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上面說的很詳細,也很正確。
2樓:無名一小將
公章在用途上的規定:
1.公司公章由辦公室專人統一保管,不得私自用章、借用、丟失。
2.公章使用範圍: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可申請蓋章。
3.申請蓋章須填寫《公章審批單》,由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總經理批准後,辦公室方可蓋章,總經理不在時,辦公室須事先口頭請示,獲准後蓋章,並補辦手續。辦公室蓋完章須進行登記。
4.蓋章的文字不得用影印件或傳真件,字跡須清晰、正確,不得有塗改(或在塗改處加蓋章)。
5.公章必須和落款名稱相符,蓋章應端正清晰,齊年印月(日),簽名蓋章一起的,必須遵循先簽名後蓋章的原則。
6.公章嚴禁拿出辦公室外使用,如遇特殊原因須攜帶公章外出必須經總經理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員隨行到場監印。蓋章後須留一份存檔。
法人章在用途上的規定:
法人章由財務主管儲存及蓋訖(必須分開保管及蓋印)。
財務專用章在用途上的規定:
為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會計中心為各單位統一刻制了冠有單位名稱和「會計中心(序號)」字樣的財務專用章,並經單位領導授權後使用。單位原有的財務專用章限用於內部財務管理,但不得用於銀行結算。省財政廳為此還專門行文予以規範。
會計中心對財務專用章的使用範圍嚴格限制,並採取與會計主管印章雙人分管、保險櫃另行存放等項措施,以確保印鑑安全。
單位開戶時的賬戶名稱為單位法定名稱,預留銀行印鑑為單位財務專用章、負責本單位會計核算的核算部會計主管印章和單位確定的財務負責人印章。其中財務專用章由會計中心核算部儲存,單位的財務負責人印章由單位報賬員負責儲存,於每次報賬時對支票稽核無誤後才蓋章。銀行賬戶開設後,經單位稽核同意並在開戶申請上加蓋單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
單位銀行賬戶的使用,需中心與單位分別執存的三個印鑑加蓋齊全方為有效,否則銀行不予受理。
公章和法人章的區別是什麼?什麼時候用什麼公章什麼時候用法人章
3樓:久久寶貝
1、法人不是具體的人,而是單位。因此,法人章其實就是單位的公章。可以簽訂合同、出示委託書等。
2、公司公章是公司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鑑,公司對外的正式信函、檔案、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檔案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
3、圓形的企事業單位或組織法人章簡稱為公章,而把方形的法定代表人章簡稱為法人章。
擴充套件資料
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 批准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准使用。具體經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單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壞、遺失或被盜,除按有關法律、制度追究責任人責任外,須儘快向上級及相關部門報告,一面採取相應措施挽救損失;一面儘快補辦手續,儘快補刻啟用新印章,以免貽誤正常工作。
鑑於公章在安全使用方面存在巨大風險,人們又推出了防止公章被盜用、濫用或複製的智慧商務裝置——雲章。雲章是一個保護公章的可攜帶智慧物品,運用物聯網、拍照、儲存、機械控制等技術相結合,使其成為傳統公章的智慧鎧甲。
雲章幫助企業建立企業安全用章機制,尤其在移動辦公使用公章領域。
4樓:小王的學習筆記
1、公章是代表企業,申請報告,只要對外都要蓋公章才有效,在銀行的業務要用到。
公司的公章,我們一般是指公司的在工商部門登記備案企業全稱的圓形印章,也就是常說的行政公章,他的特點是集體性,是對外使用的憑證之一,他代表著公司的行為。法人章與公司的公章既有聯絡,也有區別,兩個有時是不能進行代替的。簡單的說:
公章是代表公司的行為,法人章是與個人相關的個人行為。
2、法人章一般用在銀行業務法人章和財務章和在一起,稱為印鑑。
法人章,就是公司法人的個人私章,但必須經過備案,也只有法人企業才有,也就是大家常說的法人個人印鑑,他的特點是個人性,他一般都保管在公司的財務手中,他對外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簽訂合同、出示委託書等。因為委託只有法人才有資格,公章是沒有用的。
擴充套件資料
一、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刻章手續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1、刻制黨政、國有或集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內部機構的公章,一律憑本單位的上一級領導部門或批准成立的部門開具的證明檔案或信函,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公安機關審查後,發給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證明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公章。
學校刻印章,必須持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的縣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到指定的刻字店或工廠刻制。
