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韓琴沫沫
這個分情況討論了
消費稅出口退稅政策有
1.出口免稅並退稅。適用於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購進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貿企業接受其他外貿企業委託**出口的應稅消費品。
2.出口免稅但不退稅。適用於有出口經營權的生產性企業自營出口或生產企業委託外貿企業**出口的自產應稅消費品,依據其實際出口數量免徵消費稅,不予辦理退稅。
3.出口不免稅也不退稅。適用於除生產企業,外貿企業外的其他企業,具體是指一般商貿企業,這類企業國家不鼓勵其經營外貿業務,其委託外貿企業**出口的應稅消費品一律不予退免消費稅。
增值稅出口退稅政策有
1.出口免稅並退稅。除了消費稅中講到的幾種情況之外還包括無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託外貿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以及特定出口貨物(不限於出口企業有出口經營權)
2.出口免稅但不退稅。除了消費稅種講到的幾種情況還包括一些特殊情況無論是否是一般納稅人。
比如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避孕藥品和用具,古舊圖書,內銷出口皆免稅,出口捲菸,軍品及軍隊系統企業出口軍需貨物
3.出口不免稅也不退稅。除經批准屬於進料加工復出口**以外,包括:國家計劃外出口的**。援外出口貨物,國家禁止出口的貨物。
增值稅退稅率有17%.13%.11%.8%.6%.5%六檔。而消費稅退稅時根據適用稅率退稅的。
2樓:月醉清風的家
增值稅和消費稅的聯絡:
1、消費稅與增值稅同屬流轉稅,都是全額徵稅的稅種,不得從銷售額中減 除任何費用。
2、消費稅與增值稅通常是同一計稅依據。
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區別:
1、消費稅是特定徵收,增值稅是普遍徵收。
2、消費稅是價內稅(計稅依據中含消費稅稅額),與所得稅有直接關係,增值稅是價外稅(計稅依據中不含增值稅稅額),對所得稅沒有直接影響。
消費稅、增值稅的異同?
3樓:匿名使用者
1、徵稅範圍
增:銷售、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進口——對貨物普遍徵收。
消:生產並銷售、委託加工和進口,以及***確定的銷售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
其他單位和個人——選擇少數消費品徵收。
2、納稅人分類
增:分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對於一般納稅人實行嚴格認定管理)
消:無3、視同銷售銷售額(消費稅條例中稱為「自產自用用於其他方面」)
a、無銷售額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增:(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確定;
(3)按組成計稅**確定。組成計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
消:(1)當月銷售同類消費品的銷售**(**高低不同,按銷售數量加權平均計算。銷售
**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無銷售**的不得列入)。
(2)當月無銷售或者當月未完結,按照同類消費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銷售**計算納稅。
(3)組成計稅**
①(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利潤=成本×利潤率)
②(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b、相同點:
(1)首先用最近時期/當月**
(2)最後用組價公式
c、不同點:
(1)組價公式不同
(2)利潤率不同(增值稅統一為10%,消費稅有5%、6%、8%、10%)
4、稅率
增:比例稅率
消:比例稅率(從價稅率)、定額稅率(從量稅率)
5、應納稅額計算
增:(憑票)購進扣稅法(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
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和農產品銷售發票以及運輸費用結算單據)
消:生產領用扣稅法 (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6、委託加工
增:(1)受託方收取的加工費由受託方繳納增值稅。
(2)稅額=加工費×稅率
消:(1)由受託方向委託方代收代繳(受託方為個人的除外)
(2)組成計稅**公式
①(材料成本+加工費)÷(1-比例稅率)×比例稅率
②(材料成本+加工費+委託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7、投資入股、抵償債務、以物易物(投、抵、換)
增:無特殊規定
消:同類應稅消費品最高銷售**作為計稅依據。
8、連續生產
(1)應稅消費品
增:不徵增值稅
消:不徵消費稅
(2)非應稅消費品
增:不徵增值稅
消:徵消費稅
9、包裝物押金
增:(1)1年以內,又未過期,不併入銷售額徵稅。
(2)啤酒、黃酒押金,按上述押金規定處理。
(3)白酒、其他酒,無論是否返還,均併入當期銷售額徵稅。
消:(1)與增(1)、(3)相同
(2)啤酒、黃酒押金任何時候均不併入銷售額計徵消費稅。(只依據銷售數量從量徵收
消費稅)
(3)啤酒押金(除重複使用塑料週轉箱)在確定從量稅稅額時計入銷售**總額,用以
