發票繳銷程式分三步處理:
第一步,先將已分發、未使用的空白髮票做「作廢」處理,並進行抄報。
第二步,到地稅機關或國稅機關辦理原地稅發票繳銷手續。
第三步,到原發放稅控收款機的地稅機關辦理稅控器具登出手續。
營改增前已開具的營業稅發票,營改增後怎麼衝紅
營改增之前的發票開錯了,營改增之後怎麼衝紅
3樓:宋國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9號)的規定,納稅人於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前提供改徵增值稅的營業稅應稅服務並開具營業稅發票後,如發生服務中止、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且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的,應於2023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營業稅紅字發票,不得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和紅字貨運專票。需重新開具發票的,應於2023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營業稅發票,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或貨運專票。
紅衝營改增前的發票而退的營業稅、城建稅等如何入賬?
4樓:xyzxyz許正
紅衝營改增前的發票,而退的營業稅城建稅如何做賬?這個問題是這樣的。
賬務處理如下: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或未分配利潤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用以前年度損益科目作調整涉及當年的所得稅。如果是用未分配利潤做調整。那麼是不涉及當年的所得稅,要看具體情況而選擇。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營改增前已開具的營業稅發票,營改增後怎麼衝紅
5樓:巨蟹私借無抵押
現行營業稅納稅人已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細心的朋友一定注意到了,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取得的發票正在發生著一些變化。營改增後,地稅機關不再向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北京地稅局和北京國稅局針對原地稅發票的退票、補開、使用期限及繳銷處理出臺了相應的銜接政策。
退票後應到國稅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納稅人在4月30日前已提**稅服務並已經開具發票和繳納了營業稅,但5月1日後遇到發票金額或名稱開具錯誤等問題,現在需要辦理地稅發票退票應重新開具發票業務,對於這種情況,根據政策規定,不得再開具地稅發票,納稅人應先將需要退票的發票全聯次收齊,然後針對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如果納稅人退票後需要重新開票的,國稅機關先進行新開票稅額與原開票稅額的清算:納稅人少繳稅款的,應補繳增值稅;納稅人多繳稅款的,可以按有關規定退還已繳納的營業稅。對於已繳納的營業稅部分,可開具零稅率增值稅普通發票。
如果納稅人退票後無需重新開票並申請退還已繳納營業稅的,可以到原主管地稅機關按有關規定辦理相應退稅手續。
未開具地稅發票的應補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納稅人在地稅機關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發票,2023年5月1日以後需要補開發票的,除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可於2023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已領取的原地稅發票可使用到6月30日
根據稅務總局的政策規定,營改增後,在日常生活中收到的門票、過路(過橋)費發票屬於予以保留的票種,由國稅局監製管理。除此之外,其餘原地稅發票的使用期限規定如下:
納稅人4月30日之前已領取地稅機關印製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
如醫院、博物館等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的納稅人,其使用的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最遲不超過2023年8月31日。
辦理地稅發票繳銷後才可領用和開具增值稅發票
根據政策要求,對於試點納稅人(除特殊情況外)應於2023年6月30日前辦理地稅結存發票的繳銷手續。對於初次在國稅機關領用發票的納稅人,只有在繳銷地稅機關已發放的發票後,才可領用。而在國稅機關已領用發票的納稅人,在開具國稅發票之前,應將地稅機關已發放的發票一律繳銷處理。
原地稅發票繳銷程式分三步處理:
第一步,先將已分發、未使用的空白髮票做「作廢」處理,並進行抄報。
第二步,到地稅機關或國稅機關辦理原地稅發票繳銷手續。
第三步,到原發放稅控收款機的地稅機關辦理稅控器具登出手續。
營改增前開的發票,需要部分紅衝怎麼辦
6樓:風格化工
所謂發票衝紅是針對原開的發票有誤或因為其它原因需更正,需要重新開具的發票調整帳目。(原始發票稱藍票,衝紅是相對原票而來)。
營改增之前開的發票之後還可以作廢衝紅或者退稅嗎
7樓:淚痕
紅衝業務屬於營改增之前的業務,不能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沖銷營改增以後產生的銷售額,可以向原地稅機關申請退還營業稅。
8樓:金劍走偏鋒
營改增之前在地稅開的發票,可以作廢,向地稅申請退稅。
營改增後國稅衝紅以前地稅發票怎麼開
9樓:du知道君
1、自2023年5月1日起,地稅機關不再向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試點納稅人已領取地稅機關印製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特殊情況經省國稅局確定,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最遲不超過2023年8月31日。 納稅人在地稅機關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發票,2023年5月1日以後需要補開發票的,可於2023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引自國家稅務總局[2016]23號公告) 2、建築業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方法計稅或小規模納稅人差額抵扣的,需取得從分包方2023年4月30日前開具的建築業營業稅發票,該建築業營業稅發票在2023年6月30日前可作為預繳稅款的扣除憑證。(引自國家稅務總局[2016]17號公告
房地產交營業稅補開發票怎樣報稅,營改增前已繳納營業稅,營改增後怎樣開發票和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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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後增值稅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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