地方性社會團體的印章,由地方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出具證明,經該社團總部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準刻手續後,由地方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制發。
外地單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須到該單位原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刻制印章介紹信或證明,然後憑此介紹信或證明再到刻字廠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級公安機關換取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2、刻制國有、集體企業單位的財務章、合同章、業務專用章及銀行的轉帳章、現金收訖章、現金付訖章,需憑本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和營業執照,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經公安機關審查後,簽發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3、資企業刻制上述印章,需憑營業執照和《三資企業備案證》,如果企業為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必須執中方開具的介紹信,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然後憑著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刻章需到持有《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刻制單位刻制公章,一切私刻公章均屬違法行為,所刻印章無任何法律效力。
二、法人不是具體的人,而是單位。因此,法人章其實就是單位的公章。但是由於人們在習慣上將真正的法人章稱為公章,反而將法定代表人章稱為法人章,在一定程度上已經約定俗成。
所以將圓形的企事業單位或組織法人章簡稱為公章,而把方形的法定代表人章簡稱為法人章,只要溝通雙方理解沒問題即可。
使用物件
單位主體,包括公司等法人主體以及非法人單位,在對外交往中離不開印章。可以說,在與外界發生法律關係的過程中,印章起著在形式上代表單位意志的作用。無論日常的交往,還是法院對糾紛的審查判斷中,依據蓋章認定有關檔案的效力進而確定有關權利義務的歸屬已經成為一個常識。
但每個單位都備有不止一個印章,如企業法人往往備有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等。
「法人」是企業,而不這個企業的廠長、經理、老闆等那個有血有肉的人,這就好辦了,那麼,「法人章」就是公章,就是圓圓的,刻有企業全稱的那枚公章。方的那種,刻有人名的,不是法人章,而是「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名章。「企業法定代表人」就是這個企業的廠長、經理、老闆。
5樓:匿名使用者
法人章一般用在銀行業務法人章和財務章和在一起,稱為印鑑。在銀行的業務要用到。公章是代表企業,申請報告,只要對外都要蓋公章才有效。
6樓:匿名使用者
法人章,就是公司法人的個人私章,但必須經過備案,也只有法人企業才有,也就是大家常說的法人個人印鑑,他的特點是個人性,他一般都保管在公司的財務手中,他對外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簽訂合同、出示委託書等。因為委託只有法人才有資格,公章是沒有用的。
公司的公章,我們一般是指公司的在工商部門登記備案企業全稱的圓形印章,也就是常說的行政公章,他的特點是集體性,是對外使用的憑證之一,他代表著公司的行為。法人章與公司的公章既有聯絡,也有區別,兩個有時是不能進行代替的。簡單的說:
公章是代表公司的行為,法人章是與個人相關的個人行為。
法定代表人印章是指什麼,公章和法人章的區別是什麼?什麼時候用什麼公章什麼時候用法人章
法人代表章的含義 法人代表章是以法人代表的名字篆刻的印章,是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簽章。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是一種組織,不是某一個人,也不是某個單位的領導。如 工廠的廠長 公司的董事長等。法人代表章是用途 法人章主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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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章為紅色公章,業務章就是藍色公章。一般外企的印章,國外的印章多用於藍色的.香港臺灣的也用藍色的.紅色的一般在國內用顏色沒有關係,不影響法律效力。公章的規定如下 國有企業 國營股份制企業等公章 包括公司章 部門章 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2cm,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徑為1.4cm,圓邊寬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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