確定適用稅額。
10、出口退稅
(1)一般納稅人生產企業
增:免稅並退稅(免、抵、退計算方法)
消:免稅
(2)小規模納稅人生產企業
增:免稅
消:免稅
(3)外貿企業
增:退稅
消:退稅
11、銷售退回
增:可抵
消:可退(經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稽核批准後)
12、納稅期限——兩者相同
13、納稅地點
增:(1)固定業戶——機構所在地
(2)非固定業戶——銷售地(未向銷售地申報納稅,由其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稅務
機關補徵稅款)
(3)進口——報關地
(4)到外縣(市)銷售貨物——開具外管證
消:(1)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2)到外縣(市)銷售——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3)進口——報關地
14、會計分錄
增: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消: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15、納稅環節
增:道道徵稅
消:只徵一道
16、委託加工代收代繳消費稅
a、分別納稅主體,對於消費稅,委託方負有納稅義務(卻不是由委託方自己來計算、
申報、完成納稅義務),由受託方在委託方提貨時代收代繳。(一定注意是代收代繳這
個概念)受託方是代收代繳義務認,委託方是納稅義務人。
b、對於受託方代收代繳時按本帖第6點確定銷售**計算消費稅。
c、受託方沒有代收代繳的,並不因此免除委託方補繳稅款的責任。
委託方按如下順序計算應被繳的消費稅:
(1)收回後直接銷售的,按銷售額計稅;
(2)未銷售或不能直接銷售的,按組價公式計稅。
d、在對委託方進行稅務檢查中,如果發現其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受託方沒有代收代
繳稅款,委託方要補繳稅款。(對受託方不再重複補稅了,但要處以代收代繳稅款
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4樓:精彩百曉生
增值稅和消費稅的聯絡:
1、消費稅與增值稅同屬流轉稅,都是全額徵稅的稅種,不得從銷售額中減 除任何費用。
2、消費稅與增值稅通常是同一計稅依據。
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區別:
1、消費稅是特定徵收,增值稅是普遍徵收。
2、消費稅是價內稅(計稅依據中含消費稅稅額),與所得稅有直接關係,增值稅是價外稅(計稅依據中不含增值稅稅額),對所得稅沒有直接影響。
請論述增值稅和消費稅有何異同?
5樓:有錢花
消費稅與增值稅的區別與聯絡:
1、消費稅是價內稅(計稅依據中含消費稅稅額),增值稅是價外稅(計稅依據中不含增值稅稅額);兩者都是流轉稅。
2、消費稅的絕大多數應稅消費品只在貨物出廠銷售(或委託加工、進)環節一次性徵收,以後的批發零售環節不再徵收。增值稅是在貨物生產、流通各環節道道徵收。
對從價徵收消費稅的稅應稅消費品計徵消費稅和增值稅額的稅基是相同的,均為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3、消費稅是增值稅的配套稅種,它是為適應建立以增值稅為普遍調節稅種,對生產經營環節實行普遍徵收,輔之消費稅作為特殊調劑稅種,選擇部分消費品(香菸,酒類,化妝品,高檔轎車等),實行交叉徵稅的雙層調節機制的流轉稅而設定的一個新稅種。
4、增值稅是**和地方共享的稅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稅的時候是交到國稅,然後由國稅劃撥25%給地稅。消費稅是**稅種,全部歸**所有。
此回答由有錢花提供,有錢花是度小滿金融旗下信貸平臺,度小滿金融將切實把國家支援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號召落到實處,全面支援小微生產經營,大多數小微業主選擇有錢花,滿足小微經營週轉需求。據悉,度小滿金融的信貸使用者中,有七成是小微企業主。截至目前,度小滿金融攜手數十家金融合作伙伴,累計為小微企業主發放數千億元貸款,資金週轉就找度小滿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對你有沒有幫助,
1、徵稅範圍
增:銷售、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進口——對貨物普遍徵收。
消:生產並銷售、委託加工和進口,以及***確定的銷售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
其他單位和個人——選擇少數消費品徵收。
2、納稅人分類
增:分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對於一般納稅人實行嚴格認定管理)
消:無3、視同銷售銷售額(消費稅條例中稱為「自產自用用於其他方面」)
a、無銷售額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增:(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確定;
(3)按組成計稅**確定。組成計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
消:(1)當月銷售同類消費品的銷售**(**高低不同,按銷售數量加權平均計算。銷售
**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無銷售**的不得列入)。
(2)當月無銷售或者當月未完結,按照同類消費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銷售**計算納稅。
(3)組成計稅**
①(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利潤=成本×利潤率)
②(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b、相同點:
(1)首先用最近時期/當月**
(2)最後用組價公式
c、不同點:
(1)組價公式不同
(2)利潤率不同(增值稅統一為10%,消費稅有5%、6%、8%、10%)
4、稅率
增:比例稅率
消:比例稅率(從價稅率)、定額稅率(從量稅率)
5、應納稅額計算
增:(憑票)購進扣稅法(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
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和農產品銷售發票以及運輸費用結算單據)
消:生產領用扣稅法 (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6、委託加工
增:(1)受託方收取的加工費由受託方繳納增值稅。
(2)稅額=加工費×稅率
消:(1)由受託方向委託方代收代繳(受託方為個人的除外)
(2)組成計稅**公式
①(材料成本+加工費)÷(1-比例稅率)×比例稅率
②(材料成本+加工費+委託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7、投資入股、抵償債務、以物易物(投、抵、換)
增:無特殊規定
消:同類應稅消費品最高銷售**作為計稅依據。
8、連續生產
(1)應稅消費品
增:不徵增值稅
消:不徵消費稅
(2)非應稅消費品
增:不徵增值稅
消:徵消費稅
9、包裝物押金
增:(1)1年以內,又未過期,不併入銷售額徵稅。
(2)啤酒、黃酒押金,按上述押金規定處理。
(3)白酒、其他酒,無論是否返還,均併入當期銷售額徵稅。
消:(1)與增(1)、(3)相同
(2)啤酒、黃酒押金任何時候均不併入銷售額計徵消費稅。(只依據銷售數量從量徵收
消費稅)
(3)啤酒押金(除重複使用塑料週轉箱)在確定從量稅稅額時計入銷售**總額,用以
確定適用稅額。
10、出口退稅
(1)一般納稅人生產企業
增:免稅並退稅(免、抵、退計算方法)
消:免稅
(2)小規模納稅人生產企業
增:免稅
消:免稅
(3)外貿企業
增:退稅
消:退稅
11、銷售退回
增:可抵
消:可退(經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稽核批准後)
12、納稅期限——兩者相同
13、納稅地點
增:(1)固定業戶——機構所在地
(2)非固定業戶——銷售地(未向銷售地申報納稅,由其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稅務
機關補徵稅款)
(3)進口——報關地
(4)到外縣(市)銷售貨物——開具外管證
消:(1)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2)到外縣(市)銷售——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3)進口——報關地
14、會計分錄
增: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消: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15、納稅環節
增:道道徵稅
消:只徵一道
16、委託加工代收代繳消費稅
a、分別納稅主體,對於消費稅,委託方負有納稅義務(卻不是由委託方自己來計算、
申報、完成納稅義務),由受託方在委託方提貨時代收代繳。(一定注意是代收代繳這
個概念)受託方是代收代繳義務認,委託方是納稅義務人。
b、對於受託方代收代繳時按本帖第6點確定銷售**計算消費稅。
c、受託方沒有代收代繳的,並不因此免除委託方補繳稅款的責任。
委託方按如下順序計算應被繳的消費稅:
(1)收回後直接銷售的,按銷售額計稅;
(2)未銷售或不能直接銷售的,按組價公式計稅。
d、在對委託方進行稅務檢查中,如果發現其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受託方沒有代收代
繳稅款,委託方要補繳稅款。(對受託方不再重複補稅了,但要處以代收代繳稅款
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果酒的消費稅和增值稅怎麼計算的
果酒的消費稅計算,應繳消費稅 產品組成計稅 10 果酒的增值稅計算,應繳增值稅 不含稅銷售收入 13 進項稅。小規模納稅人則應繳增值稅 銷售收入 3 酒類產品是需要繳納消費稅的產品,利用水果釀製白酒,屬於消費稅稅目稅率表中註明的稅目 其他酒 稅率10 果酒的消費稅計算 應繳消費稅 銷售收入 10 果...
增值稅,名詞解釋謝謝,消費稅和增值稅的名詞解釋
增值稅value added tax vat 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 流通 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徵稅沒增值不徵稅,但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準確計算的。因此,我國也採用國際上的...
求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和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組成計稅 關稅完稅 關稅 1 消費稅稅率 100 1 40 1 30 200 萬元 增值稅組成計稅 到岸 關稅 消費稅 100 100 40 200 30 200 萬元 不難看出,兩者是一致的 增值稅組成計稅 組成計稅 成本 1 成本利潤率 在同時徵收消費稅的時候 組成計稅 成本 1 成本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